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抓律師的責任跟處理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0:36:50
只問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啦
[那些律師到底是被羈押 被拘留 被拘捕 還是被逮捕了?]
先把這幾個名詞的法律定義弄清楚吧
答案是 以上皆非!!
警方的行為充其量只能算是驅逐 但這不是法律用詞
那些律師只能很不爽 但是也不能判斷他到底哪裡違法
而且行政法規中 警察本來就有"權力"
[以適當強制手段制止違法行為]
而這部分完全沒有明文規定 也就是要由恐龍來決定對錯
你覺得 這種狀況下能告的下去嗎??
※ 引述《asderavo (asderavo)》之銘言:
: 對上週六的抗議活動
: 1. 目前沒有證據說柯文哲下令抓律師
: 柯的方向是排除影響交通的抗議活動,但警察執法過程跑去抓律師
: 要柯負責嗎?
: 這件事還真確實柯文哲要負責,因為他是主官
: 但是有一群人要抹成柯的大失誤,喜孜孜的大鳴大放我想就過頭了
: 為什麼民進黨的年輕人支持度下滑
: 現在的年輕人要的就是一個公平的邏輯
: 再來看下面
: 2017/9
: https://i.imgur.com/1x6ZpC9.jpg
: 如果9月份的事件導致的結果是內政部直接撤換警察局長,然後「某些人」說警察本來就
: 是自己體系
: 那現在12月的事件
: 「某些人」就應該要用相同的邏輯標準來要求警察局長換人
: 或是「某些人」要拿出
: 為什麼這次你的看法不一樣了,這件事跟上一件事差別在哪裡?
: 拿出道理,拿出說法
: 不論這個說法能不能服人
: 這是最基本的
: 而不是看顏色立場反覆,現在的民進黨就是在走這種路線
: 以前各民進黨立委對拒馬的態度如何?對開會的發言時間態度如何?
: 如果這些立委被多年前的自己打臉了
: 是環境時空變了?還是這些人變了?
: 還是一樣,給個說法、邏輯
: 你一反覆在這個時代永遠都有資料
: 再退一百步說,這件事的根源是勞基法修惡,是執政黨溝通不足導致
: 不過把話題轉移到其他事件也確實能有效減緩壓力,做得漂亮
: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12-28 00:44:00
妨礙自由<---可以喔!!成立的喔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0:54:00
錯! 警察當下是以"行政執刑法"來執行強制排除強制執行公務當下 妳哪來的屁自由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0:55:00
強制排除到丟包??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0:57:00
所以 "拘留到派出所內"比較符合比利原則??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01:00
痾,人身自由是憲法保障的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04:00
那你還得先把"人身自由"的定義給搞清楚你若不是嘴砲 就是根本搞不清楚 人身自由的定義是啥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05:00
還有警察要依法行政,沒法源就不能做侵害權利的事,不然就是強制罪https://goo.gl/bbpr7B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08:00
當天違反了一狗票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甚至行法公共危險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08:00
律師有做違法的事嗎?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09:00
你內文自己寫的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11:00
律師有沒有參一咖沒人知道 但是律師跑去聚眾違法發生地 把他順手當成聚眾違法的一份子 好像也不會太牽強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12-28 01:12:00
以你說的”以適當強制手段制止違法行為”基本上只要請律師離開該處即可,載到很遠的地方丟包哪來的正當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12:00
制止聚眾違法時 有規定要逐一審查違法事實嗎? 沒有喔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13:00
所以律師違反什麼法?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14:00
不是律師有沒違法 而是"當下所有群眾"違反了一狗票法律師充其量不過是當下違法群眾的"一部分"而已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15:00
噢,一狗票有一狗票法的對應方式警告解散也是一種方式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17:00
用"聚眾鬥毆"來舉例就很清楚了 打群架是直接全部帶走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17:00
連巡守隊都帶走嗎?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18:00
這倒不用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18:00
舉牌早就超過3次了 這是常識好嗎 而且還"逃逸"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20:00
當天舉牌是要"停止防礙交通" 結果逃逸後到處防礙交通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20:00
噢,所以有穿律師袍的妨礙交通?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21:00
所以說了 律師只是群眾的一部分 不用再扯律師了 沒用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22:00
逃了又逃沒辦法鎖定目標?整個北車淨空人全抓走我就沒意見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23:00
如果有用警棍來輕拍肩膀的話 應該就有用喔~(心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24:00
有什麼用?(攤手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24:00
打群架時 難道要連旁邊小吃店的客人一並帶走了?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12-28 01:25:00
所以是怎麼判斷律師有”阻礙交通”的證據?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25:00
你要用法律判斷警察執法程序有沒有問題不是這樣搞吧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25:00
不用亂扯群眾的定義 這種嘴砲太低級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26:00
當律師主動跑進違法群眾中時 根本就不用去個別認定這是法律灰色地帶 你硬扯也沒用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26:00
這些律師不是當天自己跳出來說要幫那些違規的人護航嗎?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27:00
