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完了 不小心咬餌的人快逃啊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20-04-28 22:44:44
※ 引述《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之銘言:
: #1UfuAeeX
: 我早上看這個文
: 就感覺有戲可看
是多有戲?
:

: 以後不要太早信誓旦旦
: 嗆別人刪文有鬼
是能有什麼鬼
真的有什麼事 你就講阿
: 然後上面的圖還有一個好笑的
: 就是離婚不是單身是什麼?
: 大家以後記得保持好習慣
: 讓子彈飛一會 拔草測風向 現在媒體就是這麼爛
: 我早上有根據「fant的遠山清綠底理論」發文
: 現在看起來 後面又有更多可能性了
: 那個推論也沒什麼用了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UfyspUM ]
作者: askingts (地獄山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柯文哲愛將小董傳不倫 女方:單身才交往
時間: Tue Apr 28 14:31:13 2020
※ 引述《joe10337 ()》之銘言:
: 我是建議
: 這件事情的男女方
: 把早上這些文章的推文鄉民
: 有涉及人身攻擊的通通抓來告一告
: 畢竟這兩位都不是民選職位的人
: 也不是公眾人物,沒必要被這些嘴巴臭的酸民罵爽的
: 既然單身,該告的就告一告,免得這些嘴臭酸民整天在那失智列車。
: 讓他們學個經驗。
學啥經驗 根本告不成好不好
詳見下面網址的解說: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0567
大法官會議第509號解釋意旨,認為:
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
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採取合理查證原則,即以陳述的事實,
為「真實」或「主觀上經過合理查證認為真實」者為限。
而最高法院在97年度台上字第970號民事判決中也認為:
「行為人之言論雖損及他人名譽,惟其言論屬陳述事實時,如能證明其為真實,
或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
足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或言論屬意見表達,如係善意發表,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問事實之真偽,均難謂係不法侵害他
人之權利,尚難令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鏡周刊》既然已經有作過相關報導
《鏡周刊》並發表新聞影片 內容跟字幕均書寫:影片當事人兩人「已婚」
這是經過媒體新聞披露過的新聞內容
民眾也是看了《鏡周刊》這媒體的新聞內容 才作出相關評述
既然有新聞來源依據 無論控告民眾「毀謗罪」-刑事、民事賠償 都無法成案
當事人兩人只能控告散佈不實新聞的媒體 這邊指得是《鏡周刊》
想告民眾根本告不到
: ※ 引述《zhwang2123 (123456)》之銘言:
: : 聯合報 翁浩然
: : 柯文哲愛將小董傳與副市長祕書不倫 女方:單身才交往
: 版?
: : 鏡周刊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愛將、台北農產公司董事長祕書董德堉(小董),與台北
: 市
: : 副市長蔡炳坤的祕書凌婉真過從甚密,已婚的2人包含到陽明山吃桶仔雞、女餵男,親
: 密
: : 接觸及到烏來泡湯、買消夜進台中某社區大樓等情況。對此,凌婉真則回應,兩人已是
: 單
: : 身,是正常男女交往關係,對於鏡周刊未求證婚姻狀態報導不倫,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 。
: : 周刊報導,根據知情人士透露,凌婉真是台中人,已婚,丈夫、小孩都在台中,平常因
: 工
: : 作獨居在新北市新莊;董德堉則與老婆、小孩同住新北市;2人之前就常利用民眾黨活
: 動
: : 在外過夜、約會。
: : 針對周刊報導不倫,董德堉今天未接電話,也向公司請假沒上班;北農董事長黃向羣則
: 表
: : 示,小董曾任民進黨主席特助、民代助理是聰明機靈的人,對公司事務也熟悉,對他很
: 有
: : 幫助,至於私領域的事情,他不太清楚;但得知報導後,他有詢問小董婚姻狀況,小董
: 則
: : 說是單身。
: : 蔡炳坤則表示,凌婉真工作都很認真、上下班正常,交辦工作都很積極去做,今天也有
: 上
: : 班;他得知報導後第一時間就向凌求證,凌則稱兩人都已是單身狀況,屬於正常交往,
: 無
: : 不倫的問題,私領域的部分就不便多談。
