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終結黨職併公職 關中、連戰須繳回千萬元

作者: winall (winall)   2017-04-25 20:20:08
立法院今天三讀《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追討「黨職
併公職」溢領的退休金,退職政務人員溢領退休金的人,與出證明的社團都要負連帶責任,
新法將衝擊政務人員11名,公務員195名。根據綠委透露,前考試院長、國民黨前副主席關
中溢領1011.7萬元最多,其次是前副總統連戰,也須繳回983.1萬元。
此項修法以「老藍男」衝擊最大,除關中與連戰外,國民黨前副主席胡志強約要繳回865萬
餘元,另一位前副主席林豐正也溢領109萬元,光是4人推估總和就達2969.5萬元。具體他們
該繳回多少退休金,還需銓敘部在新法公佈實施後精算。
過去因歷史環境因素,包括救國團、世盟、亞盟與民眾服務總社等組織,陸續發佈黨職併公
職的作業規定,有的陸續廢止、有的遭批,近40年的黨職併公職爭議,可望在新法通過後落
幕。
主審此案的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尤美女在初審通過時表示,以國民黨前副主席胡志強為例,
要扣除黨務年資重新計算月退,扣除黨職年資後,即使未達退休條件,仍可領月退金,但「
不可能再領10萬」,溢領的退休金,則要由胡及所屬民眾服務社一起負責。
根據新法規定,俗稱黨職退休金,以「社團專職人員」來定義,支領黨職併公職退休金者,
在扣除社團專職人員年資後,重新核定退休金,溢領的部分1年內須繳回國庫,黨職併公職
的政務官,返還退休金責任不止領受人,開具其社團專職人員任職證明的社團也要連帶返還
。公務員部分則是由社團返還。
考量到退休生活條件,新法也加入「樓地板」條款,退休公務員扣除黨職年資後,重新計算
的退離給與,若低於25000元,仍依25000元發給,溢領退休金也僅向原任職的社團追繳,以
保障基層晚年經濟生活。另外,黨職併公職重新計算退休金後,遺族依法領取的撫慰金,也
要依照新標準重新計算。
新法規定,社團專職人員指由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分社、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
童子軍總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世界反共聯盟中國分會、亞洲人民反共聯盟中國總會
、三民主義大同盟等社團及其相關機構開具任職證明的專職人員。
有網友讚堅持改革,強調不公不義的事,一定要導正;也有網友說,立法是正義的一道曙光
,把百姓的血汗錢還來。但也有網友質疑,這有明顯的政治考慮,「要殺猴給雞看」,不厚
道也不近人情,呼籲留點餘地。(張文馨╱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425/1104887/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4-25 20:56:00
當年自稱反共政黨 如今卻變成了共產黨的小弟
作者: Scape (non)   2017-04-25 21:01:00
還能這樣喔,換了政黨執政修個法就能溯及既往。那是不是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4-25 21:02:00
當年的黨職併公職 本來就於法無據了
作者: Scape (non)   2017-04-25 21:02:00
只要立個法說國民黨員不可任公職就可以要回幾兆的薪水來?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4-25 21:04:00
國民黨以為可以用行政命令來包山包海嗎?國民黨這樣子亂搞 考試院銓敘部還吞得下去?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7-04-25 21:25:00
scape 你可以看看大法官釋字第七條第20條 這可是1952年就釋憲了 國民黨違憲在先 領回違憲的錢 不覺得有問題因為我沒看到大法官對於追領的釋憲阿 你可以請大法官釋憲 不過黨職併公職 1952年大法官就跟你說不行了喔https://goo.gl/dSJWVU
作者: Scape (non)   2017-04-25 21:43:00
你提的都是在講身分認定,跟年資併計不同。如果不能黨職併公職,那為何就忽略公職併黨職?勞保公保未滿15年年資也可併計呀,只是分開請領只針對黨職併公職其他不處理根本是針對性的
作者: axyz (QQ)   2017-04-25 21:53:00
國家kmt創造的 吃國庫剛好而以 不過份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4-25 21:55:00
連公務員的身分認定都有問題了 還能算入年資嗎?中華民國成立的時候 KMT還沒成立吧中國國民黨成立的時間 1919年10月10日
作者: Miule (Miule)   2017-04-25 22:41:00
這已經做到砍大放小了有問題嗎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7-04-25 23:01:00
公職併黨職,就問你一句,是誰付錢,是國民黨自己付的啊,又不是拿納稅人的錢,國民黨喜歡就自己修改黨規啊,關國家什麼事情呢?
作者: Scape (non)   2017-04-25 23:23:00
國家之所以是國家是因為他有政府力量跟立法能力,要立一個法本就該通盤考量,而不是對國家有利的才做,而不管是否會侵害小部分人民的利益。國家亂來就表示國民黨要跟著亂來去侵害那些公職併黨職的民眾權益嗎?那你乾脆立個法,把前1%有錢人的財產全部充公好了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7-04-25 23:26:00
爽....以前跟本黨即國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4-26 00:02:00
公職併黨職? 公務人員拿國家薪水去幫國民黨做事
作者: Miule (Miule)   2017-04-26 00:15:00
你所謂的權益從法源就有問題了有沒有想過越是逼台灣人民的民選政府負KMT黨國政府的責任只會讓台灣人民越想拋棄ROC自己建國?
作者: miloisgood (milo)   2017-04-26 01:58:00
呃 我已經看不懂s在論述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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