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確定這些外商在台灣都不必打卡,
然後再確定不必打卡不會被罰錢。
接著再確定你說的這些外商年薪都有150-250。
特別是IBM跟HP的薪資。
別說250,不到150,你幫忙補到150就好了。
呦,好觀念,不必打卡又福利好。
來來來,隨便抓一筆,因為太多了,貼都貼死我。
新加坡商惠普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蕭國坤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 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北市勞動字第10440144900號 104/11/27
※ 引述《PPLsea (人海)》之銘言:
: 我知道不用打卡的外商:IBM / HP / Cisco/ oracle
: 當然還有很好多,我們就不要列表了
: 薪水呢?年薪150-250是基層員工
: 接下來要說的是:
: 為什麼本土企業宏碁跟著外商的做法:不打卡
: 卻被勞檢罰錢?
: 因為慣老闆!我想大家應該都同意!
: 但不打卡、責任制被濫用是因為慣老闆
: 絕對不是這個制度不好
: 我上二篇說過:如果一個好的觀念引進台灣,卻因為慣老闆濫用,造成這個觀念失敗,不
: 是觀念本身,而是使用者本身!
: 而要改變的不是觀念,而是使用者!
: 有人因為被逼加班沒有加班費
: 出來咬那些不用打卡的公司
: 這叫什麼?眼紅?嫉妒?
: 你應該是想辦法去不用打卡又福利好的公司上班
: 而不是去讓那些公司跟你的爛公司一樣要打卡!
: ※ 引述《mrforget (財去人安樂)》之銘言:
: : 我呆過日商跟荷蘭商及美商,
: : 除了荷蘭商以外,全都要打卡。
: : 後來荷蘭商在我離開不久後也要求打卡了,
: : 因為有員工檢舉因公司不必打卡,
: : 有部門主管逼員工加班,且不給申請加班費。
: : 後來就加裝了打卡感應器(之前打卡只有門禁感應器)。
: : 聽前同事說,一開始有些不必加班的部門也不習慣。
: : 但部份被凹的則拍手,因為加班費會自動去算。
: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