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社評:「武統」是言論自由嗎

作者: vikk33 (陳V)   2019-04-15 10: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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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武統」是言論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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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武統的中國學者李毅遭到我政府驅逐出境,再度引來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的論戰,若
干人甚至以「思想犯」為李毅辯護,這實在扯遠了。李毅來台從事與入境許可目的不符之
活動(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加以該活動竟與與大陸地區機構,為涉及政治性
內容之合作行為(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直接驅逐出境只是最低限度的要求
,與言論自由毫無干涉。
不過,李毅所要參加的這場「和平統一融合發展論壇」,以「宣揚九二共識、支持和平、
支持統一」為主軸,除了由台灣的中華統一促進黨主辦外,還包括台灣紅黨、台中市兩岸
商務經貿協會等等中共在地協力組織,加上當初這位主講「武統」的李毅主張兩岸必須統
一,認為台灣若無限期拖延,中國必須以武力統一台灣。此等說法是否也是言論自由的保
障範疇?倒是值得推敲思辨。
大法官釋字445號寫道:「對『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
會、遊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所
以核准此次集會遊行的台中市認為,主張共產主義的確是在台灣言論自由的範疇。不過,
設若有一個團體不僅主張共產主義,甚至認為中國必須武統台灣,並積極串連,付諸行動
,那就不單純是一件「言論自由」。民主作為言論自由的前提,它必須有自我防衛的能力
,當然也必須「處理」那些以顛覆民主為目的言論與行動,。
關於這一點,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前年審查「德意志國家民主黨」 (NPD)的政黨解散案是
件極佳的案例。NPD是一個以標舉毀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價值觀,意圖以「民族共同體
」建立威權反民主民族國家的政黨,該政黨蔑視民主原則、輕賤人類尊嚴,並和納粹有絕
對連結。但儘管聯邦憲法法院對於NPD的行徑多所抨擊,不過最後並未同意這件政黨解散
案。理由在於:「並沒有證據顯示這個政黨真的有辦法達成他違憲的目標」、「若要防範
NPD的行動,只需以一般政治手段應對即可。」用白話文來講,因為這個政黨太弱了,所
以還不用解散它。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在這件個案裡展現了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堅持,儘管直指NPD之非,但卻
因為其不具實質威脅性而否決了這件政黨解散案。簡單講,極端言論是否對民主體制具備
威脅的標準是動態的,這不但取決於極端言論的組織化程度,也決定於該國家內部分化的
程度,甚至必須考量該國家的外來威脅。它並沒有一條明顯的界線,需要視這個國家民主
鞏固的效能,做出最適當的判斷。
就台灣的現況來說,中共不斷威脅以武力犯台(外敵),並持續培養其在地協力者(分化
的台灣社會),所以對於極端言論的可忍受程度一定會相對限縮。設若統促黨高調倡議武
統,並持續進行組織串連,其對中華民國存在與自由民主之威脅,當然不可以等閒視之。
簡單講,「反獨」可以作為自由的政治言論,但對任何「促統」的說法都必須時時警惕,
因為伴隨著後者的政治行動,必定以顛覆台灣現在擁有的民主憲政秩序為代價。
武統作為一項政治主張,台灣社會對於其出自個人或團體的訴求,應該要有不同的容忍標
準。當有人民團體或政黨,配合中共的在地協力組織進行串連時,絕不該等閒視之。民主
是有邊界的,台灣人可以在藍綠之間隨意選擇,但不可能在統獨之間自由轉換;在武統主
張如此登堂入室的情況下,現行的法制是否足夠因應?是否引進如美、澳等國家的外國代
理人登記制度,進一步查察中共金流無孔不入的滲透?都該有進一步的思考。
4.附註、心得、想法︰
其實就是需要繼受德國法制上的民主防衛機制
台灣連
物權債權獨立無因
特別權力關係(早期)
以及其他一大堆德國法才有的東西都抄
唯獨這個不抄
不合格
作者: poolplayer (喜歡撞球)   2018-04-15 10:50:00
台灣獨立算言論自由嗎?
作者: clydebbman   2019-04-15 10:52:00
分裂國土 台獨也算是吧 XDDDD一直扣別人紅帽子 也是在分裂國家 不也沒事 ?
作者: c1951 (QQ)   2019-04-15 10:57:00
依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場來看 講台獨屬於分裂國土言論
作者: pollux945 (已經變老謝了)   2019-04-15 11:02:00
嗯啊 弔詭的是談統一貌似符合憲法精神實則消滅主權
作者: ultradev (QQ)   2019-04-15 11:03:00
講被PRC武統及台獨都是有相同問題的談統一要看是誰去統,目前憲法本來就還是一中憲法
作者: TRYING (TEARS IN HEAVEN)   2019-04-15 11:07:00
以前的主張如果有問題要驅逐 你應該一開始就不讓他入境後面扯這些 基本上就是濫用審查 自圓其說
作者: clhfly   2019-04-15 11:21:00
應該講成武力解決,比較好 是吧?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9-04-15 11:28:00
這是上報的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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