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s板主又發明新的逃避版規辦法

作者: Fant1408 ( )   2017-07-01 00:49:45
s板主說 就算是違規文章
攻擊抹黑別人的文章
只要那篇文章在七天前發的
他就不受理檢舉也不會砍文
所以各位如果要攻擊抹黑人
只要修改七天前的文章
用那篇文章以原文複製的方式回文
就可以抹黑攻擊人
這就是s板主發明的創意辦法
大家可以盡情地玩囉
補個政黑點
台灣奸商就是會鑽法律漏洞又有法官罩
所以殺人放火行賄都無罪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7-07-01 00:55:00
可是人家拿的是去年的文章不是?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7-01 00:58:00
這就檢舉版的規定阿 你當版主也是這個規定阿...要也是針對限制名詞的事叫板主下台吧? 怎覺得一直搞錯點?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7-07-01 01:29:00
好 你來當板主 我檢舉一篇2010年文章看你受不受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07-01 01:44:00
七天前的文章哪個閒者會去看...不過這樣任意解釋追溯期其實有點扯確實
作者: acln0816   2017-07-01 01:52:00
除非他是七天內的修文 你抗議還有理 又沒有... 不然你乾脆拿七年前的文章來檢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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