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海控股標下雙子星案 投審會今以不利國安為由予以駁回

作者: Keitaro (動き出す時間...)   2019-06-26 19:55:21
我先來預測換第二名藍天送審的情況
首先繼續審拖到柯明年參選有答案
也就是登記截止的最後一天為止
如果柯參選 就審到起碼明年大選完才給結果
如果柯不選 看蔡的心情or其他無法估計的因素
反正第一次就審了5個月
第二次給你拖個半年也很合理
誰叫你柯文哲沒有黨證充值台灣價值呢
活該死好cc
引述《yftsai (aa)》之銘言:
※ 引述《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超過一行請縮址※
: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90626/1590300/
: 2.新聞來源︰
: 蘋果
: 3.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台北市西區門戶計劃,位於台北車站旁面積超過1萬坪的台北雙子星開發案,鬧得沸沸

: 揚,去年底雙子星開發案由香港南海控股集團及馬來西亞商馬頓拿下,但卻陷入中資疑

: ,今日投審會以不利國安為由予以駁回。
: 經濟部投審會今日指出,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NAN HAI DEVELOPMENT LIMITED)

: 馬來西亞商馬頓有限公司(MALTON BERTHAD)等申請匯入相當於10億元等值外幣,投資

: 立台灣南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考量本案國內被投資事業營運涉及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
: C1/D1土地開發案,為台北市西區門戶計劃建設,且附近捷運、高鐵、臺鐵、汽車客運

: 大眾運輸滙聚,位處大台北地區重要交通樞紐,涉及國家安全議題。
: 投審會指出,本案基於以下因素,認定投資人與中國市場淵源及關聯極深,易受中國政

: 影響。
: 1. 投資人母公司百慕達商南海控股有限公司自行於財報揭露其大部分業務及員工均位
於?
: 內地,附註說明依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之披露而言,南海集團應視中

: 內地為集團之註冊國家;
: 2. 百慕達商南海控股有限公司的行政總裁為中國籍,且其董事會下設之4個委員會中,

: 責營運及制定政策方向的執行委員會有過半成員是中國籍,而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

: 及組成暨委任行政總裁,向董事會提供推薦意見的提名委員會,5名成員也有2名是中國

: ,顯示中國人高度參與百慕達商南海控股公司之營運、政策方向。
: 3. 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之股票已全部質押予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而香港商中國

: 碼公司於截至2019年5月31日,中國人於董事會席次過半(4/7),已具控制力;另外,

: 港商中國數碼公司3席執行董事有2席為中國籍,且董事會下設之審核、薪酬及提名委員

: 大陸人均占總成員之二分之一,顯示中國人高度參與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營運、財務、

: 事方針。
前面這些應該無疑問
南海控股屬陸(中)資應該沒問題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投資人,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 第三地區投資之公
司,依本辦法規定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者。 前項所稱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指大陸
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 機構投資第三地區之公司,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直接或間接持有該第三地區公司股份或出資總額逾百分之三十。
二、 對該第三地區公司具有控制能力。
前項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在臺灣地區之投資,不適用外國人投資 條例之規定。
: 綜合前述事由,足證本案有受中國政府或人民掌控或影響該國內事業營運之疑慮,爰依

: 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本案予以駁回。(財經中心/台北報

: )
引用法條有錯誤
1. 既認定陸資應該引用的是《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
而非《外國人投資條例》
2.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條例
第 八 條
投資人得投資之業別項目、限額及投資比率,由主管機關會商各中央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及相關機關擬訂,報行政院核定。 投資人所為投資之申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限制
或禁止之。其投 資之經營有下列情事之ㄧ者,得撤銷或廢止其投資:
一、經濟上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
二、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
三、對國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
: 4.附註、心得、想法︰
: DPP初選完之後,果然開始動起來。
: 看來雙子星可以找下一家了。
投審會認定雙子星投資項目有國安疑慮
所以駁回
理由是位置在交通樞紐地位
既有國安疑慮
不管是中資或外資都不能投資
只有台資可以
我看重新招標應該比較快
柯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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