哇賽,好大的官威啊護航就可以丟包喔?我沒扯啊,驅散頂多趕走,丟包是怎樣?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27:00
而且 群眾的認定沒有明文 完全是警察自由心證 耐他和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28:00
丟包不是算制止不算違法?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28:00
你要這樣認定我沒意見,後續處置就違反比例原則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29:00
因為當下"事實"很明顯的 一般趕走無法"制止防礙交通"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29:00
西區阻礙交通丟到動物園?當下還有在違法喔?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12-28 01:30:00
呃群眾就不會有抓錯人的問題嗎?你的意思是警察認定你是群眾的一員(即便之後發現只是路過的)警察就能亂抓?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31:00
那群律師自己都表示自己是他們那一方了不是?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7-12-28 01:32:00
事實上 還真的可以耶 只要有群眾違法的大前提.......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33:00
所以才會用比例原則審查啊,不然怎麼不直接宵禁?表示是那方有違法?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12-28 01:34:00
所以律師參與任何違法的行為,或是單純提供法律諮詢?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37:00
好問題呢 一群人跳出來跟警察說你們不準抓他 我要提供法律資訊 警方該怎麼處理?當下一堆人已經正在阻礙交通了?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38:00
簡單的要死,先排除違規事實啊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12-28 01:39:00
警告,舉牌,之後驅散吧..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39:00
是要先花時間等你跟你辯完 辯的當下旁邊 還有其他繼續打游擊戰的人需要立即支援 要怎麼符合比例原則處理?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39:00
把人架離馬路不就好了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40:00
但會擔心又會回來繼續吧?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41:00
噢,我沒聽過那條法律可以因為擔心就抓人的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42:00
好像也沒法律不能丟包的耶 不然早就告上法院了?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42:00
很多法律不能丟包誒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7-12-28 01:42:00
葉俊榮: 依法行政 保護管束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43:00
不是說丟包算制止嗎?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43:00
依"法?"行政??上車就制止了啊,還要丟包喔?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12-28 01:44:00
抓律師丟包太難看了別硬拗了啦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45:00
上車後要幹嘛?把人塞滿車不準你下來嗎?限制你人身自由了耶....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7-12-28 01:45:00
去罵葉部長啊 不要只會罵警察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45:00
還知道已經限制人身自由了喔,還要討論嗎?我可沒罵人,就事論事探討行為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46:00
可是丟包算限制人身自由?那他們怎麼回來的?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46:00
上車就限制人身自由了一時限制也是限制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12-28 01:47:00
那丟到花蓮去好了啊 反正丟包不算限制自由啊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47:00
那你的意思是乾脆不要抓 讓他們干擾逮捕其他人的行為?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48:00
現在是限制自由又不是打斷腿,怎麼回不來?發言人說沒逮捕行為誒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49:00
限制他們回來干擾執行公務的自由?喔~那改驅逐囉~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50:00
執行公務要依法行政,好像沒什麼自由好像從頭到尾都是驅逐呢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7-12-28 01:52:00
那不是挺模糊的嗎 光是驅逐這個定義..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1:53:00
驅逐定義不重要啊,就針對限制人身自由跟丟包來審查就好啦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7-12-28 02:12:00
葉部長做出結論: 依法行政 保護管束 噗哈哈哈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2:23:00
葉俊榮還說是菩薩心呢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7-12-28 02:27:00
感謝警察排除暴民怒目金剛 菩薩心腸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02:33:00
真的,以後都剃度好了
作者: erichang (哲)   2017-12-28 02:38:00
妨害自由 很難懂嗎???
作者: lotuszz (lotuszz)   2017-12-28 03:00:00
你說妨害就妨害?不要到時通通判無罪XD. 我很好奇當初告方仰寧的有沒有定罪了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12-28 03:07:00
https://goo.gl/pUvpoH把人行道上的人以阻礙交通帶走,笑了.
作者: fgkor123 (n(N))   2017-12-28 03:57:00
我跳進來囉 我又跳出去囉 打我啊笨蛋
作者: viewpoint54 (傑森)   2017-12-28 05:30:00
警察系統遇上柯P這種長官實在是很危險!
