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現只有一例就已七成落實休二日

作者: wetteland ( )   2016-06-26 13:32:48
: 原本一例一休對現在的勞工就是一種傷害了!
請不要扭曲事實。
現在的法律規定的是,
七日一例,每週工時40,在這個基礎下,已經有七成勞工週休二日。
我本來以為只有六成,是台灣勞陣告訴我已經七成了。
未來要修法改為,
七日一例一休,每週工時40,為什麼再多規定一休,會比只規定一例還要慘?
這種推論完全違背邏輯。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26 13:37:00
大濕只看的到表面,目前早就實施法定工時40h了嗎?只是還未規定另一天該強制企業直接讓勞工直接休假而已!所以大濕還是去搞清楚狀況吧!大濕不知道緩衝期嗎?那麻煩請大濕也快去催DPP的醫護人員納入勞保快一點,才會看到醫護人員反彈大罷工的嚴重性Y(^ _^ )Y有好嗎!大濕你不知道法緩衝期嗎?大濕是沒看到今年一月一日勞檢局開出的改善單嗎?
作者: acln0816   2016-06-26 13:47:00
沒有緩衝 就是今年一月一日改為每週40小時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26 13:47:00
大濕還是去回顧之前的新聞吧!
作者: acln0816   2016-06-26 13:48:00
DICB你弄錯了 是今年一月一日沒錯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26 13:48:00
還是大濕都省略那些新聞了?可是有開出緩衝期幾個月改善,,,,希望不知道的人回顧之前的新聞吧!希望這個一例一休過之後,DPP也有本事續推醫護人員納入勞保(硬幹上吧!)我無限支持啦!確實是比一例好一點,可是有比兩例好?還是大濕不敢那拿兩例來跟一例一休比來相比?桃園產總這個我可是有查過底細歐!這個可是資方主導的工會歐,原來資方主導的工會可以拿來套用給勞方歐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03:00
第一 那三成的勞工也是人 第二 草案不是只有一休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26 14:04:00
大濕要不要直接拿勞工總會來說?這個也是名稱好聽的,可是組成可是由軍公務人員組成的呦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04:00
裡面的更彈性工時 放寬單周48 一天10小時 還有連12立法 那都是很糟糕的 另外回到休假日 目前休假日算延長工時 那可是算小時在算加班費的 更別說草案的兩倍 依
作者: K110855   2016-06-26 14:06:00
哦,原來dpper是這個想法啊,不錯不錯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26 14:06:00
聽你放屁啦!毛振飛明明是桃園勞工總會俗稱勞總會 被你變成桃園產總會了厲害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06:00
之前函釋 只能領一倍 比一般日加班費還少 要滿足加班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07:00
人需要 那就讓加班費多一點 讓人真得有多賺http://www.eventsinfocus.org/issues/713 30條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26 14:08:00
毛振飛可勞工的精神支柱,而且他早就反對一例一休了!害還想讓人誤會他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08:00
否認個鬼 他只說會檢討 但草案沒修掉阿36條 去看一下 我都給連結了36條之2 二週內之例假連同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不受第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26 14:11:00
還有給大濕說一聲,你什麼人不拿粗乃說,卻拿我的偶像之一粗乃說當然會被為我直接打臉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11:00
一條限制 請記住 休息日是「可以」被要求上班的所以兩週頭尾各一天例假 中間休假日「勞資」協商後為啥不能12天 配合30條彈性 我還可以在這幾天48工時給你一天10小時 還不要補你加班費 全「合法」阿不好意思 休息日不是例假 不用補休 而且算延長工時所以加班費算「小時」的 而且除非老闆加碼 不然依法比一般日加班拿得還少不用給我凹啥老闆 例假要補休 休息日就是不用你去查一下例假加班吧 例假上班是要補假的 休息日不能
作者: acln0816   2016-06-26 14:21:00
例假明明是兩倍+補休的啊...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6-06-26 14:21:00
加班就是給錢或補休,大多數都補休,因為最後他不會給你休,所以必須推2例一例一休最後會變形...因為補休沒休到過期也不能換錢
作者: acln0816   2016-06-26 14:23:00
勞基法第40條去看看吧 例假是兩倍+補休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26 14:24:00
你知道例假日,在特殊狀況確實是可拿來用嗎?只是要給兩倍薪資和一天的補休嗎?
作者: acln0816   2016-06-26 14:25:00
有「落實」嗎? 是因為改成每週40小時後剛好而已吧...每週五天 每天八小時 剛好40小時 那應該要感謝國民黨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6-06-26 14:26:00
修法也可以考慮參考這次華航條件,例假沒休完隔年3倍補償
作者: acln0816   2016-06-26 14:26:00
才對吧 因為是他們修成每週40小時的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6-06-26 14:26:00
大濕 你們報社怎樣休假的?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27:00
再說一次 那三成的勞工 也 是 人 對吧
作者: acln0816   2016-06-26 14:27:00
現制底下你要弄成五天七小時 一天五小時也是可以的啊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28:00
而且彈性工時的問題 不嚴重喔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6-06-26 14:28:00
那一天上班多久?遇到突發新聞咋辦?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26 14:29:00
不知道大濕知道一例一休也是變形延長工時嗎?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29:00
要落實 不是改成兩例 不然就真得讓休假日可以多賺很多不然目前草案 要人休假日上班給得加班費比較少 落實啥
作者: acln0816   2016-06-26 14:30:00
休息日加班就是兩倍時薪而已啊 跟現在比就是1.33到2的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30:00
要就真的讓老闆用休息日會有痛的感覺 不然都多講的
作者: acln0816   2016-06-26 14:31:00
差距而已... 拿這點差距就認為老闆不會在休息日要你加班? 大濕真是對台灣的老闆很有信心耶...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31:00
目前草案兩倍 但配合之前的函釋 假日加班是(1+1)
作者: acln0816   2016-06-26 14:32:00
而且還因此要砍七天 也是有趣啦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32:00
一份是領月薪時就領了 所以加班只能領一份 這就1+1比一般日直接給你1.33 1.6 更少 要就給三倍阿(1+2)但三倍(1+2) 只拿2也比一般日多一點 還犧牲一天假而且再說一次 休息日是延長工時 加班是算小時的 例假
作者: acln0816   2016-06-26 14:34:00
所以例假的兩倍+補假其實才是合理的...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26 14:34:00
加班管你只上一小時 都給你一天的薪水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06-26 14:38:00
對啊 大濕快對不願意多規定一休的民進黨口誅筆伐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6-26 14:42:00
作者: lipsred1006 (唇紅)   2016-06-26 14:43:00
被同一個人噓成這樣 幫補血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26 14:48:00
請問大濕要是醫護人員因為納入勞保而要罷工的話,大濕會支持嗎?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6-06-26 15:33:00
PUSH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6-06-26 16:39:00
為什麼周休二日就不能加班,只有一例一休才能加班?
作者: rx178mk2 (..............)   2016-06-26 1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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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gmaaldrich (專賣化學藥品)   2016-06-26 1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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