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散播災害假消息致死 最高處無期徒刑

作者: csfgsj (切割對半)   2019-05-31 08:58:05
散播災害假消息致死 最高處無期徒刑
1.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507002006-260407?chdtv
2.新聞來源︰
中時電子報
3.新聞內容︰
為防制假消息,立院今三讀修正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者
,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散播災害不實訊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本次修法,在《災害防救法》41條新增規定,如果明知道災害訊息不實,卻仍通報消防或
警察單位者,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若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因此導致他人死亡,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導
致他人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4.附註、心得、想法︰
1.卡神會不會成為第一個適用該法條的對象呢?
2.檢方拖了三個月才開始查idcc,是不是故意要配合2019/05/07才通過的法律呢?
作者: mxr   2019-05-31 09:01:00
有台灣價值者不受次法令之要約
作者: Wilsly (鬼)   2019-05-31 09:02:00
屎露:幹
作者: km612tw (渣)   2019-05-31 09:07:00
敗戰廷: 我切割了
作者: 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   2019-05-31 09:16:00
這個只管到災害假消息 抹黑那些不算在內 idcc抹黑辦事處但是沒有扭曲到災害內容 應該不適用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9-05-31 09:24:00
有溯及既往? 不過即使有應該也沒法卡那些蟑螂
作者: howiekuohr (肥肥)   2019-05-31 09:28:00
屎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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