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台北市硬了!

作者: superRKO (朋友最重要)   2020-07-04 13:16:35
剛剛看了一下,他們適用建築法第86條規定去算
擅自建造者,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
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
那既然是法規講的 用這種罰法這沒啥問題
只是回推回去只要1,694,440
是那24個消音棉的造價還是整個大巨蛋的造價?
我都不知道我們大巨蛋這麼便宜,每人都應該每一棟
然後千分之五十真的太少了拉 才5%是怕個雕喔
民進黨敢不敢修高一點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07-04 13:18:00
建築物造價就是整顆蛋吧= = 整顆蛋一百多萬我都買得起= =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20-07-04 13:19:00
幹你媽的還說你不是柯粉,怎樣都要護欸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0-07-04 13:20:00
你自己都列建築物造價了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07-04 13:21:00
你也知道法規可以罰到幾百幾千萬然後說罰法沒問題是法規問題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0-07-04 13:21:00
還是你覺得吸音棉是建築物?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07-04 13:22:00
大巨蛋百億以上 5%能罰到5億了 然後你噴法規太低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0-07-04 13:23:00
根本就罰太低 還法規問題…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20-07-04 13:23:00
當然民進黨的錯,不把法規修高一點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0-07-04 13:24:00
那你不覺得那是市府認定罰低嗎
作者: a2550099 (22K逆轟高灰)   2020-07-04 13:25:00
蓋透天來住落伍了 花一百多萬蓋大巨蛋來住才潮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0-07-04 13:25:00
跟修法有關係嗎?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07-04 13:25:00
那你叫市政府來說呀 讓他們解釋建築物=消音棉而且24個消音棉有一百多萬那麼貴嗎= =然後讓市政府來噴都是法規太爛只能罰八萬看看市政府用你的邏輯說法能不能過關然後再發動遊行都是法規不完善害他們罰太少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20-07-04 13:27:00
你們這些柯黑,這幾個消音棉有毒品的危害大嗎?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07-04 13:28:00
八卦板再來洗五百篇都是法規害阿北不能重罰資方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0-07-04 13:29:00
你自己都覺得不可能是那個價格了 那不更代表這開罰的標準很低嗎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20-07-04 13:29:00
對啊為什麼要花時間關注這種小錢,還浪費文章額度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07-04 13:31:00
你這篇護航真的很爛R= = 法規能罰幾億結果罰八萬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20-07-04 13:31:00
該修的法就是要修,我不要因為是柯就扯別的
作者: k0030   2020-07-04 13:34:00
“以下”,所以趨近於零也是合法的可見這法對建商很好呢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20-07-04 13:43:00
千分之50「以下」 所以是看執行者要罰多還罰少囉另外建築造價不會是實價 去查看看建照上的建築造價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3:44:00
等罰到上限再來喊罰太少好嗎
作者: KimWexler   2020-07-04 13:46:00
不懂5%很低的結論是怎麼來的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3:48:00
這法規也很鳥 千分之50跟百分之5有什麼不同?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3:49:00
八萬是給遠雄下馬威的,兩周內還是會聽話乖乖拆掉否則市府就能罰大巨蛋造價五趴只是建築上用百分比當單位太大了吧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3:50:00
這次才罰8萬 跟我說下次能罰大巨蛋總造假5%? 狼來了?造價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3:53:00
不然來對賭遠雄兩周內拆不拆,他們敢不拆試試看,我也想看
作者: ke0119   2020-07-04 14:09:00
你至少罰到上限的5%再來嘴上限太低吧柯憐吶8萬?連1%都不到好唄
作者: dlija7814 (谯(‵皿ˊ)谯)   2020-07-04 14:26:00
你崩潰囉,我覺得你現在講到這裡就是崩潰囉,你一定是崩潰了哈哈哈1450,我說你崩潰你就崩潰喔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4:53:00
對賭遠雄太low 乾脆來對賭沒拆 柯又打算重罰多少不是你啦 是跟RONC對賭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5:01:00
