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民團再籲廢通姦罪 盼大法官寫下台灣平等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20-03-31 20: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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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民團再籲廢通姦罪 盼大法官寫下台灣平等
時間: Tue Mar 31 20:35:41 2020
※ 引述《qazsedcft (自由羊)》之銘言:
[del.]
: 見書,希望大法官決議廢除早該視為違憲的通姦罪。
如果通姦罪限制中華民國憲法保護的行為自由,民進黨應該先服從十誡。
: 參與聲援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謝孟釗認為,婚姻是自願的兩人關係,不需要透過公
: 權力介入來保障定義不清的「圓滿」概念或用來修補破裂關係,她也說,如果婚姻只剩下用
: 刑法來約束忠誠,那這樣的婚姻還有保障的必要性嗎?她說:『(原音)婚姻可貴是雙方自主
: 、自願進入這段關係,把時間花在另一個人身上,全心全意去關注,這種關注是不可能用刑
: 法來強迫的,通姦罪的法義不明,實際上也不可能達到婚姻目的甚至是有害的,應該是違憲
: 的。』
憲法保護的行為自由:
禁止醫師護理師出國時,否認法義不明,
不服從十誡時,又認為法義不明。
: 婦女新知董事長莊喬汝。(蕭照平攝)
: https://i.imgur.com/1qydiNT.jpg
: 婦女新知董事長莊喬汝則認為,儘管刑法上有通姦罪,但所謂的「通姦」問題從未消失,甚
: 至帶來更多家庭的負面效果,且試想一旦親密證據在法庭公開展示,原本可以好好處理問題
: 的情份也會連帶壓垮。她說:『(原音)通姦罪的存在,一來無法預防通姦行為,二來,會造
: 成更多家庭處理通姦罪時,那個撕裂會更嚴重。』
這段話說錯了。通姦罪不是正或負這類電磁學問題。
因為人性本惡,所以人民會通姦。
如果人們認為不應該公開判定通姦,應該建議修法改成不公開。
[del.]
: 莊喬汝指出,如果社會擔心婚姻破裂後的權益問題,其實已經有民法、家事事件法等可以公
: 平處理,況且亞洲如南韓、日本都已經宣告廢止,全球僅剩少數國情較保守的國家還有之外
: ,台灣可以說是少見的保守案例,因此,他們認為這一次大法官會議相當重要,一旦決議廢
: 除將會是台灣邁向平等的重要里程碑。
十誡的其中一條法律規定:人不可以通姦。
而共產黨說十誡是保守思想。
但是,共產黨想廢除通姦罪,與共產黨的錯誤思想互相矛盾。
共產黨反對市場經濟,謊稱"物化"。
我國人民,卻要以價值(民法)來決定婚姻與離婚。
因此,將通姦改由民法處罰,只是把兩人之間的婚姻,變成買賣交易。
共產黨想廢除通姦罪,後果是讓人民把婚姻變成買賣。
而我國人民也相信共產黨的錯誤思想,不承認人性本惡,想廢除通姦罪。
但是,婚姻不只是兩人之間的親密生活,
婚姻是相愛的兩人,向創造宇宙的神謙卑地發誓,要永遠遵守的約定。
所以,不論遇到任何困難或疾病,都不會拋棄彼此,直到死亡將兩人分開。
求神憐憫我們的錯誤,感謝神保護我們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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