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馬英九當年說保外=放了是不是先知

作者: kioh (NG中~)   2019-03-10 14:20:38
乳題
當年馬英九說
給陳水扁保外就醫
等於放了
一堆法匠還是啥的在那邊噴
現在陳水扁有什麼限制嗎?
站台都站台過了
也可以到處爽爽吃大餐旅遊
馬是不是先知
☺☺??
作者: seamen (q(.w.)p)   2019-03-10 14:21:00
我們韓神應該出手了
作者: Yourmotherla (I MUST BREAK YOU!)   2019-03-10 14:21:00
是啊,但讓阿扁保外的是誰
作者: alger0924 (alger)   2019-03-10 14:22:00
有人怕自己进去蹲..开先例 学韩国的 XD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9-03-10 14:22:00
阿扁又沒貪汙總統為啥可以管到土地案? 還自創實質影響說...阿扁沒貪汙卻被關6年 你說冤不冤...
作者: alger0924 (alger)   2019-03-10 14:24:00
最新判例夫妻是独立个体...阿珍才要进去蹲阿扁無罪.....Q.Q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9-03-10 14:27:00
阿扁當然有罪 但不是貪污罪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9-03-10 14:27:00
他自己都想好了啊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3-10 14:35:00
扁收錢喬事情罪證確鑿,無罪?笑死人,今天換成馬英九你會放過他嗎?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9-03-10 14:36:00
林鈺雄(台大法律系教授):無論如何不可能是總統的法定職務範圍。於是,最高法院(九十九台上七○七八)以短短幾行字斷定陳前總統「具有實質上之影響力」,自此創設了實質影響說的法律術語看懂了嗎? 土地案根本不是總統職權所以最高法院自創實質影響說 結果林14案 最高法院游移不定 到底該用實質影響還是法定職權就發回更審了XD不要只會看泛藍媒體的東西... 看點專家見解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3-10 15:00:00
不要只看台大法律系這種綠到出汁的教授啊
作者: wurenben (晴天)   2019-03-10 15:00:00
每日一笑又來了,要阿扁無罪先問看看美國爸爸吧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3-10 15:04:00
馬英九被告的洩密案也不是法定職權啊,啊是告屁阿?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9-03-10 15:07:00
洩密也能扯法定職權 黑人問號喔至於扯美國爸爸也很黑人問號...艾格蒙檢舉了阿扁沒錯 但這邊是討論貪汙與否我上面也說了阿扁當然有罪 但不是貪汙罪
作者: nina0577 (我的朋友很少)   2019-03-10 16:57:00
嗯嗯不是貪污 那為何需要洗錢當人白癡嗎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9-03-10 17:34:00
上面明明寫得這麼清楚...貪污成立:要看收取財物後與職務有其對價關係....看懂了嗎 職務上之行為 總統的職務包含土地嗎?所以龍潭土地案 跟阿扁根本毫無關係...所以最高法院自創實質影響說先射箭再畫靶 對阿扁公平嗎?這東西 七八年前不早就討論到翻了嗎...不要再看特定媒體了...那些都沒有營養那些媒體只會說阿扁壞壞 卻不去討論法律見解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3-10 20:25:00
對價關係被臧到了還繼續扯?然後用一個不是阿扁直接職權關係所以想開脫收錢喬事情是事實,你說不算貪汙?所以你的貪汙定義就是只要不是我法定職權內的事情都可以任意胡搞瞎搞,反正不是貪汙一直接受沒營養法匠洗腦成吱障很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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