: : 凌婉真受訪則說,她已經單身10年,是單身後才跟小董交往,她也確定小董單身,兩人
: 是
: : 正常男女交往關係,也因為都是私事,不想多談周刊報導的細節;但對於周刊沒有求證
: 清
: : 楚、指控不倫,涉及隱私、毀損名譽的部分,她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 : h ttps://reurl.cc/WdROoO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9-04-28 22:32:00
嘻嘻 柯糞崩潰
作者: otoboku   2019-04-28 22:33:00
怕了吼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9-04-28 22:33:00
好怕被告 嘻嘻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9-04-28 22:35:00
宜芳:
作者: a7788783 (貓仔賢)   2019-04-28 22:36:00
好啦,我知道山姓保全很有經驗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19-04-28 22:44:00
你叫柯糞如何是好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4-28 22:46:00
這本來就很難告 蔡宜芳告一堆人 也一堆不起訴
作者: creay222 (ㄚ龍)   2020-04-28 22:46:00
這我早說過了 上次跟某柯粉歐洲羊就說過了只要你能提出來源 基本上都是無罪因為你只是引述你不是造謠源頭原告鵄滌坁먠大概就是週刊 因為他沒有查證原蹵i以鵄먠大概就是週刊 因為他們沒有查證 造成名譽損失原ﴠ 可以鵄먠就是週刊怎麼都是亂碼= =可以追訴的就是週刊 因為他沒有查證 造成名譽損失
作者: terminator3 (台灣一朗)   2020-04-28 22:54:00
最愛告人的宗教 呵
作者: 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   2020-04-28 22:57:00
我的有戲是看kzs跟wupaul互咬好玩 拜託你前面就講了完全可以甩鍋週刊了 你是無事一身輕好不好是也不用啦 你確實被我的圖給拍到==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9-04-28 14:32:00
嘻嘻 柯糞崩潰
作者: otoboku   2019-04-28 14:33:00
怕了吼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9-04-28 14:33:00
好怕被告 嘻嘻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9-04-28 14:35:00
宜芳:
作者: a7788783 (貓仔賢)   2019-04-28 14:36:00
好啦,我知道山姓保全很有經驗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19-04-28 14:44:00
你叫柯糞如何是好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4-28 14:46:00
這本來就很難告 蔡宜芳告一堆人 也一堆不起訴
作者: creay222 (ㄚ龍)   2020-04-28 14:46:00
這我早說過了 上次跟某柯粉歐洲羊就說過了只要你能提出來源 基本上都是無罪因為你只是引述你不是造謠源頭原告鵄滌坁먠大概就是週刊 因為他沒有查證原蹵i以鵄먠大概就是週刊 因為他們沒有查證 造成名譽損失原ﴠ 可以鵄먠就是週刊怎麼都是亂碼= =可以追訴的就是週刊 因為他沒有查證 造成名譽損失
作者: terminator3 (台灣一朗)   2020-04-28 14:54:00
最愛告人的宗教 呵
作者: 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   2020-04-28 14:57:00
我的有戲是看kzs跟wupaul互咬好玩 拜託你前面就講了完全可以甩鍋週刊了 你是無事一身輕好不好是也不用啦 你確實被我的圖給拍到==
作者: yymeow (ㄚㄚ喵)   2020-04-28 15:57:00
要搞到有罪定讞的確不容易,但是大家法院見倒是不難而且逃得過刑事,逃不過民事啊
作者: tigotigo (鐵劍)   2020-04-28 17:25:00
有人開始怕囉
作者: summer201 (夏天)   2020-04-28 18:52:00
所以支持提告鏡週刊跟中時呀 希望不要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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