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organ (當賺錢已經是一種習慣時.)》之銘言:
: 反正政黑本來就是批kmt的多,所以不當黨產委員會的所作所為在這邊算是「正義」。
: 倘若,不當黨產委員會的行政措施是錯誤的,該不該賠償對方?是國賠?還是委員會賠?
: 現在大家在追殺兆豐,蔡總統跟林全已經完全不說這件事情了,民嘴也開始避不討論了,
: 「倘若」最後馬嫂「完全沒有關係」,誰該負責?
: 這個政府「如果」查不出結果,變成「懸案」,是不是我們又要用kmt太黑暗遮蔽陽光來
: 給自己臺階下?
: 八月份失業率上升了,馬囧你要負責!他到底要負責到什麼時候啊?
這真的很有爭議
不當黨產是以前政府跟人家收的
現在政府跟以前政府雖然不同人 但立足點應該同
怎麼以前政府做的壞事算在民間法人身上? 有夠怪
至於以前政府什麼官員強徵財產然而轉手給另一個法人團體
應該是要追究瀆職官員不是?
再者 退萬步言 就算kmt萬惡好了
冤有頭債有主 誰被強徵財產 對質後 歸還 ok吧
怎麼是國家直接凍結其所有財產?
反對以前kmt執政時的惡行 自己的程序也不正義呀
真的是胡搞瞎搞
我建議先有個正當的法律論點 再來立法執行會比較好
不然嘴巴說不是對付異己 實際上就就呀
現在政府真是無法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