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綠擬修法228有不同見解要罰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6-02-25 10:06:59
新聞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225001277-260401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新聞內容︰綠委陳其邁提案擬修法,凡扭曲或粉飾二二八歷史真相或或「羞辱受難者人性尊嚴」之人
,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今(25)日投書《中國時報》時
論廣場指出,此舉恐怕淪為民進黨醜化與清算的工具。
廖元豪指出,二二八事件的每個細節尚無蓋棺定論,若有歷史研究者對二二八事件的發生
原因、死亡人數等有不同認定,是否就構成了「扭曲」?如何區分合理的「不同認定」與
刻意的「粉飾扭曲」?
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調查,廖元豪表示由二二八基金會與相關單位的調查下,有了官方的報
告。但這些官方報告,仍處於「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情況,但即使有了「官定報
告」,有無法強迫每個人都相信,若有異議者將之處罰。
廖元豪認為,對同樣一個政策、政治人物,或是公共事件,大家都有南轅北轍的看法。這
樣「不同觀點」的社會,還能夠共存共榮,就是因為我們還相信言論自由,但倘若看法與
官方不同的話,就變成「粉飾扭曲」,豈不人人噤聲、讓人害怕。
廖元豪提到,對於「羞辱受難者人性尊嚴」,在現行法下本來就有誹謗、公然侮辱等規定
,為何還要制定更嚴苛的法律?此舉讓人對提議者的動機產生懷疑,不知是真的在乎受害
者,抑或是在挑起政治對立?
附註︰此法立意極好。待此法通過之後,凡所有與本法見解不同之人,皆可判處徒刑。
如此世上,再無第二種版本之見解,自可定標準為一尊,人人奉行如儀,實現
公平正義的世界。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2-25 10:08:00
印象中是2012年提出的
作者: Royalweger (絕代之狂)   2016-02-25 10:10:00
這標題真有水準
作者: appledavid (新三寶:香蕉 鹿茸 太陽餅)   2016-02-25 10:10:00
綠真有一群豬隊友雖然我認為他是參考納粹的案例來提出的
作者: luckymore (毛毛的)   2016-02-25 10:15:00
這標題根本想誤導 臉書下一堆__在罵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2-25 10:16:00
民進黨說死亡人數有1萬人,如果我說9999人要被關
作者: a1372213822 (鴨子)   2016-02-25 10:17:00
不會,要憑法官自由心證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6-02-25 10:18:00
文成武德 仁義英明 澤被蒼生 千秋萬載 一統江湖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6-02-25 10:18:00
的確啦,這法在德國也有類似爭議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2-25 10:18:00
英女王真是文武雙全 統一全世界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2-25 10:19:00
這種法案不會過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2-25 10:20:00
這法就是箝制言論自由了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6-02-25 10:20:00
德國那個結構主義大本營本來就是一堆歪法以追求自由的角度來看的話
作者: lukeloo (中遊員工)   2016-02-25 10:23:00
陳其邁不知道下次是不是也立法,對阿扁的貪汙案不得有其他看法! 陳其邁要不要先解釋他爸的相關案件呢!-_-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帳號由來)   2016-02-25 10:24:00
不就一堆人什麼都想學德國,立法院,綠電,轉型正義
作者: danny0127 (哈哈)   2016-02-25 10:30:00
幹什麼又來了,煩不煩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6-02-25 10:30:00
這篇新聞標題就是真的扭曲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6-02-25 10:44:00
這個時候又忘記言論自由的大原則,鄭南榕地下有知一定暴怒的。
作者: dehard (dehard)   2016-02-25 10:46:00
給民進黨絕對過半真的是好事嗎....真的希望別讓我後悔中時會扭曲是一定的 但這種案跟本連提都不該提歷史本來就會每個人都有自已解讀的觀點 要學老共那玩法請游去對岸 別在回來了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6-02-25 10:52:00
不需要做到這樣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2-25 10:54:00
你可以有自己的評價啊 但如果扭曲事實就要判刑歷史事實跟評價分不出來嗎?前幾天的酸辣湯說 本省外省互砍 很明顯就是在唬爛更正 本省人''屠殺''外省人?
作者: jayfeng (傑奉)   2016-02-25 11:00:00
未看先猜標題殺人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2-25 11:02:00
標題殺人 立法228跟民進黨不同調 要罰 呵呵...dpp好棒棒阿立委剛就任 一下國父一下228還5年以下 好重的罰 嚇死我了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6-02-25 11:09:00
算了,陳唐山又不是沒罵過新加坡「鼻屎大的國家」這種話?這類人眼界與心胸都還不夠開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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