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現制下的直轄市長最久可以連任幾年?

作者: CHOCOLA1983 (′‧ω‧‵)   2017-09-05 00:39:23
賴清德跑掉,突然想到這問題
第一問:
直轄市長是 "連選得連任一次"
那假設任期剩下一年又 364 天
原市長辭職、去職或死亡,由行政院派代理市長A 代理市長一職
接下來市長A 又連任市長,那市長A 還可以再參選第三任嗎?
畢竟第一任期的一年又 364 天不是選上的
如果這樣沒問題的話不就連續當市長將近十年?
第二問:
假設沒有上述問題,市長A 當了兩任市長
但是接任的市長B 在剩餘任期不足兩年的時候突然辭職、去職或死亡
行政院可以派A 代理市長嗎?畢竟雖然是連屆,但是第三屆任期並不是選上的
可以這樣嗎?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9-05 02:54:00
第一個問題我印象是可以 除非他是以補選方式接前人的任期 如果是用指派代理 記得是不算在一般任期
作者: mikejhou (Mike)   2017-09-05 03:35:00
補選的話 只能再選一次 如 謝深山 張通榮模式
作者: ICEFTP (Norfin)   2017-09-05 07:22:00
胡志強要不是北連中胡可以連當17年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7-09-05 07:57:00
胡志強的例子已經是空前絕後
作者: qqq1234 (王大樹)   2017-09-05 11:21:00
zzz才是空前絕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