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容積代金制》北市51議員聯手擋「代金」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7-04-21 10:22:40
容積代金制》北市51議員聯手擋「代金」 恐任建商繼續炒房
風傳媒
http://www.storm.mg/article/253576
台北市政府在郝龍斌時代推出「容積代金」新制
以3年作為舊制「捐地換容積」的落日條款期間
至今年7月起,建商若需增額容積,必須向市政府繳「代金」買容積
以此解決過去建商只要捐出「公共設施保留地」
就可獲得平均3.2倍樓地板的「暴利落入私人口袋」問題。
據了解,台北市長柯文哲近期私下透露,希望能貫徹落日條款
全面實施容積代金新制。
8成市議員連署提案 要求刪除落日條款
然而,此案遭市議會8成、共51名不分黨籍議員連署提案,要求刪除落日條款
與監察院的糾正逆向,此舉形同是由市議員帶頭,恐繼續讓掮客居中斡旋
低買高賣土地,建商輕易獲得爆量容積
且延宕市府至今已積欠眾多小地主共1兆元、遲未歸還的不正義情事。
「捐地換容積」舊制指的是,建商凡購得私人的「公共設施保留用地」
(如道路、公園),只要捐給市政府,政府就給予平均3.2倍的容積作為獎勵
如此政府不必編預算徵收公保地,而建商可將該容積作為豪華地段的豪宅增額空間
從中賺取鉅額利益,也因為中間的龐大價差,仲介(掮客)往往主動找上公保地地主
公保地主則往往因資訊落差,被以低價收購
仲介再轉手賣給建商,仲介也從中賺一手。
「捐地換容積」缺失 容積利益爆量進建商口袋
北市府認為,「捐地換容積」制度缺失,讓容積利益不歸公
反爆量進入私人建商口袋,甚至被財團用以捐地抵稅,亂象頻生
且對於徵收民眾公保地的先後次序,並不掌握在政府手中
政府無法引導都市公設的發展方向。
因此,在郝龍斌市府時代催生了「容積代金」制,建商若需要增額容積
需向政府繳交代金購買,政府獲得代金後,用來補償已開闢未徵收的公設地主
或著眼於未來要開闢的公設用地徵收,根據都發局統計,市政府現規劃做公設用地
但未向地主徵收的金額欠債,竟高達1兆,地主人數則不可計數。
心得
其實這政策我持反對態度耶
今天都更的利潤就是拚獎勵容積,容積率的移轉
你今天喊容積率歸公
都更沒什麼利潤 這會讓都更更難推動
再來
捐地換容積
也解決部份私人土地 被劃進道路用地 的一種解套方式
另外
"容積代金制" 跟 "捐地換容積"
都是建商付出代價給政府
只是容積代金制的精神
在建商用錢去向政府買容積
政府獲得代金後,用來補償已開闢未徵收的公設地主
補償費的計算本身就會是很高的爭議
最糟的是這是郝龍斌當初搞出來的
成效為何
大家心裡有數
為什麼8成市議員都跳出來擋
就是因為大多數的市議員都經歷過這時期吧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4-21 10:26:00
可是郝設了三年條款,現在是柯贊成,議員反對,所以你算柯黑?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04-21 10:27:00
八卦柯粉都高潮了 也不看看這是郝時代的爛政策 萬一市府出了葉世文許世堅 前進人家口袋連公地都沒有 不是更慘?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4-21 10:28:00
反過來說是因為收來的公設沒用了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4-21 10:29:00
這是郝當年不敢解決,只好落日到下一任郝的政策就是放個下一任啊改成容積公開拍買制價高者得,錢是要怎麼進私人口袋?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4-21 10:34:00
其實這源頭 該是要問為啥要賣容積率吧 為啥要給人買?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4-21 10:34:00
改代金制的問題是會有公開推升房價的負作用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4-21 10:35:00
容積率的給予 怎會是用花錢或捐地來給的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7-04-21 10:35:00
那就公辦都更呢? 我總覺得以前是公辦都更效率不佳 但現在的都更 我看也沒好到哪裡去 只是中飽私囊了很多政客= =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4-21 10:36:00
用捐地換容積的問題是捐出來的地都很鳥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7-04-21 10:36:00
容積率代金很難說好或壞.你放著公設地不徵收,也是不公平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4-21 10:37:00
代金就是要指定用途做為徵收用地之啊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04-21 10:38:00
新舊制都有問題 只有牽涉賣容積率 有心人士想做手腳都有問題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4-21 10:38:00
那我大概理解了 就是政府沒錢徵收 所以要想辦法拿錢來徵收 只是這個經手人 是建商還是市府的差別對嗎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7-04-21 10:39:00
本來就是該給人賺的東西,也不必眼紅.沒錢賺,政策推個鳥?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4-21 10:40:00
其實公辦都更才是對的吧 這樣才可以重新產權分配這種私地主徵收道路 才可以透過都更重新規劃來解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7-04-21 10:42:00
舉例:你的地被畫成道路,政府不徵收.跟公辦都更有啥關係?小範圍都搞不定了,還想談大範圍都更?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4-21 10:43:00
重新都更後 徵收道路可以被繞開 或是另分配房子土地甚至可以整合各畸零地的私地主 等於打散重規劃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7-04-21 10:44:00
樓上講得近乎天方夜譚.全台灣不知能否找出一處?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4-21 10:45:00
這條路才是比較正確的 不然用賣容積率來玩弊病很多因都更後道路重新規劃的有喔 我要找找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7-04-21 10:49:00
別浪費你的時間找了.我當然知道吃仙桃可以延年益壽,但我不可能每天吃啊!更他X的仙桃要500年一熟 XD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4-21 10:52:00
是啦 現在都更能量真的不夠 這要承認 但這條路比較對不然不管誰收賣容積率的錢 都會有很多爭議
作者: iceonly (只有冰)   2017-04-21 11:33:00
我是覺得這議題算複雜,沒這文章你我也不知道這兩者差在哪,如果這篇有哪些沒講到呢?
作者: corydora   2017-04-21 20:30:00
連這種小case的正義法案都過不了,還期待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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