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立法:醫院行使暴力者可以拒收

作者: oftisa (oo)   2016-01-21 00:37:15
醫院暴力事件頻傳,必須有強制力才能避免辛苦的醫療人員一再被攻擊
只要在醫院動粗者,甚至還沒動手,但是為了尋仇跑的醫院者
就應該留下案底,以後全國的醫院都有權利拒收
既然都可以對救命恩人動粗了,別人也有權利不救你
這樣的立法才有正義可言
作者: mahoro (天地一沙鷗)   2016-01-21 01:11:00
先定義暴力
作者: sportsyzm   2016-01-21 01:12:00
阻止醫療程序?無法讓醫護人員執行醫療程序 這樣?
作者: virginia779   2016-01-21 02:04:00
根本幫錯人 就只是攪豬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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