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拆國光客運敗訴賠3千萬 柯:契約不是我訂的

作者: xamous (一天死去一點)   2020-07-13 12:15:09
1.新聞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78462
2.新聞來源︰
三立
3.新聞內容:
拆國光客運北市敗訴補償3千多萬 柯文哲:契約不是我訂的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兩棟建物,4年前配合台北市「西區門戶計畫」拆遷,向市府請求補償
遭拒,因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市府敗訴,須補償3千多萬元,台北市長
柯文哲13日表示,這要請專案小組處理,來決定要上訴還是和解。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的A、B建物當年配合市府拆除,申請補償遭拒而提起訴訟,法院日前判
北市府須核發B建物補償費逾3228萬元,全案可上訴。柯文哲12日表示,當時的合約是說
,台北市有需要就可以拆,而且不用付錢;當然這樣也很奇怪,怎麼會定這麼不公平的契
約,會再找法務局討論看看。
柯文哲今天受訪表示,這個一定要專案小組處理,這是法律問題,法院判下來我們就要決
定,第一要不要上訴,第二如果不上訴就要談和解,這都會處理啦。
被問到他昨天說契約太奇怪,柯文哲嘆了一口氣笑說,當年那個契約不是自己訂的,並且
再次強調,這還是要交由專案處理。
4.附註、心得、想法︰
前市長當年訂契約的時候怎麼沒考慮到新市長上任會拆掉公車站呢?怎麼會訂這麼奇怪的
契約呢?害柯P市府要賠三千多萬!不過柯P說契約上說北市府想拆就可拆,不用付錢,
那怎麼又敗訴呢?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0-07-13 12:16:00
不是很會拆嗎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7-13 12:16:00
4年前的事情 契約不是柯文哲訂的?
作者: heinse (heinse)   2020-07-13 12:16:00
又政治受害了嗎?
作者: Khatru (.........)   2020-07-13 12:17:00
前朝十成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0-07-13 12:18:00
好像有人說北市府賺了耶 怎麼柯P推給別人 XDDD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20-07-13 12:19:00
面輸實賺
作者: chrischow107 (拜拜,我的朋友:))   2020-07-13 12:19:00
垃圾嘴又推卸責任了 當初不是說該賠就賠嗎
作者: kuninaka   2020-07-13 12:19:00
那你當台北市長幹嘛
作者: slimak (shady)   2020-07-13 12:19:00
作者: abc32521 (abc32521)   2020-07-13 12:19:00
別鬧了 最好有一個契約是可以說拆就拆啦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13 12:20:00
垃圾柯文哲
作者: kuninaka   2020-07-13 12:20:00
契約真的寫說想拆就拆嗎?
作者: abc32521 (abc32521)   2020-07-13 12:20:00
一定是拆了要有補償方案阿 不然國光客運是白癡嗎
作者: hihi29 (無)   2020-07-13 12:20:00
那是第一任的事情 不關第二任的事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13 12:21:00
世界上有哪一個契約有說可以拆對方的財產啊?柯文哲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0-07-13 12:22:00
照柯粉邏輯 台北市府是賺到耶
作者: mimikillua   2020-07-13 12:22:00
敗績+1 槓龜王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13 12:23:00
柯文哲自己胡作非為,違法了,才把責任推給前朝訂契約。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20-07-13 12:25:00
拆除是師傅上任前就拆嗎?這個需要整理時間表
作者: monogofor (gil)   2020-07-13 12:28:00
拆國光幾千萬就有人跳腳,拆大巨蛋如果被求償好幾億不知會如何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20-07-13 12:29:00
Errrr 就算合法拆遷私有產權 行政機關就是要給補償 若
作者: nightmaresea (雲淡風清)   2020-07-13 12:29:00
契約不合理,拆了會有賠償問題為何不事先防範?拆遷有補償本就天經地義,拆了不想付錢人家上法院逼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20-07-13 12:30:00
違法硬幹的話 那被拆的私有產權所有者可以打行政訴訟
作者: nightmaresea (雲淡風清)   2020-07-13 12:30:00
你付錢剛好而已
作者: pponywong (pony)   2020-07-13 12:32:00
柯師傅執政的話 一定是拆你還不用賠償 師傅務實+1
作者: lolicone (∥○△○∥)   2020-07-13 12:36:00
當然不是他訂的啊 是台北市政府這個人訂的契約 科科
作者: Gilardino (吉拉)   2020-07-13 12:59:00
八年遺毒 現在你學會這招了喔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20-07-13 13:17:00
那就沒理由不拆大巨蛋啦,又不是你訂的
作者: rainlinix (君未央)   2020-07-13 13:35:00
如果契約真的這樣訂也會違法而無效吧?
作者: chuntien (chuntien)   2020-07-13 13:37:00
姑且不論這契約 國光在那是真的鴨霸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0-07-13 13:41:00
前朝遺毒嘛!這個大家都很熟悉了
作者: castawil (′・ω・‵)   2020-07-13 13:56:00
鴨霸?按其他文的討論3000萬是只賠既有建築是賺的原本市議會是討論連臨時建築也賠總共超過五千萬的
作者: justastupid (= =)   2020-07-13 15:04:00
阿北背了一個很大的黑鍋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20-07-13 15:05:00
現在台北市議會好像是藍綠席次佔絕大多數吧XDD 跟執政的民眾黨北市府有什麼直接關係?北市府在行政法院是主張國光客運沒補償請求權 所以市府也就完全不需補償國光客運只是北市府這項見解 被台北高等行政府 用國光客運因為公益特別犧牲 屬於行政犧牲 所以得向市府請求補償 判決市府敗訴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696159北高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簡稱從這個判決 如果柯市府長點腦的話 就不要再做無謂上訴否則會再被打臉一次的 因為北高行是援引了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484號判決意旨:人民與行政機關租賃權因行政行為消滅時,屬於行政犧牲,解約所受損失應補償。
作者: pcisfifa (Rossoneri)   2020-07-13 15:30:00
這是前朝遺毒啦,阿北務實,阿北政績啦
作者: cooldogy1973 (傑克)   2020-07-13 16:44:00
所以合約不用啊但是為了補償
作者: jack0216 (jack0116)   2020-07-13 17:02:00
可是是你拆的 可憐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20-07-13 18:21:00
哦 臺北市長不是柯文哲嘛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20-07-13 19:10:00
這也也很奇怪。然後你就把人家拆了 笑死
作者: SnakeO (ha)   2020-07-13 22:11:00
可是是你拆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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