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只要我有疑慮,你就該死?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9-23 02:04:35
※ 引述《biorgan (當賺錢已經是一種習慣時.)》之銘言:
: 反正政黑本來就是批kmt的多,所以不當黨產委員會的所作所為在這邊算是「正義」。
: 倘若,不當黨產委員會的行政措施是錯誤的,該不該賠償對方?是國賠?還是委員會賠?
: 現在大家在追殺兆豐,蔡總統跟林全已經完全不說這件事情了,民嘴也開始避不討論了,
: 「倘若」最後馬嫂「完全沒有關係」,誰該負責?
: 這個政府「如果」查不出結果,變成「懸案」,是不是我們又要用kmt太黑暗遮蔽陽光來
: 給自己臺階下?
: 八月份失業率上升了,馬囧你要負責!他到底要負責到什麼時候啊?
這真的很有爭議
不當黨產是以前政府跟人家收的
現在政府跟以前政府雖然不同人 但立足點應該同
怎麼以前政府做的壞事算在民間法人身上? 有夠怪
至於以前政府什麼官員強徵財產然而轉手給另一個法人團體
應該是要追究瀆職官員不是?
再者 退萬步言 就算kmt萬惡好了
冤有頭債有主 誰被強徵財產 對質後 歸還 ok吧
怎麼是國家直接凍結其所有財產?
反對以前kmt執政時的惡行 自己的程序也不正義呀
真的是胡搞瞎搞
我建議先有個正當的法律論點 再來立法執行會比較好
不然嘴巴說不是對付異己 實際上就就呀
現在政府真是無法無天
作者: biorgan (當賺錢已經是一種習慣時.)   2016-09-23 02:24:00
375減租時,國民政府強收了許多日據仕紳的土地給農民,或者自己可能也偷偷拿了人家土地,現在的黨產委員會要還給當事人嗎?不可能。但是找不到受害者,如何定加害者的罪?唉,社會會越來越亂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9-23 02:36:00
有爭義個鬼 政黨不是一般法人 收入來源有規定 不能隨便經營事業 這就是政黨法的用意所以國民黨除了政治獻金和選舉補助款等正當收入之外 都算不當黨產
作者: sleepsnow (家庭和睦身體健康)   2016-09-23 06:30:00
我笑囉 XD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6-09-23 06:35:00
綠色直接判定kmt沒有非不當黨產
作者: biorgan (當賺錢已經是一種習慣時.)   2016-09-23 07:00:00
所以我們認為18%為不義之財時,就要停止外加請大家繳回過去領去的費用數字?
作者: zirca (竹楓)   2016-09-23 07:08:00
早起就看到笑話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6-09-23 07:13:00
KMT不都說黨產都還了?那你們在緊張什麼?
作者: biorgan (當賺錢已經是一種習慣時.)   2016-09-23 08:07:00
我只想討論法律是否合理,管他家黨產是誰的黨產又不會是我的
作者: FW190   2016-09-23 08:23:00
除了政黨補助費,黨員黨費及政治獻金,其他都是不當黨產,很難懂嗎?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9-23 08:37:00
一個政黨投資大量事業正常嗎?
作者: rekonon (Kimi Is back Everybody)   2016-09-23 11:02:00
不當黨產組織本身就是不當組織 師出無名 這官司有的打了
作者: FW190   2016-09-23 11:43:00
為啥師出無名?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09-23 11:49:00
好歹法律條文是用正體中文寫的,這還看不懂是誰的問題?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6-09-23 12:16:00
正義是用來檢討對手的 不能用在自己身上 懂?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6-09-23 12:22:00
是黨工失業焦慮嗎?還是國民黨沒黨產就活不下去了?
作者: jess730612   2016-09-23 12:40:00
看9.2崩潰就是賞心悅目餐餐都能多吃一碗XD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23 12:43:00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和其條例本身是經過法定程序通過的 具有法源依據 不能說它是黑箱機關 然而其背景原因若要細究我可以這麼說 30%用來還富於民 70%用來追殺政敵歸根究柢就是國民黨自己要選輸 給你8年時間也沒好好處理黨產 怨不得人 另一方面民進黨應該好好思考的是 把國民黨鬥垮了以後 你接下來打算怎麼做? 台灣不會因為少了一個政黨就不能運轉下去 但是當上台的人每個都用一套思維模式去排除異己那國家遭殃的日子真的就不遠了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那國民黨倒了 台灣就好的起來了嗎?
作者: rekonon (Kimi Is back Everybody)   2016-09-23 13:03:00
不當黨產會 疊床架屋 台灣又不是沒法院 幾個委員認定違法就違法根本淪為鷹犬 對象只有狹隘的整國民黨而已 委員還要人民掏腰包付薪水 重點是 這樣有沒有違憲 跟法律牴觸的時候聽誰的 反正好戲在後頭 我等著看笑話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6-09-23 13:05:00
幫樓上備份
作者: jess730612   2016-09-23 13:18:00
立法院訂定總統公佈施行 特別條例僅次於憲法公法位階特別條例高於一般法 有牴觸一般法以特別條例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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