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9位議員連署 籲過半居民同意前不得推公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11:35
基本上 我反對公宅
我寧願去保障租屋者的權力 買屋者付款的方式
我也不要這種東西的所有權在公家手上
第一 建造時 光看公共建設的品質
你就知道 這個東西的品質絕對不會好
堪用嗎? 下雨就知道
第二 如果有人硬不繳租金 你可以把他趕走嗎?
一個房東趕走不繳租金的房客 是保障自己的財產權
政府趕走不繳租金的人
是惡霸政府 是不懂窮人的苦的爛政府
這問題會很大耶
如果有人轉租呢? 很多假的低收入戶 有資格的
都來登記 然後轉租 你怎麼抓?
第三 會不會最後衍生出: 優先承購權 的問題?
一堆佔公有地的人 最後都要求國家要優先賣給他們
不然他們不搬走 現在勒?
東西是國家的 不會有人愛惜
而且一定會有從中想要慷全民之慨
現在喊得沸沸揚揚 什麼居住正義
用這種東西出來
問題會更大
不然為什麼有錢買房子的 不去買便宜一點的軍宅
寧願選建設公司的案子?
我光想到未來的問題
就覺得 搞這個是給自己捅馬蜂窩
以前國民黨政府蓋了一堆國民住宅
結果搞臭了國民住宅這四個字
現在又要來一次?
※ 引述《mix5172000 (剛剛在幹嘛?)》之銘言:
: 49位議員連署 籲過半居民同意前不得推公宅
: 新頭殼newtalk | 呂佳峻 台北報導
: 不可能實行的政策,柯P就跳票,藍綠很開心,藍綠原本就是一家親,演給百姓看。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05-19 15:12:00
問題是這些白癡聯屬的理由跟你講的差很多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13:00
他們的理由不干我的事 我只對這個國家作事的人沒信心 有就好 之後隨他去的心態 慷國家之慨的心態只會讓公宅變馬蜂窩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6-05-19 15:14:00
選前就講清楚反公宅選上的議員 不會有人怪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14:00
當時就一群白痴去帝寶前面要居住正義啊你要居住正義要的是政府給你你買得起的房子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5-19 15:15:00
我覺得要不要蓋可以討論 不過很多人自己選舉時高舉社會住宅 真的要作又拼命反對 我是對這種政客很有意見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15:00
\n不要一付你要住帝寶才算居住正義當時的風向能不支持嗎? 他們又不是跟自己的選票過不去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16:00
如果是租的 問題更大 一堆人死賴著不走最後就是國家出錢幫這些人維護 這些人可能不是沒錢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5-19 15:16:00
520還沒到就差不多要全部穿幫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16:00
第一:品質(不一定是爛的歐,要看好嘛!就好比貴的東西一定是好的嗎?便宜的東西一定是爛的嗎?)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17:00
就很可能貴死人 品質還被偷光了呢 浮洲合宜宅...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17:00
補充:還要看公德心
作者: beanseven (beanseven)   2016-05-19 15:17:00
國民住宅品質不好? 你說了算?
作者: yisdl   2016-05-19 15:17:00
只租不賣才是重點 而且過去國宅的數量太少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6-05-19 15:18:00
把一些精華區的公家機關遷走蓋公宅~不要跟居民搶公園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18:00
失敗個案蠻多的 需要幫忙整理嗎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18:00
\n你去問問浮洲合宜宅那些人囉 (攤手)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18:00
第二:這個問題根本不用煩惱好嘛!有專業的律師處理
作者: greenYoshi (馬力歐的朋友)   2016-05-19 15:18:00
請問一下選舉公報寫的那些東西都是假的??? 他媽吃屎!!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05-19 15:18:00
你要討論的東西混在這討論串有點可惜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19:00
把總統府 行政院 立法院通通搬走 其實就多了不少地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19:00
第三:可依簽約來約定,不守約走法律阿
作者: pluto1030 (pluto)   2016-05-19 15:19:00
很簡單的事情有兩種方式可訂出合理的數值,1.用平均人享有多少坪數決定投票與否,台北市居住人口平均可使用土地坪數,開發的建物若低於這坪數就要執行區域投票。2.用柯市長堅持的大巨蛋安全標準去決定以後每個公宅是否要開發。先跑跑火災模擬上千戶的人口要逃生,怎麼在1小時內由小巷子疏散。
作者: greenYoshi (馬力歐的朋友)   2016-05-19 15:19:00
台北人跟苗栗人根本差不多好嗎??都一堆自私自利利益者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19:00
走法律 --> 國家殺人啊~~~ 國家不照顧弱勢啊~~~~~~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6-05-19 15:19:00
原公家機關都是出租~~把他們趕走蓋公宅合情合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20:00
還想替DPP護航 省點力氣吧!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20:00
我有什麼護航? 我根本反對DPP的公宅政策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6-05-19 15:21:00
~~~~~~~~~~~~~~絕對不會抗爭跟靠杯~~~~~~~~~~~~~~~~~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21:00
我一直在罵公宅政策耶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21:00
50年地上權國宅,住戶都可以吵著要買土地持份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5-19 15:21:00
本來就反對的話沒什麼問題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21:00
簽約就要守約你懂不懂? 何況市府有公權力可以使用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22:00
一直覺得改善中南部就業機會跟薪資所得才是正解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5-19 15:22:00
但當初選舉靠這個當選的政治人物自己看著辦就是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22:00
簽約要守約 對象是政府呢? 有沒有太好笑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22:00
硬要吵不會走法院膩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23:00
法院判了 他們就飛走了嗎? 還不是要市府強行搬?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23:00
公宅本來就是跟市府簽的好嗎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23:00
有D大說的這麼簡單 文林苑問題早就解決了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24:00
你先去看看北教大那些老教授的宿舍 佔一輩子哦都退休幾十年了 還在佔耶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24:00
房子怎麼蓋都不夠住 讓人口往外移動才能治本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24:00
法院判了 可以依法使用公權利直接強制驅離(當然一定會有腦殘記者亂報)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25:00
文林苑是不是市府拿出公權力了 結果呢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05-19 15:25:00
南北平衡才能治本沒錯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25:00
文林院那個是沒簽約就拆的好嘛!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25:00
這種就是問題 幹麼去捅馬蜂窩?
