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北院院長自己下台吧!!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7-12-23 13:23:25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之銘言:
: 1.證人合法傳喚拒絕出庭不能拘提?
: 第 178 條
: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
: 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 證人第一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就可以拘提了
: 再傳不到者亦同
兄弟,你自己貼的法條都說,
證人經合法傳喚
表示是已傳喚過, 無正當理由不到場, 所以法院才執行後面的
行動.
實務上, 證人也可以向法院請假啊!
第一次來就把人家拘走, 你不覺得護航護得有點心虛?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12-23 13:28:00
說好的程序正義都消失了 不用跟 他們說那麼多了接下來 就等北院院長自己下台吧
作者: previa (.)   2017-12-23 13:28:00
一堆人只能拿一切合法救援了 問題是這法DPP在野也在罵你如果說DPP不會整天喊程序正義或是白色恐怖就算了自己標榜的價值 最後只能用一切合法(惡法?)來說嘴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17-12-23 13:29:00
北檢聲明不能跟你請假不准嗎?傳喚有急迫性,所以直接看不懂嗎?拚命要跳針?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7-12-23 13:31:00
那有公文書陳述不准證人請假嗎?到底是誰拼命跳針阿...什麼叫"程序"懂不懂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12-23 13:32:00
最好有傳喚急迫性這種鬼東西啦連殺人犯或性侵犯 都能請假了 證人不能請假 真棒
作者: previa (.)   2017-12-23 13:39:00
有人被戳破核心價值了 標榜的民主自由被扯破臉就發瘋了如果說DPP不認同這種搞法 那就修法就好 問題是一堆DPP上電視去辯護這樣的行為 我真的也是醉了 狂丟票還不知搞得我家鐵桿DPP深綠老人狂搖頭 笑死我現在才認同垃圾不分藍綠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7-12-23 13:45:00
不然你要投國民黨?去啊 最好投新黨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12-23 13:47:00
才不過押個一天就出來惹,別人被押到死在那邊喊正義的在那哭傳票跟拘票老子不能一次開喔 送 正當理由你說的算?遊行當天還在靠杯這隻小丑,我看也只是綠臥底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12-23 13:55:00
沒錯押一天而已根本不算有侵害人民權益
作者: previa (.)   2017-12-23 13:58:00
一天不算喔!1.314159 26535 8979323 天才算
作者: mOtivehuang (mOtivehuang)   2017-12-23 14:00:00
納粹也是一切合法阿 所以吱也認同認為民進黨是納粹惹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12-23 14:00:00
幾天唷,他自己本人認為"正義"的天數就好惹而且現行超過一天就必須在請示法官開機押庭了如果你要說這樣也可以變到納粹也不簡單啦 納粹只能押個一天 嘖嘖合不合理有沒有鑽漏洞當然再說 只是沒必要為了這隻小丑一直再占版面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7-12-23 16:51:00
讓這小丑佔版面的不就是檢調自己搞出來的?以後大家都有樣學樣好了 你以為投綠的百姓就不會吃虧嗎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12-23 16:59:00
所以我也沒否定這真的有洞阿 看要不要明文規定拘提程序跟證人也可請律師在場阿 比在這我認為我以為應該要吵一整面好多了吧?然後投藍投綠? 我從頭到尾就在靠杯那小丑一直在唱正義結果被正義該的比誰都大聲 可笑至極誰管你白紅藍綠 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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