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沒錯的話,很多年前,
民進黨或是黨外,曾經有次競選,部分候選人發起公開簽署類似清廉參選的承諾書
細節我忘記了,應該Google得到,誰能幫我補充這段歷史的,我會致贈P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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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補充另一個類似的承諾合約,這倒是值得參考:
台灣職棒老將、人品頗為人稱道的的高國慶,主動要求在新合約加註「涉賭條款」:
「如果有涉及職棒賭博,願意賠償已領的簽約金和所有薪水。」
高國慶當年這動作,稍穩定了風雨飄搖的職棒,至少球迷還能找到認同信任的球星。
拿高國慶的例子到政治上來看,先撇開其他承諾(不外遇不翹班),
有沒有辦法針對「酒駕」這點,
由人民倡議一份具有賠償條款的承諾書,徵詢所有候選人是否願意簽?
賠償條款很簡單,賠償「候選人於公職任內的所有所得、加上助理所得」就好,
也不要什麼不切實際的退出政壇了,就用所得來賠償酒駕受害人基金會。
假如這份承諾書成形,我猜柯文哲想到他的學生,應該會同意簽啦…
※ 引述《cirin (Cook)》之銘言:
: "酒駕外遇翹班領通告費辭職退選"承諾書
: 這次年底選舉應該所有參選人都要簽
: 簽不同意的不投 不簽的就不要選 大家有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