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191027黃國昌FB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9-10-27 16:04:20
※ 引述《devidevi (凱特)》之銘言:
: 2. 真正出現嚴重問題的,多是「議員幫不肖商人」喬事護航的特權案件。
: 公共場所危害公眾安全的違法事實明確,就因為議員介入關說,
: 公務員就不顧公眾安全、棄守依法行政的職責。
: 這個問題,與其設委員會,倒不如要求公務機關不得依議員違法關說而創造特權,
: 或將所有此類關說案件公開上網,而非在暗室中違法護航。
: 如果要透過「設置特種委員會」來處理透過違法關說而創造的爭議,
: 台北市將有設不完的委員會。
黃國昌談論政策推動總是太過理想,常常用"你應該..."或是"怎麼不要求..."單向
發號施令來企圖解決所有問題,以他所提的傢俱店為例,那是黃國昌自己跳出來揭
弊,在沒裙帶關係、政商關係、政黨合作關係、高關注度、高支持度的前提下,
讓議員不敢也無法將事件暗槓起來,底層公務人員才能在社會高度關注下,
依法拆除。
請問當你要求公務人員依法行政,但法律又要求公務人員受議員監督(搞你),
你要如何讓公務人員依法行政而不受議員監督(搞你)?這才是做為立委的你,
應該要去思考的部分,設計一套能夠讓議員有效監督行政機關,又能夠讓行
政機關不受民意機關操控的流程,才能有效解決此問題,而不是用"怎麼不去
要求下面的人不要聽上面的人做事"這種中二的提問來討論市政問題的合理性。
我看這樣的設置機制,就是讓政府有一個可以跟民意機關對等的行政窗口,
代替底下的公務人員進行折衝,形成保護傘,讓公務人員得以依上級指示
行政而不再需要自行背負決策跟行政責任,在國家的行政流程沒有修改前,
我認為這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你問為什麼要疊床架屋?
廢話,當然是因為你們立委設置了一套讓公務機關窒礙難行的作業流程阿!
與其花時間去質疑別人的設置有沒有疊床架屋,怎麼不威嚇公務人員不要
聽命行事,不如好好地深入去了解這樣的作為背後的目的,然後站在立委
的高度上去修正流程,讓別人不用費心去搞一套疊床架屋的流程來取代現
行的辦法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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