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委員會要求銀行不讓國民黨提款 新黨籍律師批:超級黑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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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 風傳媒
3.新聞內容︰
新黨背景的律師陳麗玲22日在臉書發文痛批她的台大法律系學長、黨產會主委顧立雄,此
舉是比白色恐怖還可怕的「超級黑色恐怖」,嗆顧立雄沒考過《強制執行法》嗎?擺明就
是要用法律來整國民黨,嚴重戕害所有民眾對於法治的認知。
陳麗玲今日po文,指顧立雄不懂強制執行的法律要件,大酸顧立雄是否沒考過《強制執行
法》?還是在台大的老師沒教顧立雄,假扣押或假處分要交擔保金,且要為必要之釋明,
還要經過法院裁定准許才能執行嗎?
陳麗玲指出,《強制執行法》第52條規定,查封時要酌留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2個
月間生活所必需之食物、燃料及金錢,實務上如果要強制執行他人薪水,也只能扣薪水3
分之1,否則債務人可以提出異議,這是很多民眾的基本法律常識。
陳麗玲說,憑什麼因為《不當黨產條例》就可以未審先判,直接認定在銀行的錢就是不當
黨產,還可以決議「只准存入,不准提出」?黨產會有提供足額的擔保來扣押國民黨因錯
誤執行而被凍結的存款損失嗎?如果沒有擔保,萬一扣押錯了,以後要怎麼賠給債務人,
以彌補他因錯誤扣押的損失?
陳麗玲舉例說,與國民黨無關的公司或單位,受國民黨委託舉辦活動,拿了國民黨的錢去
付員工薪水、貨款、水電費,如今該怎麼繳?
陳麗玲說,一家歷史悠久的公司,往來客戶眾多,突然間銀行戶頭被凍結,所有的錢不能
領,因為法律規定,而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該公司有任何財務問題,只有傳聞,如果你
是董事長,你能不動怒嗎?如果你是員工,你能不生氣嗎?「擺明就是要用法律來整國民
黨吧!」
陳麗玲說,她不是幫國民黨講話,但是身為法律人,必須為這個國家長久以來建立的法治
基礎說話,這根本違反法治國原則、法律安定性等最基本的法律原則,嚴重戕害所有民眾
對於法治的認知,「如果人民如果還能接受這樣的嚴重違反法治的做法而不吭氣,下一個
倒楣的就是你!」
4.附註︰
家中長輩line群傳了fb的文
查一下新聞是真的有此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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