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美國務院證實 美籍香港政論雜誌創辦人遭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7-28 10: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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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idi0212 (貳壹貳)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美國務院證實 美籍香港政論雜誌創辦人遭
時間: Thu Jul 28 10:36:26 2016
自由時報
美國務院證實 美籍香港政論雜誌創辦人遭中國監禁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報導中國政壇內幕消息的香港政論雜誌《新維月刊》與《臉譜》
創辦人王健民、編輯咼中校日前遭中國法院以「非法經營」、「行賄」等罪判刑,各處以
5年3個月、2年3個月徒刑。美國國務院證實,美國公民王健民(James Wang)遭中國監禁
,且美國外交人員自他近14個月前被逮捕以來,一直未獲准與他見面。
中國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26日對王健民、咼中校等人以非法經營、行賄和串通投標等罪
一審宣判,王健民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處罰金20萬元人民幣(約96萬新台幣);咼
中校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約24萬新台幣)。王健民的妻子徐
中雲因幫助丈夫將在香港出版的雜誌寄給中國客戶,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處罰金
1萬元人民幣(約4萬8000元新台幣);這2份雜誌自由撰稿人劉海濤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
刑3年,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約9萬6000元新台幣)。
這是自香港銅鑼灣書店5人「被失蹤」、之後在中國遭羈押現身後,又有香港書商高層遭
到判刑,雖然香港人在香港擁有「出版自由」,但中國政府卻追究這些境外責任,一國兩
制制度再度遭受挑戰。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柯比(John Kirby)證實,自2014年5月31日王健民遭逮捕後,美方一
再要求中國准許與王健民見面,其中也包括參與他的法庭審判,「但所有要求都被拒絕」

2014年5月,王健民和咼中校分別被警方從深圳的家中帶走。10個月後,他們因曾將《新
維周刊》和《臉譜》寄給8名中國讀者,遭深圳南山區檢察院認定在中國編輯出版發行非
法出版物,涉嫌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接近780萬港元(約3222萬新台幣),被提起公訴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77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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