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拼經濟~ 簡單啦

作者: xoyster (若隱若現)   2018-11-14 21:03:44
違法久了就合法啦
拼經濟?讓蓋在農地上的工廠就地合法就好啦
怎麼做?
先講結論:申請臨時工廠登記
農地非農用就是違法
這裡不僅教農地上的違章工廠如何合法
而是擴大所及
農地上蓋的豪宅啦、倉庫啦,都可以用這招合法
幾個觀念要先知道:
一、設立工廠的要件:土地及建物
蓋工廠要有合法的土地及建物,
合法的土地大抵指工業用地,例如甲種、乙種、特種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
其實住宅區、商業區也是可以設工廠的,只是有規模的限制。
合法的建築大抵指有拿到使用執照的建築物,用途登記為廠房。
一樣,住宅區住二住三可否登記工廠?可,只是有規模的限制。
二、何謂臨時工廠
土地及建物不合法,「暫時」讓你合法的工廠
例如:在不該設立工廠的地方設工廠(例如農地上蓋的工廠),讓你暫時合法
三、臨時工廠申請的要件:
在97年3月14日前已經存在的非法工廠(土地不合法、建物不合法),
持續製造加工營運迄今。
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明訂未登記工廠業者可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補辦通過廠商給予「輔導期」。
何謂輔導期:
在這段期間內,讓你暫時合法,請貴廠商搬到工業用地去吧。
這期間內就算土地、建物不合法,
可免除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相關處罰規定。
(無敵帝王條款,也就是土地違規(例如農地非農用)免罰、建物違章建築免罰)
政府說帖,講得很了不起便是。
http://www.cto.moea.gov.tw/web/application/detail.php?cid=6&id=293&aid=29
http://www.cto.moea.gov.tw/web/application/detail.php?cid=6&id=289&aid=30
法規: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30105
第一波開放登記:
開放登記申請日期99年6月至101年6月
經核准臨時工廠登記的臨時工廠,可存活至106年6月
106年6月之後,臨時工廠登記証自動失效。
(也就是:政府給你至少5年的時間遷廠,夠了吧)
免罰期限總是會到的,在業者屢屢向立委陳情要求哭邀之下
(明明違法還免罰,這麼爽幹嘛遷徙?)
在立委及經濟部配合演出下,法令又修了,延長存活期限。
第二波開放登記:
開放登記申請日期103年3月至104年6月
經核准臨時工廠登記,可存活至109年6月
109年6月之後臨時工廠登記証自動失效。
(也就是,讓你遷廠的時間從106年)
現在第三波開放登記的案子又有立委們連署了
呵,看看是誰主導的
https://reurl.cc/1Yz0m
資格從97年3月14日前已存在的非法工廠
放寬到105年5月20日前的非法工廠
通通有獎
非法工廠就地合法再延10年,到119年6月2日
目前已經有6951家臨時工廠了
(可查https://data.gov.tw/dataset/45429 裡面有名單)
還有一屁股審核中,
還有幾萬家等著第三波開放申請送件的非法工廠在等待
反正這政府辦事已有前例,再開放一波臨時工廠登記申請
既然預期還會開放,那就在農地上搶建吧~
說到這,
這綠色執政去年10月才大張旗鼓
說要拆小英就職後在農地上冒出的工廠
相關訊息見農委會網站
https://afcs.nalrcs.org/web/violation_panel/
裡面有農委會內政部經濟部三堂會審聯合發布的函
行政院說放手去做的函
還有怎麼拆的行動方案核定計畫書
洋洋灑灑信誓旦旦
然後....全國在農地上雨後春筍蓋起來的工廠只找出17間
拆了15間
哇,好有魄力
這綠色執政放消息證明有在做事也真有趣~
這幾天還夢到受某躺著選變成55波的縣市:
這行動方案已經達成宣導的效果了
就停了吧
還有
要選舉了,有檢舉案進來就....先放著唄,選完再說
拿到臨時工廠登記的免罰存活期限一延再延,
那跟合法工廠好像沒什麼不同,根本無敵了。
也就是把乖乖找工業用地設廠、乖乖申請搭排或跟污水處理廠納管的合法廠商當傻瓜。
Well.....
臨時工廠申請有限制,可見招拆招,
申請的撇步及如何技術性達到在農地上蓋豪宅、倉庫、工廠皆合法,
下回慢慢分解。
拼經濟?還不簡單
讓蓋在農地上的工廠就地合法就好啦
中央+地方+非法廠商聯手演出哩~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18-11-14 21:06:00
原PO真知灼見,建議應徵幕僚,或高考當官為民服務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8-11-14 21:07:00
空心菜說2016年5月20日前違章工廠都可以輔導轉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