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呂秋遠 《肯亞與馬來西亞事件簡易問答版A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4-17 13: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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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lkcat0319 (milkcat)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呂秋遠 《肯亞與馬來西亞事件簡易問答版》
時間: Sun Apr 17 12:52:0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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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s://goo.gl/Eio8JZ
《肯亞與馬來西亞事件簡易問答版》
陳金城:「這兒是公海,不能亂來的,只有這艘船的註冊國家可以抓我。」
高進(楞):「是不是啊?興叔?」
興叔(點頭):「嗯,我這艘船是巴拿馬註冊的。」
陳金城(得意):「巴拿馬總統跟我還算有點交情。」
巴拿馬總統到底能不能抓高進?很遺憾,如果高進殺了陳金城,陳金城是中國人,高進是台
不懂?那我們拿肯亞事件來教學一下。
1.肯亞的事情到底是怎樣?
有一群台灣人,涉嫌在肯亞違反當地的電信法規,但經肯亞法院判處無罪。中國認為他們應
2.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到底應該是怎樣?
根據我國刑法,只有最輕要判三年以上的罪,或是某些特定在台灣以外犯的罪,
台灣才有管轄權。但即便是新修正的電信詐欺罪,最輕也只有一年,
又不屬於刑法規定的特定犯罪,所以台灣本來依法是沒有管轄權的。
但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5條規定,
在中國領土上犯罪,視為在台灣犯罪,所以中國是我們刑法的管轄範圍。
而刑法又規定犯罪結果地如果在管轄區域,我們也可以管轄,
所以理論上,這些人我們應該有管轄權。
簡單來說,就是我們如果在外國犯任何輕罪,原則上台灣沒管轄權,
但是如果在外國對中國的人犯任何罪,我國都有管轄權。
其實這一條法律早該廢除,我們為什麼要去管中國人受害的問題?
自己的都管不完了,還要去管中國,我們是住海邊膩?
3.引渡跟遣返,有什麼不一樣?
引渡,就是在兩國都簽署引渡協定的情況下,兩國也都認為有罪,
就把這個人交給另一個國家審判。
遣返,則是這個國家認為這個人簽證到期,或是不能繼續待在這個國家,
就把他送回母國或出發地。
在肯亞的案例裡,有部分台灣人從廣州出發,所以肯亞當局全部打包,
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台灣屬於中國,所以將所有台灣人遣返回中國。
4.為什麼中國堅持要帶回去?
受害者都是中國人,基於中國刑法規定,犯罪結果地在中國,
這些人所犯的罪刑必須回中國受審。
5.為什麼我們一定要帶回來?
受害者都是中國人,但是依我國法律規定,我國也有管轄權,當然要送回來台灣調查。
否則以後,中國主張在世界各地對中國人犯法的台灣人,都必須押回中國受審,你願意?
我不是講國家分裂法而已,所有的中國刑法內容,你真的都唸過一遍了?
確定不會對中國人犯法?
6.在國外犯中國的刑法與反國家分裂法,究竟會不會被帶回中國審判?
理論上,我是說理論上可以,但是實際上機會不大。中國法院要逮捕審理一千多萬人,其實也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但是,不可能嗎?我不知道。畢竟共產黨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你知道的。
7.我國法院對於詐欺犯是不是判太輕?
目前法院輕判的都是幫助詐欺罪,所謂幫助詐欺,
就是把自己的提款卡或是存款簿借給別人,然後變成犯罪工具。
有些人真的很可憐,所以法院給他們機會輕判。
但是,我們現在有電信詐欺罪,基本消費額是一年,最高可以判七年,
不能易科罰金,而且一罪一罰,最重可以累加判處三十年。
還是太輕?所有犯罪其實都很可惡,要不要通通判死刑?
8.既然受害者都是中國人,那麼交給中國審判不就好了?
誰敢確定這些人都是詐欺犯?
而且,就算是詐欺犯,也是我國公民,不是應該由我國審理調查後,
中國可以根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或者要求引渡,再來審理調查。
再強調一次,如果受害者是中國人,就應該交給中國審判,
你以為是滿清末年,還有治外法權這種不平等條約嗎?
還是你覺得,其實所有的犯罪,台灣都判太輕,全部都應該移送中國審判?
那麼我只能祈禱你永遠都不會見識到中國的司法體制。
雖說國際政治是講究實力的,但是該主張的總還是要努力吧!
9.為什麼馬來西亞遣返這些人,台灣檢調單位竟然只能放他們回家?
因為,沒有證據、沒有證據、沒有證據!
哪些證據讓我們覺得這些人是詐欺犯?
我國公民擁有人身自由,非經法院審理,不能任意羈押人民。
他們不是現行犯,也沒有拘票,為什麼可以強押他們到地檢署受審?
