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謝啟大:別鬧了 我國如何審判這些詐欺犯

作者: mew2 (sea bird 2)   2016-04-16 12:49:02
1.轉錄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7339/1633055
2.轉錄來源︰ 聯合報
3.轉錄內容︰
「肯亞案」在台灣吵得沸沸揚揚。對於這些被肯亞逮捕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疑似詐欺嫌疑
犯,依照國籍原則,我國固然有審判權。但是中國大陸是犯罪結果地,基於屬地原則也可
以主張有審判權。另外,為調查犯罪證據的便利性,也要考慮被害人所在地與證據所在地

但是當中國大陸真的同意將在肯亞或是馬來西亞等我國境外犯詐欺罪的嫌疑犯解送回台灣
審判時;即將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不要開心得太早,因為你們將必須馬上面對以下二個問題

首先,從證據調查方面:因為犯罪結果地與犯罪被害人遍布相當台灣三百倍大的大陸各省
市。我國是否能派出很多位檢察官,分赴大陸各省市向被害人調查取證。我們有這樣的人
力、經費與資源向全中國大陸數十個省、數千個縣市、數萬甚至數十萬個被害人調查取證
嗎?目前兩岸默契隨時可能破局,如果對岸突然不願意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
法互助協議》協助我方調查蒐證時,我台灣司法是否能以此一理由而放棄調查,而判決這
些詐欺嫌犯無罪呢?
其次,從法律方面觀察:此案最根本的問題在於,即將上台的民進黨政府是否承認「大陸
地區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域」?如果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則犯罪結果地雖然在大陸地區
,還是屬於在我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就可以依據刑法第三條屬地原則,主張我國司法有
管轄權。但是,如果新政府否認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域,大陸地區即屬領域外之地
區;就須依照刑法第七條屬人原則:「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
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
此限」;我國司法是否能審判就有問題了!
因為無論是在肯亞或是在馬來西亞這些犯行都屬於我國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的加重詐欺罪
;刑度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不符合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罪。因此在境外所作詐欺犯行,
犯罪結果地如果認定是「國境外」。屆時,一群詐欺嫌犯浩浩蕩蕩被解送回國。我國司法
卻必須依據刑法第七條無法處罰!這個笑話可鬧大了!
有人會問:「幾年前,在菲律賓也曾抓到我台灣在菲國對大陸進行電信詐欺的人犯,中國
大陸將人交還我們,法院也對他們進行審判並判刑了啊!」是的!但是當時我國司法可以
審理、判刑的前提是:當年兩岸有這樣的默契:「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但各自表述)。
犯罪結果地雖然在大陸,仍然是我中華民國憲法上的領域,不算境外犯罪,就沒有刑法第
七條適用的問題。
但是,即將上台的新政府會這樣認定嗎?如果不這樣認定,日後這些嫌犯聘請的律師,一
定會抓住這個矛盾點為他們脫罪;司法也只能由檢察官作不起訴處分;或由法院作不予審
理的判決!
所以,台灣這一群不懂法律的政客與偏綠的媒體們可別高興得太早;中國大陸會同意將這
一批在馬來西亞的詐欺嫌犯解交台灣,他們可是有深意的啊!
4.附註︰
台灣騙子橫行全球 全世界不知道多少受害人
綠營政客還護航這些詐欺犯的人權 為了人權竟然可以是非不分
現在台灣社會價值觀混淆扭曲 綠營要負最大的責任
作者: EXODUS (劫機 塔希)   2016-04-16 12:50:00
要問你們國民黨執政8年了在做甚麼阿WWW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16-04-16 12:52:00
我想因人廢言 這咖小 根本是智能障1X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04-16 12:53:00
http://i.imgur.com/NlSZabT.jpg連支那人都看不起9.2自己犯賤成這樣 也是奇葩一個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04-16 12:58:00
我對DPP的立法院有信心,相信不久就會從嚴立法。
作者: skysail (sky)   2016-04-16 13:01:00
馬集團在幫中國支招對付台灣, 新政府要加油!!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04-16 13:01:00
沒辦法 支那狗民黨搞了台灣八年。小英要出來收拾支那馬的雜 也是挺辛苦的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4-16 13:03:00
洩氣大?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04-16 13:03:00
我真心提議所以滯台支那難民。若無法認同這塊土地 那就把這些難民遣送回他們心儀的支那母國
作者: zingy (zingy)   2016-04-16 13:03:00
謝啟大已經失去法官資格了。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04-16 13:04:00
免得禍害遺千年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4-16 13:04:00
別鬧了謝啟大!國民黨八年執政下來台灣變成犯罪天堂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6-04-16 13:05:00
這傢伙還當過法官 XDDD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4-16 13:05:00
都忘記誰執政了嗎XDD還在綠營~可憐啊~被指桑罵槐了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4-16 13:10:00
支那難民怎麼可能這樣回去?狗黨法規都為他們量身打造的欸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6-04-16 13:25:00
KMT在境內嚴打詐騙集團害的台灣人要離鄉背井...連詐騙都得出國找工作...
作者: h41615 (hugo)   2016-04-16 13:26:00
呵呵一直罵法律爛 沒想過過去立院多數是…?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04-16 13:30:00
不要人權就滾去中國
作者: u831208 (Abooh)   2016-04-16 13:32:00
武之璋的好朋友
作者: bantex111 (大碗公)   2016-04-16 14:37:00
作者: cangming (蒼冥)   2016-04-16 14:39:00
借職務之便 欺壓小孩的司法敗類有資格講話?
作者: muzik (fin)   2016-04-16 16:34:00
新黨水準正常發揮中
作者: linda10285 (雪歌草)   2016-04-16 17:12:00
看到謝啟大就想噓,原來他把台灣當國家喔,呵呵
作者: pkyosx (Insomnia)   2016-04-16 18:27:00
看到這三個字就先噓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6-04-16 18:47:00
end
作者: Refa (PTT丐幫)   2016-04-16 19:53:00
退休金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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