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李茂生FB:肯亞案我國無管轄權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4-17 11:14:49
李的管轄權論我有些疑點:
1.他是以對面的中國為外國的立場來解釋管轄權的嗎?
2.若視中國為外國的立場的話,中國幹麻又提"92共識"要把事件內政化?
3.即然提"92共識",中台兩方就互有管轄權了吧?那幹麻強抓台灣人去中國?
ROC也同樣有權才對,憑什麼中國優先?
雖然有點抓不到一些疑點,但還是試著抓了一些問題出來看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4-17 11:18:00
你可以把 台灣想成 香港 澳門 就不會搞混
作者: bul (腹內原來草莽)   2016-04-17 11:18:00
阿就是找碴 何必說的這麼文謅謅的 聽有蟲鳴也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6-04-17 11:19:00
~~~~~~那個路人甲李X生出來坦怪坦混水就覺得好笑~~~~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4-17 11:19:00
肯亞也有管轄權 而且還審了 那你怎不質疑 為何肯亞優先?人家是台大法教授 你算個屁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6-04-17 11:21:00
誰跟你台灣等同香港澳門,我們有自己的 主權 軍隊 司法 關你支那屁事?https://imgur.com/a/lnqrR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6-04-17 11:21:00
~~~~~~~呆灣司法爛成這樣~~還叫獸~~~~~~~~~~~~~~~他媽的~~~幹~~~~~~~~~~~~~~~~~~~~~~~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6-04-17 11:25:00
可以仔細看一下底下的留言與回覆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6-04-17 11:48:00
中國 台灣DC 感覺滿威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6-04-17 11:53:00
dakkk 半瓶水還這麼嗆 發生在自己國家的犯罪 有不能審判的道理? 難道在自己國家發生的判罪 還要先比較誰優先嗎?
作者: panda816 (噗噗噗!!)   2016-04-17 11:55:00
3k的主張已經從92退化到一國兩制啦XDDDD那前幾天護航92共識個屁啊事實上中共也沒對香港遵守一國兩制啊 這麼想當中國人快點放棄國籍移民去吧
作者: lerss (Roy)   2016-04-17 12:08:00
3K不意外啦,真的9.2早就接受被統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4-17 12:41:00
司法管轄權 有人要跟主權混淆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6-04-17 12:53:00
所以只要人出國就可以殺人放火,他國無權管?可以殺大殺美國日本.....的人?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4-17 12:55:00
原來殺人放火是最低三年以下?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6-04-17 13:02:00
好吧,在國外就可以不小心傷人和不小心放火嗎?有沒有3年以下
作者: violing613 (house..my pet......)   2016-04-17 13:35:00
想這麼多幹嘛,有罪當罰就是最基本的道理不然難道台灣人去中國當跳板到第三地犯罪就都靠民粹解救啊?最近有個台灣人在愛莎泥亞走私軍火直接被美國抓去審有人關心嗎
作者: icar   2016-04-18 12:19:00
同一國的話,應該是先抓先贏,台灣警察也是有跨縣市辦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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