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稱開罰「水神」是中央交辦 陳時中否認

作者: Rise68 (Rise68)   2020-05-10 17:16:37
※ 引述《xamous (一天死去一點)》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10/1710942.htm
: 2.新聞來源︰
: ETToday 記者賴文萱
: 3.新聞內容︰
: 柯P稱開罰「水神」66萬元是中央交辦 陳時中否認曝開罰主因
: 旺旺集團旗下品牌「水神」次氯酸抗菌液,遭民眾投訴涉及廣告不實,由食藥署移送北市
: 衛生局調查,並依違反藥事法開罰66萬元。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10日表示,他自己也有
: 去問局長說「一定要罰嗎?」,「他說這個是人家檢舉,中央又交辦,所以還是那四個字
: 叫依法行政」。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否認,強調因為不是藥品,所
: 以不能做療效廣告。
: 對於柯文哲上午指稱,開罰水神是中央交辦,對此,陳時中今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
: 者會回應,從來沒有中央交辦過,主要是因為水神不是藥品的,不能做療效廣告。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補充,水神是次氯酸水,但針對防疫部分,在疫情期
: 間是消毒水跟酒精療效比較好,重申開罰不是指揮中心交辦,針對使用在物品上或是能不
: 能夠喝等問題,這部分有疑慮就由衛生局做研判。
: 柯文哲上午受訪時表示,當台北市長要尊重公務員決定,館長被罰50萬,他當時問說一定
: 要罰嗎?公務員說依法行政,「依法行政老闆也沒有話好講」;這次輪到旺旺被罰,他自
: 己也有去問局長說「一定要罰嗎?」,「他說這個是人家檢舉,中央又交辦,所以還是那
: 四個字叫依法行政」。
: 柯文哲重申「依法行政」,所以人家檢舉,請當事人來說明,充分說明之後,還有一個類
: 似委員會來判定說,這個回答有沒有可以不用罰,拖比較久的時間,表示有用比較嚴謹的
: 程序,最後結果還是要罰,館長被罰、旺旺也要罰,表示北市府依法行政。
: 4.附註、心得、想法︰
: 針對館長、水神遭北市開罰事件,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說「自己也有去問官員一定要罰嗎
: ?但這是人家檢舉,中央交辦,所以還是四個字依法行政」對此陳時中否認「中央從來沒
: 有交辦過」主要是水神不是藥品,不可做療效廣告。
這個涉及中央地方分權的問題。首先要釐清的是,衛生單位全台的地方政府都有設置,法規本身會設好有權開罰的機關,一般來說地方政府若有相對應的機關,是直接由地方政府開罰,中央機關負責解釋法令,地方政府不確定能不能開罰時,可以向中央申請函釋,收到以後再依函釋內容決定是否開罰。
應該要釐清的是,這件檢舉案是誰收到的?因為一般民眾不知道業管單位是誰,檢舉函亂丟到非權責機關很正常,收到的機關若認定非主管機關,就會轉給主管機關,公家機關之間彼此轉來轉去是很正常的,所以有時候民眾會有「互踢皮球」的感覺。但是一般都有規定一件案件轉到第二次就要收。
這件看起來應該是衛福部收到案件,但是因為地方有主管機關,旺中集團公司登記在台北市,先交給地方主管機關決定是否開罰,移轉就我所知又分幾種。第一種是單純案件轉過去,收案機關若不歸移案機關管轄,收案機關通常就直接結案。第二種是類似列管的概念,轉過去以後,受移送機關辦完要回覆移送機關處理結果,但是原則上也不會干涉處理結果,只要知道「有結果」就好。
柯文哲那句「中央交辦」其實是惡意誤導,這句話隱含的意思是中央要求地方開罰,如果有這樣要求,公文秀出來讓大家看看有沒有相關指示?如果是中央有人打電話給承辦人或者承辦人主管,那請他們勇敢站出來證明!
有點常識都知道,單純移送案件根本不能算是「交辦」!這在公務機關間是天天在發生的事!柯文哲應該說清楚什麼叫做「交辦」?中央怎麼交辦?要打口水戰也要有點依據,不要成天含沙射影!沒常識就閉上爛嘴
作者: liangyite (liang1217)   2020-05-10 17:27:00
柯屁向來以157智商的醫師自豪,行醫幾十年,眼中看別人都是低能兒,他自己難道無法判斷次氯酸水到底是什麼用途嗎?還是他的學歷是用買的?
作者: ff704 (風道語)   2020-05-10 17:28:00
呆柯 中央不敢罰的你還碰 活該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0-05-10 17:30:00
騙騙破殼小雞
作者: steven0503   2020-05-10 17:35:00
對某些柯糞來說 師父說1就是1 說是就是
作者: jjoonnyy (jojo)   2020-05-10 17:37:00
用轉交,轉辦比較好用交接辦理, 容易讓人誤會, 用轉接辦理, 覺青就聽的懂了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20-05-10 17:39:00
其實台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既然說是中央交辦,那還有機會打臉陳時中,公文拿出來啊~我猜啦,大概就是一般函轉而已啦!中央機關才懶得在公文多講兩句勒,你權責機關自己妥處即可。https://i.imgur.com/T7cf5Td.jpg台北市反擊了
作者: jjoonnyy (jojo)   2020-05-10 17:48:00
交代辦理檢舉案, 似乎也沒有問題
作者: pchunters (POWER)   2020-05-10 18:06:00
無聊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5-10 18:08:00
北市府就是把公文行文用語拿來誤導啊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0-05-10 18:13:00
來函又不是叫你要開罰...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20-05-10 18:17:00
的確是惡意誤導
作者: ff704 (風道語)   2020-05-10 18:33:00
期待公開公文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20-05-10 18:39:00
狗師父
作者: vincentkuo (甜瓜)   2020-05-10 19:32:00
柯特別提是中央交辦 又問一定要罰嗎 讓人不禁懷疑是不是又去鑽旺旺後門了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20-05-10 20:34:00
中央交辦是蚵CF講的吧
作者: antilibra   2020-05-10 23:49:00
解釋的很清楚 不知柯糞教徒能否對得起你浪費的時間就是了老實說 公文一公開就一翻兩瞪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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