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媽媽幫忙買票 害最高票兒子鄉代當選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9-11-26 18:39:55
來源: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89994
媽媽幫忙買票 害最高票兒子鄉代當選無效
2019-11-26 16:57:2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電影《血觀音》中,影后惠英紅的經典台詞「我是為你好」,
也可能適用這起賄選案,去年當選南投縣中寮鄉鄉民代表的蔡昭智,其母楊彩珍花4000元
,向彭姓選民買了4票,被調查局查獲,蔡男雖未被檢方起訴,檢方卻提起民事當選無效
之訴,蔡昭智辯稱不知情,母親也非競選團隊成員,法院卻認為,母子住同一處,還陪同
兒子拜票,積極參與兒子競選活動,並無擅作主張,斷送兒子政治前途之理,據此判決當
選無效確定。
判決書指出,無黨籍的蔡昭智去年參選中寮鄉第一選區鄉民代表選舉,以806票的最高票
當選,不料,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卻查獲,其母楊彩珍於11月5日至9日的選舉期間,向彭
姓男子以每票1000元,買下彭男與妻子、兒子與弟弟共4票,不過,檢方並未起訴蔡昭智
,楊女則被南投地方法院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刑1年8月,緩刑5年,條件是支付
公庫10萬元,彭男則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
南投地檢署進一步對蔡昭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蔡男辯稱,母親閒暇時陪他向鄰居拜票,
但沒有積極參與選務,也不是競選團隊成員,只是「私下想幫忙」,又不知道行賄買票是
重罪,他是遲至調查員搜索時,才知道這件事,他沒有同意與授權。
南投地院卻認為,楊女承認自己偶爾陪兒子拜票,母子又同住一處,關係密切且互動頻繁
,楊女應知道賄選的刑事追訴風險甚高,依一般經驗法則,如非事前徵得兒子同意並願冒
風險賄選,豈有擅作主張擅自為兒子買票?賄選無異斷送兒子政治前途,「絕非生母所應
為之舉」。
一審認為,蔡男沒有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盡力防止母親賄選,只是空言其母沒有積極參與
競選,不是競選團隊成員,辯詞不足採信,判決當選無效,蔡男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見
解與一審相同,駁回上訴,維持當選無效,全案確定。
心得附註:
縣政府有民選縣長、縣議會也有民選的縣議員,這兩者已經能夠完全對縣內施政負責了。
真心覺得該認真思考這種疊床架屋的鄉鎮政治體制,到底對台灣有什麼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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