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聽到罵聲了!陸配子女返台政策大轉彎

作者: pujipuji (噗嘰)   2020-02-11 21:14:42
※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陳明通的說法各位可以接受嗎?如果依照這樣的條件 看來符合的人數應該沒多少
: 原來台灣有「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在台生活」這類人啊...
: 真是複雜
如果是 台灣人+陸配+小孩(中國籍)有兩種狀況
1. 台灣人親生,但小孩入中國籍
2. 陸配與前任所生,小孩自然是中國籍
這種中國籍小孩要長期居住台灣,可申請【長期探親】(需在16歲以下)
1. 第一種情況,親生父母之一是台灣人
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24條申請
2. 第二種情況,陸配與前任子女,可申請專案長期探親
比【長期探親】更進一步,是【長期居留】
根據的是〈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1. 第一種情況,台灣人所生,年滿20歲以下子女可申請長期居留
2. 第二種情況,陸配與前任所生子女
已取得【長期探親】資格連續滿四年,並且每年在台灣居住超過183天可申請
總之用的到這條件的,要不就是年紀不大,要不就是長期居住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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