作者: beanseven (beanseven)   2016-05-19 15:25:00
先拿出證據證明台北市國宅品質不好,不要假理性真抹黑。你也只有淡水倫的浮洲合宜宅可以嘴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26:00
文林院也沒有所有居戶都通知到場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05-19 15:26:00
到時候防災都更也有得吵了 等著看好戲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5-19 15:27:00
不知道給自己捅這馬蜂窩幹麼 理想國的白痴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28:00
老話一句 人口向外移動才是正解 台北又不可能無限容納住戶
作者: beanseven (beanseven)   2016-05-19 15:29:00
西寧是政府沒有盡到管理維修責任,但並不是品質不好的危樓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5-19 15:30:00
反串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30:00
我把管理維修也算進去了 而且類似問題也會發生在公宅上.另外看了一下目前的管理條例http://www.housing.taipei.gov.tw/ph/home/qa
作者: benson820707 (一個人練習一個人)   2016-05-19 15:34:00
所以然都不管了嗎?錯誤觀念
作者: beanseven (beanseven)   2016-05-19 15:35:00
你可以檢討公宅如何使用,但反對建造公宅,太無限上綱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35:00
總覺得扣點到一定程度應該是取消入住資格 而不是恢復原價XD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5-19 15:37:00
整篇廢話,你講的早就有解決方法了,違約就打官司啊,沒錢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38:00
戶籍限制似乎是開放外縣市,但是必須無自用住宅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5-19 15:38:00
的人,政府可以照冊補助低價或免費入住,維修更簡單,就用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5-19 15:39:00
收進來的一部分租金去維修,只要把辦法擬好,根本不是問題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39:00
沒錢的人政府可以補貼這點 請參考目前的安康住宅安康社區改建公宅後要調漲房租 結果原住戶抗議中XD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5-19 15:41:00
打完官司就是強制公權力展現啊,標籤化更他媽好笑,帝寶全台灣犯罪率最高,有沒有標籤化啊,。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42:00
執行公權力的時候會有一群人跳出來聲援弱勢 這你要怎麼講XD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5-19 15:44:00
弱勢是真弱勢,還是假弱勢啊,故意不繳錢和沒錢繳可不一樣一般民間房東故意不繳錢還不是照樣走官司,請法院趕人。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45:00
你覺得哪些是真弱勢,哪些是假弱勢,方便舉例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19 15:46:00
依法辦理阿..你當大家都能駕臨法律?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5-19 15:46:00
沒錢繳的弱勢就請政府查明好好安置,免費入住也可啊。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46:00
以一般民間糾紛來講,也是有強占房屋不繳錢,趕人後碰到惡意破壞的個案. 這類應該追加禁止承租公宅等等條款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5-19 15:47:00
強佔?你以為國家公權力真的要施展公權力的時候,有人擋的了喔,政府真的強幹,誰擋的了,講得好像強佔戶無敵一樣。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5:48:00
安康社區來講,裡面確實蠻多是赤貧的XD 去聲援他們吧強占戶是很無敵沒錯啊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人蠻多的這個國家的公權力一直都會轉彎阿 多少個案了認真講,比較和緩的方式是提高容積率等等優惠方式讓都更案或新建案必須有一定比例的公宅戶數把公宅融入普通的建議裡面,管理跟相關抗議都會少很多一直覺得民主制度就是這樣 政策就是會遭到支持跟反對方的檢視與辯論 最後得到一個更好的結果. (雖然更糟的結果也有)這個喔 安康社區確實就是經濟弱勢的人永遠想租那邊...一直希望公宅管理條例要追加居住年限,時間到了就應該搬走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6-05-19 16:30:00
現在的公宅有,還有年齡限制咧三) 年齡限制:已滿20歲及未滿46歲。租賃契約針對諸如轉租、非法使用公營住宅、欠租達2個月經催告仍不清償等情節較嚴重事由,訂有契約終止條款萬隆站為例,最多5年,第一期3年,第二期2年
作者: hidog (.....)   2016-05-19 16:40:00
給樓上 我看到租期限制了,寫在底下,一開始沒看到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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