作者: chudly   2017-12-28 06:56:00
反正也告了,就讓法官判吧
作者: kkrico (小黑)   2017-12-28 07:06:00
順便,好大的官威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12-28 08:22:00
整天只會靠背別人 你們這些癱瘓交通聚眾的行為本身就是妨礙自由了啦 去警察把你們丟包根本是剛好而已 不然被你們擋到回不了家的就自己摸摸鼻子倒楣?就只有你們最大不能驅散
作者: Rattlesnake (響尾蛇非魯蛇)   2017-12-28 08:49:00
如果是胖虎或馬狗執政 說法就不一樣了
作者: tigerzz3 (CC)   2017-12-28 09:23:00
這邏輯...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12-28 09:23:00
我不懂法律,但覺得強制律師上車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問題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12-28 09:28:00
我也不懂法律 但是他們很明顯已經妨礙交通和製造公共危險 警方本來就有義務要強制驅除 那些人已經是現行犯了不管他是律師還是誰 不然我們還要警察幹嘛 這就只是另外一群打群架的人而已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12-28 09:44:00
qwua跟現在的共產黨處理事情有87%像 維權律師反正在場看不爽就帶走你說你是律師?我說你是鬧事相關人員 可以了吧律師可以看警察執法行為有沒有越權 你到底懂不懂照你的邏輯以後群眾運動沒律師敢去現場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12-28 09:58:00
qwea,你搞錯問題所在,如果是驅離,那我覺得沒問體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12-28 09:59:00
qwea->現場有違法人員..律師到場即視為違法人員 佩服阿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12-28 09:59:00
問題是強制押上車這點,就不能強說是單純驅離的手段我可以理解這是一種應變,但本質上這手法還是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問題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12-28 10:04:00
律師來還不把群眾帶走然後在那邊搧風點火 警察驅離也是剛好啦 那以後只要有人酒醉躺在路中間塞車塞了1km以上有律師來警察就不能動?帶上車就叫妨礙自由? 那些群眾的存在本身就是妨礙他人自由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12-28 10:06:00
你舉的酒醉例子根本不對稱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12-28 10:09:00
哪裡不對稱了 好 那不要酒醉就好了 只要有人閒閒沒事幹躺在馬路上 警察也不能抓走 因為會妨礙自由 就是你們的邏輯小學公民的第一課就是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的原則為自由今天那群人已經妨礙到他人了 根本沒有什麼自由權可言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12-28 10:12:00
帶個毛阿..我是律師還負責要把群眾帶走 笑掉我大牙一般警察可以動民眾 沒人去動律師好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12-28 10:16:00
律師當時仍有自主的行為能力,酒醉的人有嗎?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12-28 10:19:00
我說啦 隨便一個清醒的人躺在路中間就好 警察就不能驅離?就是你們的邏輯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12-28 10:20:00
怎麼?被打臉後乾脆連例子都要改了?有沒有這種戰法呀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12-28 10:21:00
律師帶不走人去那裡繼續造成問題 警察當然要把他帶走那如果是清醒的律師躺在路中間導致塞車10km警察也不能動他?就讓他躺? 真的是神邏輯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12-28 10:22:00
qwea神邏輯 我真佩服 XD 辯論的我都笑了qwea舉的例子讓我無從反駁 哈哈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12-28 10:23:00
是你被打臉吧 自己邏輯充滿了矛盾 同樣的情況 因為立場不同會有不同的結論 還自認為是個會獨立思考的覺醒青年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12-28 10:25:00
你甚麼時候看到律師躺在路中間導致塞車10km ? XD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12-28 10:26:00
ptt你們才搞笑吧 同樣的事情 立場不同就有不同的結論動點腦袋思考吧 難不成覺青都是看到事情就會轉彎 難怪覺青都被人瞧不起遊行當天囉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12-28 10:50:00
說嘛~哪裡矛盾?不對!我可沒舉例子呀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12-28 10:59:00
我也沒有舉例子喔 只是同樣的妨礙交通換個時空背景你就被打臉了耶 怎麼會這樣 柯黑的邏輯不是都很好嗎 怎麼會出現這種邏輯錯亂的事情 一定是柯屁的錯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28 11:00:00
一下酒醉一下清醒,要不要先想好要說什麼啊…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12-28 11:17:00
酒醉和清醒都是會讓你們的神邏輯錯亂囉 根本不是重點囉看起來覺青們只剩下跳針的功能啦 神邏輯一戳就破 笑死人了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12-28 11:23:00
說真的 政黑神邏輯我只服一人:qweasd951再舉些例子讓我笑一下 拜託..誰又躺地上了.?誰又酒醉 誰又清醒了? 哈哈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12-28 11:26:00
哈哈哈哈
作者: violing613 (house..my pet......)   2017-12-28 11:41:00
哈 很簡單的測驗啦 這發生在太陽花的話自己怎麼看
作者: gncn (生而為人我很抱歉)   2017-12-28 12:10:00
很簡單啦 律師告下去不就知道了 連律師都不敢告 那還真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7-12-28 12:11:00
律師 陳又新 社會民主黨 發言人 一夕爆紅一戰成名
作者: gncn (生而為人我很抱歉)   2017-12-28 12:11:00
的是...... 整天狂喊警察違法 結果不敢告 你信?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7-12-28 12:12:00
社民黨 紅了 天助社民黨 當柯總統的政治後盾2020 柯總統+社民黨 解決你愚蠢無知的煩惱2020 柯總統+社民黨 解決 中間選民 愚蠢無知的煩惱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7-12-28 12:28:00
覺青不倒台灣不會好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7-12-28 1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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