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9位議員連署 籲過半居民同意前不得推公

作者: cpr104 (羊聲咩咩)   2016-05-19 15:26:59
※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之銘言:
: 基本上 我反對公宅
: 我寧願去保障租屋者的權力 買屋者付款的方式
: 我也不要這種東西的所有權在公家手上
: 第一 建造時 光看公共建設的品質
: 你就知道 這個東西的品質絕對不會好
: 堪用嗎? 下雨就知道
公共建設品質差 (X
KMT建設品質差 (O
: 第二 如果有人硬不繳租金 你可以把他趕走嗎?
: 一個房東趕走不繳租金的房客 是保障自己的財產權
: 政府趕走不繳租金的人
: 是惡霸政府 是不懂窮人的苦的爛政府
: 這問題會很大耶
: 如果有人轉租呢? 很多假的低收入戶 有資格的
: 都來登記 然後轉租 你怎麼抓?
檢舉條款:轉租被租戶檢舉直接解約給新租戶
: 第三 會不會最後衍生出: 優先承購權 的問題?
: 一堆佔公有地的人 最後都要求國家要優先賣給他們
: 不然他們不搬走 現在勒?
只租不賣沒有承購問題
社宅不是只給低收入戶住的(一部份優惠給低收
正常有職業者政府一定追討的到
: 東西是國家的 不會有人愛惜
: 而且一定會有從中想要慷全民之慨
: 現在喊得沸沸揚揚 什麼居住正義
租戶不會愛惜房子,外面也一樣
: 用這種東西出來
: 問題會更大
: 不然為什麼有錢買房子的 不去買便宜一點的軍宅
: 寧願選建設公司的案子?
: 我光想到未來的問題
: 就覺得 搞這個是給自己捅馬蜂窩
: 以前國民黨政府蓋了一堆國民住宅
: 結果搞臭了國民住宅這四個字
: 現在又要來一次?
國民住宅跟社宅不一樣
前者賣掉可能圖利,後者永遠是政府的財產、工具
我是樂觀其成拉
如果只是不能信任政府
與其全盤否定任何的政策或建設 (政策花錢=貪汙?)
不如持續監督政府的每一項施政
或許更有建設性
: ※ 引述《mix5172000 (剛剛在幹嘛?)》之銘言:
: : 49位議員連署 籲過半居民同意前不得推公宅
: : 新頭殼newtalk | 呂佳峻 台北報導
: : 不可能實行的政策,柯P就跳票,藍綠很開心,藍綠原本就是一家親,演給百姓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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