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憲法 領土問題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6-01-16 12:05:18
※ 引述《gn01622545 (逐漸師去熱情的人)》之銘言:
: 剛才跟一個兩黨一樣爛的同事聊仔魚
: 到變成台獨 領土爭議
: 雖然我知道他是個兩黨一樣爛 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了
: 但是兩黨16年都沒人敢做出該做的事情 讓他不爽
: 提過了 從馬關條約 到 日本戰敗等等條約什麼的
: 但是這一切 都無所謂
: 他拿兄弟繼承房地 兄弟雙方互相宣稱 同一塊土地是他/他的
: 但法院(國際社會)卻判定是 通通是其中一個人的當作案例
: 中華民國憲法說明了 包括了大清統治時中國22省 新疆西藏都是領土範圍
: 跟中華人民共和國重疊了領土範圍
: 臺灣如果修憲把領土範圍改成只有台灣澎湖
: 中國也會認定台灣搞獨立 發射謝啟大不承認的飛彈嗎
中華民國憲法沒有說明領土範圍,連大法官都不敢碰。
因此才有糢糊解釋空間。
之前吵修憲時,有討論過在憲法中明定領土範圍,
這招就被視為台獨了。
http://goo.gl/Y1VQgD
這種主張最重要的意義,就在於為國家的統一預留空間,這也就是保留了國家未來統一的
權利,俟日後時機成熟,統一的方式與最終的目標則可一切順理成章。反之,若要放棄對
於中國大陸的主權訴求,則不但國家的統一無望,而且必將引發兩岸的衝突,德國之所以
能夠順利統一,就是最好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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