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刻意遷戶籍投票會不會很不理性?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8-05-03 09:18:12
一、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入登記。
二、遷出地及遷入地(遷入他人戶者)戶口名簿、遷入者國民身分證。
三、遷入者最近2年內所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
若本人親自申請經戶政事務所核對檔存相片與人
貌相符且年歲相當時,或由戶長親自或委託戶內人口辦理全戶或部分人口之遷徙登記而須
換領國民身分證者,得免繳交。〈委託他人申請遷入登記時因無法核對本人人貌,故應檢
附遷入者最近2年內所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未滿14歲且未申領身分證者,得免繳
交相片。
四、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
五、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需提具另一方同意書。
六、為嚴密戶籍登記管理,凡人民遷入單獨成立一戶者,應提憑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辦理:
(均須繳驗正本)
1.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有房屋或無償借住他人房屋者,憑房屋所有權
狀或最近1期已完稅之房屋稅單或最近6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
文件辦理。
2.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租賃之房屋者,除提憑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
證之租賃契約書者外,如提憑未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應同時檢附出
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1期已完稅房屋稅單或最近6個月內買賣契約書。如個案情形特
殊,租賃契約書仍應繳驗正本外,出租人所有權之證明文件得以經房屋所有權人註記與正
本相符並簽章之影本代替。
3.遷入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其他公共處所者,憑戶長或主持人或管理人之同
意書辦理。
4.提憑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繳納最近6個月內之水電費或瓦斯費收據辦理

5.有居住之事實而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檢附居住證明文件及房屋所有權人同意書
,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七、遷徙登記經催告仍不申請者,依戶籍法第48條第4項逕為(遷出)登記。
八、由他戶籍管轄區域遷入3個月以上時,應為遷入登記。
※ 引述《patchevia (若虎威助!一球入魂~!)》之銘言:
: 話說到這 我滿想請問一下
: 要遷戶籍的話
: 以最低成本考量的話 實際的作法是要怎麼做呢?
: 還請指教 謝謝
租屋
只是屋主不見得願意讓你遷戶籍(租屋繳稅問題)
你若強行欲遷
屋主可能會跟你解除租賃關係 叫你走
: ※ 引述《citizoe (太陽餅市人)》之銘言:
: : 如題
: : 實在看不慣某黨
: : 枉費過往我票通通都蓋給他們
: : 這一年來該黨的作為與嘴臉
: : 讓我沒辦法再支持下去了
: : 一方面台中市(原戶籍)的候選人我真的無感
: : 另一方面台北市(目前生活區域)
: : 有一位無論如何我都希望他能選上的候選人
: : 想問一下各位看法
: : 直接遷戶籍到台北市去投票會不會很不理性?
作者: patchevia (若虎威助!一球入魂~!)   2018-05-03 09:36:00
謝謝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8-05-03 09:37:00
認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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