[新聞] 獨家》加熱菸被禁暗藏政商掛勾黑幕?

作者: tobetwob   2020-08-15 23:15:23
1.新聞網址︰
https://www.umedia.world/news_details.php?n=202008151752479225
2.新聞來源︰
優傳媒
3.新聞內容︰
獨家》對健康較無害但不准引進台灣!加熱菸被禁暗藏政商掛勾黑幕?
海關在入境大廳架設的警示板,被前立委黃國昌質疑非法扣押人民財產,未來可能面對國
賠問題。(圖/優傳媒資料照片)
優傳媒特約記者吳子瑋/調查報導
今(2020)年7月間有一則不是很引人注意,但癮君子都知道的新聞: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同意加熱式菸草系統(IQOS)以風險改良菸草產品在美國銷售。IQOS是第一個獲得
「可宣稱降低人體接觸有害物質的許可令」的菸品,意思是說,允許該產品在美國行銷時
,得帶有下列的廣告宣傳:降低某種物質或接觸程度、或者不含某種物質,且其許可令的
發布被預期有助於促進公眾健康。
比加熱菸更早的2004年,另一種新興菸品「電子菸」開始風行,電子菸一般由主機、電子
霧化器二部分組成,煙油則以丙二醇、丙三醇加上尼古丁及其他香料為主要成份。
它最早是由一位中國的中醫師韓力發明,由於推出以來,有部分醫學界人士認為它是有潛
力的尼古丁替代品,優點是可以減少部分傳統紙菸對身體的影響、火災發生的可能,並可
讓以電子菸吸菸人士遠離紙菸中的致癌物。
然而,隨著製造者及使用者的增加與演進,電子菸的爭議也逐漸增加,由於品質不一的油
容易造成肺部感染,以及不正確的吸菸習慣容易造成過度使用,加上很多製造商添加了一
些諸如水果、甜點等口味,人們開始思考電子菸對於使用者,特別是青少年的危害是否不
減反增?
絕大多數人把電子菸和加熱菸混為一談,以為一樣都是改良式的菸品。事實上,加熱菸是
由成立於1900年的菲利普莫里斯國際公司(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PMI)研發的
菸草加熱系統(heated tobacco product),這家百年老店直到目前還是全世界最大的菸
草商,為了因應菸害防制的潮流,公司投入很多的人力與經費研發的新產品。
這個新產品一樣是使用菸草製成,但因製程及菸草的濕度不同,並以加熱不燃燒的方式,
用特製的加熱棒將菸草加熱到攝氏350度左右,IQOS加熱時所產生的氣霧(Aerosol),相
較香菸燃燒後產生煙霧(Smoke)所含有的有害或可能有害物質(Harmful and Potential
ly Harmful Constituents, HPHCs)平均減少90%至95%。
加熱菸的基本配備。只因燃點及製程不同,可以大幅減煙減害,全世界超過50多國都可販
售,台灣至今拒絕開放,令人質疑是否有圖利特定菸商之嫌?(圖/優傳媒資料照片) 該公司研發加熱菸的目的,在提供給不願意或無法戒菸的成年吸菸者,作為香菸的替代品。並於2014年最早在日本名古屋及義大利米蘭發售,目前已擴展到全球52個市場公開行銷販賣。 由於加熱菸可以使菸草釋放含尼古丁的氣霧(Aerosol),但又不產生煙霧
(Smoke);又因為僅加熱卻沒有經過燃燒,所以也沒有產生菸灰,即便同處一室,不吸菸者
也不會聞到菸味。這和香菸點燃後會高達600°C以上,並於燃燒過程中產生煙霧及菸灰不
同。
因為這些特性,台灣的中產階級吸菸人士接受度相當高,很多人出國後都會買回來作為饋
贈或自用,而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也在2019年表示,該局透過「菸草產品上市前申請
途徑」(Premarket Tobacco Product Application),允許IQOS加熱菸草系統在美國銷售,
該局表示該途徑進行嚴謹之科學分析後,認定在美國市場允許這些產品,符合保護公眾健
康的方向。
然而,無論是電子菸或加熱菸,在台灣都是禁止公開販售的,有時候出國回來時,在海關
會看到財政部關務署豎立的立牌,上寫:「IQOS電熱式菸草及菸品加熱器組件,屬未開放
進口物品,旅客入境禁止攜帶」。
這就奇怪了,一樣是用菸葉製作而成,沒有添加其他化學物,只是因為燃點不同而大幅減
少對人體有害物質的產生,普通香菸可以公開販售,反倒是改良式減煙減害的菸品不能公
開販售,難怪有人質疑,這好比一樣是牛肉,煮牛肉麵可以,煎牛排卻被禁止,這樣的禁
令太奇怪了。
前立法委員黃國昌曾針對加熱菸在海關被扣的問題質詢過財政部官員,憑哪一條法律扣押
人民的財產?官員被問得難以招架,支支吾吾說不出禁止的理由,只是質詢時間一到,也
只是狗吠火車,讓黃國昌不禁質疑,背後的理由是否在幫菸商的利益護航?
一方面對加熱菸的禁絕嚴厲執行,一方面政府卻於2016年核准日本菸商在台南設廠,去年
7月間發生的總統出訪夾帶1萬多條香菸的事件,其中八成以上的私菸,全部來自這間日資
公司,這事引起國人相當大的反感。(圖/翻攝自YouTube)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菸,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代用品作為原料,製
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製品。」
菸害防制法第2條:「菸品: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代用品作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
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
連法界人士都認為加熱菸符合「其他菸品」的定義,財政部關務署也已將菸草部分核定為
「其他菸品」的關稅號碼,只因為衛福部反對,就這樣在沒有法源依據的情況下,將人民
攜帶入關的加熱菸沒入。然而,網路上或是黑市卻大量流通販賣,無怪黃國昌質疑未來如
果有人提國家賠償,這個損失誰來負責?
一方面對加熱菸的禁絕嚴厲執行,一方面政府卻於2016年核准日本菸商在台南設廠,去年
7月間發生的總統出訪夾帶1萬多條香菸的事件,據親綠媒體三立新聞的報導,其中八成以
上的私菸,全部來自這間日資公司,這事引起國人相當大的反感,然而,迄今未見有任何
讓人滿意的調查結果。
檢調最近強勢拘提立委的行動大快人心,如果能針對本案,深入調查箇中是否如黃國昌所
質詢的不法勾當,才能在一黨獨大的現況下,避免行政權獨尊的濫權現象。
☆☆優傳媒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
4.附註、心得、想法︰
電子煙 加熱菸的店面開得亂七八糟,結果新聞裡面說不得公開販售?
那這些實體店家是見鬼了?
更別提網路上面自己架設網頁販售的、電商平台販售的,甚至還有直銷體系販售的。
這麼龐大的地下經濟,政府還裝看不見,
衛福部 財政部,出來打球啊!
召開電子煙、加熱菸(無煙代用品)修法公聽會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21151a4-849c-401b-98d4-88d7a1f3a468/
作者: king1028 (justking)   2020-08-16 01:05:00
簡單講,兩種產品就是擋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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