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日人在釣魚台尋寶 文資局:可處50萬罰款

作者: YOSO8601 (@@)   2016-05-12 00:15:59
新聞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93324
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新聞內容︰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11)續審「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對於外國人不得
在我國領土及領海範圍內,進行考古尋寶的草案條文,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質疑,日本人若
在釣魚台進行考古是否能進行處罰嗎?文化部文資局局長施國隆則說,可處10萬元以上、
50萬元以下罰款。
「根本就罰不到!」,黃國書表示,外國人不得在我國領土及領海範圍內調查及發掘考古
,領海範圍究竟是指哪邊?是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的領土?還是要依據「國土計劃法」所
定義的我國管轄之陸域及海域,目前已有「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文資法條文是否要再
加入領海,他建議可以刪掉領海兩字。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陳學聖則表示,把領海兩字放入條文還是有其必要,但由於該條文
仍未有共識,暫時先行保留,留待下次會議再審。
附註︰李登輝:「我講過好幾次了,尖閣諸島是日本的,不是台灣的,清朝把台灣當作不
要的土地送給日本,是日本幫助台灣確立司法與行政分離和近代化管理制度。」
作者: Thesis (Thesis statement)   2016-05-12 00:52:00
去尋寶的就抓回來阿 討176萬才放回去
作者: gogen (gogen)   2016-05-12 06:57:00
87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6-05-12 08:16:00
「根本罰不到」並不構成不開罰的理由啊 =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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