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罷免黃國昌沒理由!?

作者: gold97972000 (Miyanaga Saki)   2017-10-20 12:55:30
※ 引述《evangelew (uwe)》之銘言:
http://www.dismiss.tw/thewhys
想問一下,以下是這次罷免理由書的內容嗎? 正式文件內容也是這樣寫嗎?
本來從網路找 不過打了關鍵字好像找不到
罷免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立法委員黃國昌 罷免理由書
中華民國106年5月19日
 提出罷免新北市第12選區立法委員黃國昌一案,茲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之
規定,列舉罷免理由如下:
一、公開主張還權於民,私底下卻踐踏民意、羞辱選民
 去年11月30日,一群汐止的市井小民只是為了同婚修法的爭議及關心下一代的教育,前
往黃國昌立委汐止服務處陳情,沒想到其中一名陳情者的全名被黃國昌公開在個人臉書上
,任由他的粉絲肉搜霸凌。本應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不單沒有傾聽、尊重民意,僅是因
為立場與他不同,就被如仇人般的對待。
 諷刺的是,就在陳情的前一日,媒體報導立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
修正案》,黃國昌把寫有「還權於民第一步」的手舉牌,交給立法院長。在媒體前公開主
張還權於民,私底下卻踐踏民意、羞辱選民。如此前後不一、自相矛盾的反差行為,要如
何代表民意?
二、選前隱瞞同婚修法,選後力推未向鄉親說明,不適格成為本區民意代表
 黃國昌在選前針對選區民眾提出的7大政見訴求、12項幸福宣言中,並沒有包括推動同
性婚姻修法暨子女收養。選後,黃國昌還有許多政見尚未付諸實踐,卻力推同婚修法,甚
至送出草案,如此攸關國家社會未來國力消長,傳統家庭文化習俗的顛覆,瓦解當今大多
數穩定的家庭結構,如此有重大爭議尚無社會共識的重大法案,事先並未向選區內的選民
說明,選區民眾反對的聲音不僅漠視,更於媒體多次強硬表態嗆聲:「他個人支持同性婚
姻的立場態度決不動搖…」如此傲慢強硬的態度,因一己之私念造成國家社會的對立分裂
,以身為ㄧ位民意代表的如此言行,實為不當。可見,黃國昌在此議題上只想貫徹自我的
主張,無視選區內的民意反應,不適格成為本區民意代表。
三、攸關民眾權益,為何要迴避?為何棄權?
 當年所謂太陽花行動,以公民不服從為訴求煽惑年輕人佔據立法院,以暴力破壞攻佔行
政院,當時站在街頭上義正嚴詞抨擊政府不聽民意背離人民,認為政府賣台,行政黑箱,
兩岸關係讓台灣喪權辱國…等等。
 而今,時代力量的主席團大老馮光遠退黨,他公開說:時代力量已是國運昌隆黨,意思
是該黨已背離當初的精神,背離民眾的聲音。再者,日本多次在島礁的漁權爭議上侵害台
灣漁民權益,卻不見黃國昌為金山萬里選區的漁民出個聲說句話,不僅國土主權淪喪,漁
民權益更是蕩然無存。該黨其他委員甚至多次親日媚日的發言,日本核災食品進口表決,
這攸關全民健康的議題,竟然在贊成或反對進口的表決中,以棄權方式來表態,完全附和
日本強力要求進口的態度。重己利益、輕乎民意,不適任民意代表。試問,為何要棄權?
四、說一套做一套,表裡不一致
 黃國昌昔日曾痛批黑箱作業,要終結密室協商,但自己卻在一例一休法案中,私下密會
蔡英文總統,被揭發後又痛罵民進黨「無恥」,並上演假哭戲碼。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曾
於2016年12月19日在臉書PO文:「…318太陽花運動時,密會馬政府總統府副秘書長蕭旭
岑被曝光,又私下求見王前院長被拒。….」檯面上說一套,私底下又是另一套,典型的
表裡不一致,如此政客無法被人民所信任,更遑論代表民意。
五、不誠實,閃避道德瑕疵
 身為經常指謫要求別人高道德標準的民意代表,自然也要接受別人對他的檢視,例如當
年的師生戀,有無利用老師的權勢欺騙學生的單純感情,有無更超越道德的情慾關係,更
甚者每每遇到內心暗黑之處,常常避而不答或是閃爍其辭。他要求別人的自潔誠信完全不
適用在他身上。
 包括岳父大陸經商暴富,有無接受他的政治獻金或是金錢援助,更是含糊帶過,卻口口
聲聲說人賣台黑金,戴紅抹黑鬥臭!
六、髮夾說彎就彎,前後不一致
 黃國昌原支持廢死,在內湖女童命案發生後,反廢死的民意高漲,黃立即撇清,說明時
代力量在選前「針對14個重要政策議題提出政見,在裡面並沒有所謂推動廢死的政策。」
此舉還引發了時力創黨發起人劉繼蔚律師質疑:「…你們就這樣說不推廢死,對得起一路
支持你們的群眾嗎?…」
 但黃國昌選前提出的七大政見、12項幸福宣言中,同樣也沒有要推動「同婚修法」,卻
在選後力推且提出草案,並揚言: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場不變。
 可見,政見並未包含廢死之說,只是黃國昌的狡辯,他的主張隨時可以跟著輿論風向轉
變,一切只是選票考量,缺乏核心價值,為了選票可以棄守初衷,如何對起初支持他的選
民負責?
七、兩種態度、兩套標準,沒有原則
 肯亞的台灣詐欺犯被遣送中國大陸時,黃國昌痛批馬政府;但近期的李明哲事件,黃只
敢批中國大陸蠻橫,卻未見對執政當局嚴厲的督促批判,幾乎噤聲…。從他種種的行徑可
以看出,兩種態度、兩套標準,沒有原則就是他的最高原則,為了政治前途,已失去了一
名立委所被賦予監督政府的角色。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10-20 13:06:00
寫的不錯啊!
作者: faang (昉)   2017-10-20 13:19:00
超期待政見會 發起方會怎麼被電爆再來哭哭
作者: chudly   2017-10-20 13:27:00
詐欺犯那個被修理肯定沒辦法阿 後面一狗票這類事情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10-20 13:29:00
只要一直電詐騙就爽啦隱私、同婚、廢死跟詐欺各有支持者!至少有50%的基本票!
作者: Cishang (辭..)   2017-10-20 13:32:00
真的寫的還不錯
作者: juanes   2017-10-20 13:43:00
本來預期這團體題的罷免理由會更膚淺的 比想像中好一點
作者: DarkerWu (糊塗)   2017-10-20 13:44:00
好藍的罷免書
作者: juanes   2017-10-20 13:45:00
這團體本身就比較藍吧 他們和藍有些互動
作者: jeffboy (開始努力!!)   2017-10-20 14:00:00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不過寫的還不錯
作者: feldene (無.)   2017-10-20 15:06:00
五和七有感,其他無不過照這標準大概立法院要放假了
作者: JerryHophy (精蚵要捅情屎黃)   2017-10-20 15:20:00
寫得不錯XD?
作者: lotto0110 (lotto)   2017-10-20 16:57:00
偏藍又怎樣...總比覺青偏綠還不承認好吧...
作者: il388055 (愛芳)   2017-10-21 12:26:00
中性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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