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ncealan (文思艾倫)》之銘言:
: ※ 引述《kim (@@@@@@@)》之銘言:
: : 台灣的勞動工時,
: : 可以排全球前5大了。
: : 但是台灣人的薪水還是這麼低,
: : 要不就是雇主賺太大,
: : 要不就是雇主白痴,
: : 叫員工做一堆沒生產力的冗事。
: 自己身處南部傳產小公司的設計單位主管
: 從一般的正常加班費到後來的責任制都經歷過
: 親身感受到的台灣勞工過勞原因
: 目前檯面上正在吵的這些都不是主因
: 像是一例一休、七休一或七天假都只是次要原因
: 真正的癥結還是幾點:
: 1,勞檢的放縱,尤其是南部,這點感受真的不能更深了,身邊各種畸形的薪資待遇
: 2,台灣獨有的超詭異加班費計算公式
: 勞工加越多老闆賺越多,所以也別怪老闆不想多請人
: 這幾天在討論的公車司機七休一的問題
: 如果業者感受到員工加班成本過高
: 根本不會立刻想凹現有司機多加班
: 而是會去多找新員工來輪班
: 然後除了上面兩點,再加上一些零零碎碎的原因
: 導致今天的勞工薪資過低
: 為了養家餬口,明明加班cp值超低,還是硬著頭加班養活家計
: 有時候不加還不行,製造業老闆還會嗆找外勞來取代不配合的員工=_=
為什麼慣老闆會一直要勞工加班??
就是因為加班的時薪比法定工時的時薪還少!
目前法定工時40小時基本月薪20008元
20008/40=125元免費送勞工進位126元!
然而加班時薪:
20008/8/30=約84元
84*1.33=約112元(加班前兩個小時)
84*1.66=約140元(加班後兩個小時)
然而大部分的慣老闆都沒區分開來,都直接用1.33來算而已!
基於以上加班費要是你慣老闆你會不願意勞工加班嗎?
一定愛的要死der吧?!
所以我才一直提倡學人家歐美國家都是以基本時薪來換算薪資der!!
沒有在區分加班費算法...
都是以時薪來計算的~
舉例(用台灣目前法定工時的時薪來算):
126*1.33=約167元 (加班前兩個小時)
126*1.66=約210元 (加班後兩個小時)
然而要是一例一休真的要為勞工好的話!
就也是以法定基本時薪來換算!
這樣才是對勞工好~
126*2.33=約294元
294*2=約588元
126*2.66*6=約2011元
2011+588=2599元
這樣要是這樣的一例一休勞工還不會接受嗎?
要是這樣我也才會接受一例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