將來如果真的要偵辦,也得要在釐清卷證,查明受害者之後,根據證據審理。
怎麼能說押就押?
法務部與部分檢察官的立場,根本就違反無罪推定與刑事證據法則,
法院對於證據認定過於嚴格?這對於保障人權本來就是應該的,
不然我可以看到兩個人上汽車旅館就說他們通姦嗎?
包大人,您好大的官威!
10.你對法務部的新聞稿有什麼看法?
Law in Shit。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6-04-17 13:40:00
~這一篇算是有講到這次事件的部分核心~~~~~~~給推~建議可以轉貼到八卦版~
作者: ken13520 (阿ken)   2016-04-17 13:44:00
標準的腦吱單方面解釋文麻煩列一下到目前為止,那個詐欺犯被判超過5年以上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6-04-17 13:46:00
~~你去問台大法學叫獸~~恐龍法官~~k黨豬公立委??????~~~~~~~~你他媽的幹你xxx~~~我們能改早就改了~~~~~~~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6-04-17 13:49:00
有沒有問到核心問題蛆蛆無法辯駁就先罵對方腦的八卦?
作者: ken13520 (阿ken)   2016-04-17 13:51:00
接下來四年是腦吱的天下,我就來看看這四年來腦吱如何對付詐欺犯到時就不要再在那邊哭東哭西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6-04-17 13:52:00
請問你講這麼多. 520之後會改變? 中共來舔蔡?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6-04-17 13:52:00
~~不好意思那些詐欺犯是9.2~~你要對號入座~你爽就好~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6-04-17 13:52:00
XD蛆蛆舔共舔了八年,詐欺犯有哪個處理了?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4-17 13:52:00
其實我們吱吱最擔心轉彎的是蔡英文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6-04-17 13:53:00
不是不想辯. 而是不想跟你辯, 因為吱吱八年也不想辯.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6-04-17 13:53:00
通通沒有耶!啊不知道還再幫護航什麼?崩潰了?蛆蛆不是不想跟我們辯,而是辯沒理、自然辯不贏,只好跳針崩潰囉
作者: pkyosx (Insomnia)   2016-04-17 13:55:00
簡單易懂
作者: ericsonzhen (Jeongwoojin)   2016-04-17 13:56:00
對付詐欺中國的詐欺犯 中國自己想辦法 干我屁事詐欺台灣的 覺得太輕就修法啊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6-04-17 13:59:00
同意eric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4-17 13:59:00
說刑罰太輕的 詐欺一罪一罰最高30年(僅次無期跟死刑)有問題的 是司法體系吧 法律定在那邊..法官卻無法重判但是 人還是要乖乖回來台灣審 去中國審一個不小心又被認罪了~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4-17 14:02:00
不然就是有罪就是五年以上起跳或是找到的詐騙金額乘以3倍 再除以最低薪資換算刑期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4-17 14:03:00
尊重法官有量刑空間 但是法官們..往往都qqqq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4-17 14:03:00
畢竟那是22k人民辛辛苦苦存下來的錢 要他做到死還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4-17 14:05:00
哪有重 ? 詐騙一百萬 那個人要存幾年 ?有多少人退休金都不到一百萬就是要讓他們覺得騙的錢自己根本用不到才有用不然我詐騙個500萬 關不到五年就出來 不就等於年薪破百反正在外面工作又辛苦 又要自己吃穿蹲個幾年出來後就可以享福了 超多人想做的好嗎誰正常工作五年可以存五百的 在牢里還不用責任制咧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4-17 14:10:00
詐欺/詐騙 成立條件有點多..網路遊戲/網購 很容易就中了很多是 金額很低的 要考慮到這樣 不過民風至此 重刑最好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4-17 14:11:00
這種電信類的詐騙很容易區分啊 只要超過100萬就是五年起跳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4-17 14:11:00
問題在法官啦ˊˇˋ..金額這麼大的跟金額小的判差不多
作者: gqqueen   2016-04-17 14:12:00
終於有律師針對這項議題回文了 早上李茂生那篇文章 一堆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4-17 14:12:00
受害者的成本都算進去了
作者: gqqueen   2016-04-17 14:13:00
人再詐欺案這件事又開始生龍活虎了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4-17 14:15:00
詐騙240萬 *3 /2萬 就差不多30年了~ 法官不判阿~~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4-17 14:26:00
寫進法律裡面有什麼法官不判的 ?不想關那麼久可以阿 把詐騙金額吐出來不然要他這輩子根本沒機會用到我還希望直接採用鞭刑咧 每個月一鞭就好我不懂為什麼台灣不能採用科學化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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