那遠雄拆了算誰輸XD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5:01:00
我沒說要賭遠雄拆不拆吧 你腦中小劇場說我要賭?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5:02:00
你就不敢承認罰八萬遠雄就會拆了嘛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5:02:00
笑死 重罰8萬不罵 幫洗地說遠雄會拆?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5:04:00
一直在哭說市府放水罰太少,結果罰八萬遠雄就乖乖聽話法律的罰則本來就是要不守法的人變得守法不是讓你漫天喊價仇富的工具好嗎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5:05:00
所以這法條 是寫消音棉5%還是建築物5%?你連這點基本算術不會嗎而且 好笑的事 椅子偷裝 也沒罰吧 笑死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5:07:00
法條就寫最高值了,第一次裝吸音棉就罰最高值,遠雄一定跟你打行政訴訟,而且北市府必敗,有那麼難理解嗎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5:08:00
第一次裝??? 你哪邊看到他第一次裝根本是多次施工 北市自己稽查不周吧所以用什麼算最高值? 建築物最高值? 消音棉最高值? 法條?第一次裝可以長著麼快? 你當消音棉會自體繁殖啊上次椅子沒抓到 這次消音棉又沒抓到 北市府誰被懲處過?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5:30:00
你也知道北市府沒稽查好是柯文哲要懲處建管處負責人員是柯要負責,要罰多次罰款舉證責任在市府市府又沒證據說吸音棉是哪幾次稽查裝的,怎麼重罰?怎麼罰多次施工?有罪推定?現在重點就不是在「輕罰」八萬,而是1.市府要檢討失職稽查人員2.遠雄要在兩周內把違法施工的部分恢復原狀懲處部分我也還在等,這應該沒那麼快,錢櫃大火的人員懲處也是五天前才公布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5:34:00
上次椅子抓到過多久了 懲處?這個比錢櫃還早很多是不是一次裝 很簡單啊 看一天可以施做多少 就可以推定了你沒待過產線 每天產能都可以算的好嗎 這是科學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0-07-04 15:37:00
<<法律的罰則本來就是要不守法的人變得守法>>說的太好了,希望柯粉要記得今天自己的這個標準喔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5:40:00
雖然我也希望要有人出來負責,但椅子事件不太可能懲處一個是24個房間裝吸音棉,一個是九張椅子九張椅子還能說大巨蛋太大稽查一天看不到24個房間裝吸音棉都沒看到總該要有人出來負責了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5:42:00
拜託 椅子裝在那? 座位區空曠 掃一眼看不到?如果椅子裝的位置看不到 那他嗎的大巨蛋設計就有問題啊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5:44:00
你在現場?還是聽議員說掃一眼就看到?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0-07-04 15:44:00
唉唷 啊不就跟鐵路殺警案一樣 明明可以判更重卻明顯輕判 為哪齣就不知道了呵呵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5:45:00
你沒去過小巨蛋? 用點腦都知道椅子裝的地方根本不可能隱密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5:46:00
精神病殺人犯跟偷裝吸音棉比再犯機率?我看了什麼?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5:47:00
他不是講再犯吧 他是指罰太輕問題 怎麼你理解方式怪怪的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20-07-04 15:49:00
笑死我家廁所都不只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5:54:00
你去小巨蛋有需要看一天看完消防/電力/安全結構這些項目嗎我只覺得疏忽沒看到合理,但不代表我不支持抓人出來懲處我覺得法律就是讓人不再犯,所以遠雄這件事初犯輕判合理跟鐵路殺警再犯率高所以應該重判不衝突啊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5:55:00
有椅子事件 消音棉還可以算初犯?第一 消防電力安全結構 不同組人在看2.市政府也不是只有我一個人更正 市政府每次稽查 也不是一個人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5:59:00
兩個單一事件啊,椅子事件只是單純警告兩周內拆除遠雄再裝裝拆拆花的也是遠雄自己的錢,遠雄拿不到好處但如果他在被罰款後還敢不拆,我很期待五趴罰金呢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20-07-04 15:59:00
作者: RONC (RONC)   2020-07-04 16:01:00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稽查人員已經兩次沒有在第一時間發現這應該要懲處,以免遠雄以後偷偷裝上難以拆除的東西
作者: jack0216 (jack0116)   2020-07-04 18:01:00
5/1000 只罰8萬 怪政府修法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04 19:20:00
都是偷裝 為什麼可以當單一事件? 法源依據?
作者: tannoy (HiYou)   2020-07-05 00:37:00
台北市五大弊案之首,升級成唯一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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