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志通姦無法可罰,法務部燒腦

作者: intrepidsage   2019-06-15 15:11:29
https://www.storm.mg/article/1382744
同志通姦無「法」可罰,法務部燒腦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實行同婚的國家,法務部旋即面對是否要把異婚處罰出軌的《刑法》通
姦罪套用在同婚的棘手問題。
另一個麻煩是,司改國是會議曾決議廢除通姦罪或刪除僅對配偶撤告的規定,不少法官也已
聲請大法官解釋。所以究竟要廢除還是要翻修、該怎麼修才能避免民意反彈,成為法務部最
新的挑戰。
姦淫不等於性交,出軌不一定觸法
法界人士解釋,《刑法》第十條定義的「性交」,為不基於正當目的而做的性侵入行為,意
即「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或是「以性器以外之其他
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而《刑法》第二三九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
指第三者)亦同。這名人士表示,依現行實務界見解,通姦罪(或相姦)構成要件,必須同
時具備「異性」、「配偶」及「合意的姦淫行為」,而「姦淫」的條件是「生殖器官接合」

「性交定義看起來廣泛,但『姦淫』並不等於『性交』!」他說,司法界實務見解認為「口
交」或「愛撫」不構成通姦,因此目前不論異婚還是同婚,只要出軌的對象是同志都不成罪
,只須背負民事責任而已。不過,今年五月二十四日實行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
行法》(《七四八施行法》),則讓通姦衍生的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七四八施行法》第二條將同婚關係定義為「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巧妙迴避「配偶」字眼。此外,該法也沒對出
軌賦予刑責,僅有第十七條註明:「與第二條關係之他方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他方可以向法
院請求『終止第二條關係』。」
他說,同婚在法律上既不是稱呼彼此「配偶」,出軌同性也沒有「生殖器官接合」的行為,
在實務上不會成罪,頂多構成終止關係(離婚)。
修法草案十多版,名詞打轉難定案
目前法務部檢視同婚配套法令,著手研究同婚出軌或重婚的刑責規範問題,而近日邀請相關
學者專家開會,與會人士對於研修重婚罪的意見較為一致,但面對通姦罪的想法卻眾說紛紜

據悉,法務部在這場會議裡蒐集到十多個草案版本及修法意見。其中有人提議,在通姦罪中
增加《七四八施行法》定義的「第二條關係」字眼(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
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但有人認為,該做法讓法律名詞變得抽
象難辨,也無法解套「性器接合」的難題。
有人則建議不要在「性器接合」名詞上打轉,可以嘗試對同志性行為下定義,不過到底該用
「列舉規定」(具體列出所有性行為樣態 ),還是「例示規定」(舉例幾個樣態,再用抽
象文句概括),各方卻沒有定見。「很難列出所有情況,但法律不該有模糊地帶。」一名與
會人士點出難題。
知情人士說,也有人提議改在《七四八施行法》裡制定刑責,由於討論意見太熱烈,法務部
一時之間難以凝聚共識,將再擇期開會討論。
廢除通姦罪?仰賴大法官解釋
要怎麼修法讓法務部傷腦筋,不過在法界討論最熱的話題,卻是建議廢除刑責。有法官認為
,通姦和一般犯罪樣態不同,多數意見傾向直接改用《民法》來處罰,只是行政或立法機關
以往礙於輿論反彈,讓這些主張始終只聞樓梯響。
不過,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司改國是會議第五組就曾發難,決議廢止《刑法》二三九條
,或者取消可對配偶撤告(只告小三或小王)、對第三者極為不公平的霸王條款。隔年六月
,法務部遴聘研究員研擬修正條文及研究意見,據悉究竟要翻修還是廢除通姦罪,都在可能
的討論範圍。
除了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負責審判的一審法官也積極針對這類案件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目
前已累積到十二件。根據司法院統計,以花蓮地院提出五件奪冠,雲林和高雄地院各提兩件
,而台北、桃園及苗栗地院也各有一件。
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和基層法官挑戰釋憲的舉動,在在凸顯外界對於通姦罪的態度,法務部
該如何在政策和民意之間取得平衡,成為修法的燙手山芋。
備註
甲甲多P不用判刑真的爽翻 !
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 通姦除罪化,6成9民眾反對
https://goo.gl/KY7k4E
結果甲甲為了自己爽要廢除通姦罪
甲甲常說同性戀是天生的
結果精神領袖30開放式關係的祁家威成為甲甲的過程是後天的!
還要幫正常人廢除通姦罪!
http://i.imgur.com/y50IrGL.jpg
http://i.imgur.com/E35CbJM.jpg
http://i.imgur.com/TQUHZSH.jpg
祁家威:同婚下一步是廢除通姦罪,終點是收養子女,同志教育要深根到幼稚園...
後同志:同婚若合法,我就沒機會恢復性別認同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3-22/83311
說個笑話同婚降愛滋比例
http://i.imgur.com/9xZlsIM.jpg
甲甲說結婚跟多P是不衝突的,重點是繼承
https://i.imgur.com/TXSvMZd.png
https://i.imgur.com/kCP8Wgf.png
2019才5個月數據愛滋甲佔80.22%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rCV9N1rGUz9wNr8lggsh2Q
https://i.imgur.com/KyaYjvC.jpg
https://i.imgur.com/hSeNLZG.jpg
再幾個月換掉甲意即黨意即民意的英皇綠共
下架教壞小孩敗壞風俗啃食稅金的甲結婚法案,改成共同生活法
讓下一代的小朋友都知道兩個正常性戀才可以結婚生小孩,組成正常的家庭增產報國
甲甲可以共同生活但生不出小孩還是領終身俸小感冒高危險群
作者: zausa (zausa)   2019-06-15 15:13:00
這就是立專法的麻煩之處啊當初一堆人說不要併入的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9-06-15 15:14:00
開雜交派對,另一半可以要求一群人民事賠償嗎?這樣仙人跳很好賺的感覺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6-15 15:14:00
你的分身帳號都被退註了,幫QQ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9-06-15 15:14:00
沒差啦 反正這些同志也不會肛出個小孩來亂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6-15 15:14:00
不用罰啦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6-15 15:15:00
multiid都認證了 ,哪部也幫不了你了qq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19-06-15 15:15:00
懶叫碰懶叫不算生殖器結合嗎?
作者: berryc (so)   2019-06-15 15:16:00
怎麼結合?綁一起勉強算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6-15 15:16:00
骯髒的同性戀應該被撲殺
作者: darkdogoblin (黑暗狗布靈)   2019-06-15 15:16:00
一定要,要有權利就要有相對的義務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19-06-15 15:17:00
要解決問題就是修正或廢除通姦罪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6-15 15:17:00
2020票投國民黨,消滅台巴子、消滅同性戀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9-06-15 15:18:00
廢除刑法的通姦罪比較快...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9-06-15 15:19:00
可以讓通姦罪違憲失效 連不講人權的中國都已經沒有通姦罪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6-15 15:33:00
好了啦,等到異性戀通姦除罪民事化是不是又要崩一次
作者: thpss90105 (bhuang2514)   2019-06-15 15:53:00
把通姦除罪化不就好了這麼簡單的問題我來當法務部部長差不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