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幫資方利益的勞工是腦筋裝了什麼

作者: ludewa ( )   2016-07-22 19:47:16
"是因為42工時變成40工時,所以一年少了104小時的工時。
所以才有是否砍七天的議題浮現。"
上面這一段話看似合理,實際上根本不合理;
以我公司為例,一直都有週休2日,
原本星期一~四上班8.5hr,但有7天彈休可以運用,
修改後星期一~五上班8hr,但彈休沒了,
問題是星期一~四多的半小時沒什麼用呀,只是提早下班塞在路上而已,
但砍7天假很有感,原本可以安排出國、小孩生病請假照顧…等等,好用的很
每天0.5hr v.s 7天假,有人會選前者嗎?
這邏輯如果通,那我可不可以星期一~四上班10hr,然後週休三日?
政院的1休1例+砍7天,如果可以選,我寧願回到雙週84hr+7天假。
另外,回到最初,這次的修法目的是什麼 :
a. 降低工時? 我看目前的執政黨的說法都是為了讓加班族能增加工時呀
b. 週休2日? 目前的休法能讓原本沒週休2日的人週休2日?我看不出來
※ 引述《opthr1215 (天天)》之銘言:
: ※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 如果你自己身分是老闆 財團 資方 就算了
: : 偏偏有一種人明明就是勞工 可是整天都在說 勞工這樣要求就是貪得無厭啦
: : 這樣要求老闆會損失很多錢 增加很多成本 經營不下去啦 bla bla bla
: : 你這樣麼挺資方 你怎麼不跟你老闆講 以後我都不拿薪水 隨你叫我加班 不用加班費
: : 就乖乖當老闆的狗就好阿 幹麻擋其他正常勞工爭取權益阿
: : 所以明明是勞工 卻有資方言論的 除了是黨工以外 我實在想不到
: : 是怎麼樣的人 可以講出 違反勞方利益 然後維護資方利益的話
: : 還有一個可能 可能天生想當奴隸的那種人
: 有些人自以為例假越多,就是站在道德制高點,
: 反之,如果有人提出例假較少的方案,就扣上帽子,說你挺資方。
: 但我就是不爽憑什麼每周有兩例,
: 每周有兩天禁止合意加班?
: 全世界也沒國家敢這樣搞,敢禁止合意加班。
: 挺兩例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把守法老闆跟部守法老闆摻在一起講,
: 但法規的制定本來就是要以大家都守法的前提,比較才有意義。
: 對守法的老闆來說,一例一休絕對優於兩例,
: 因為如果他真的會給加班費,他也不可能動不動就叫你來加班。
: 不過安排調度上,旺季他可以多安排一點人手,淡季也可以讓你休假。
: 兩例的話,你要守法的老闆怎麼做?
: 旺季時去訓練一個工讀生,給他作為期一個月的專業性工作?
: 去哪找得到這種人?
: 對不守法的老闆來說,你說他一例一休不給加班費,
: 那我說他兩例難道就會給你加班費or補休or讓你好好放假嗎?
: 那討論不守法的老闆不就根本沒意義了?
: 而以守法的老闆來看,他又不可能讓你一天到晚假日加班,
: 這才符合現況與實務不是嗎?
: 結果,兩例陣營舉了惡老闆不守法的例子,
: 然後說應該推行二例。
: 我真的看不出來這兩件事情的關聯性與必要性。
: 必要性方面,六成勞工本身就有周休二日了,
: 剩下四成也不是都是不守法的老闆,
: 結果為了不知道為數多少的惡老闆,讓全台灣所有老闆都失去了彈性。
: 最後得到了什麼?
: 懲罰了好老闆,惡老闆仍然我行我素啊。
: 那你說必要性在哪?
: 還是你說不需要有彈性?
: 那我只能說你們真是站在道德制高點的理想主義者啊,
: 哪個國家敢推這樣的政策?
: 再來說說關聯性,
: 因為老闆不守法,所以要推兩例?
: 好像也哪裡怪怪的啊。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07-22 19:48:00
要讓想加班的勞工可以加班阿,雖然加班不是勞工可以決定的,而且老闆還會放你無薪假喔
作者: Camderela   2016-07-22 20:05:00
修法目的是老闆要砍七天假
作者: rant (拎杯老江湖)   2016-07-22 22:15:00
就是想匡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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