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鄉鎮市民代表的作用?沒有會如何?

作者: Vonix (台灣大賭場歡迎您)   2015-12-21 13:16:49
本人一輩子生活在直轄市,完全沒有接觸過鄉鎮市長、代表,
今天有篇新聞說林佳龍感謝馬英九廢掉這個層級。
我很好奇想請教大家,有接觸過鄉鎮市民代表的,
這些人都在做什麼呀?如果這些人很重要,那為何改制
的新北、台中縣、台南縣、高雄縣,從來沒聽人說要「恢復」?
如果這些人不重要,那剩下那些縣的鄉鎮市民層級,
為何不廢掉算了?請教一下大家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12-21 13:18:00
負責調查你家是藍是綠,發錢時才方便跳過你家
作者: ians20025 (P R)   2015-12-21 13:21:00
差很多,以前鄉長是藍的時候,一堆樁腳選前固樁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5-12-21 13:21:00
鄉鎮市長是人民選的 升格直轄市後改成區長 是市長指派安插市長的樁腳.親戚.親信 就更方便了
作者: wht810090 (娶妻當如加藤惠)   2015-12-21 13:22:00
鄉鎮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 以往會形成這樣的派系網絡架構但升格直轄市的縣市則把代表這個層級消滅掉了 而且鄉鎮市改制為區之後手上的資源平均縮水到改制前的1/3~1/4例如印象中台北縣板橋市還中和市一年有NTD24億的預算但改制升格後一年預算剩NTD6億多 一來一往之間可以分配、綁樁的資源也少很多2.0第一任原本大致上多留任原有的鄉鎮市長擔任區長 但1129後2.0可能是選得不漂亮找區長出氣秋後大算帳 29個區長被他換了21個掉以上是一點觀察啦 歡迎交流
作者: a198530 (混很大混不用錢)   2015-12-21 13:31:00
依地方制度法58條,原有鄉鎮市長留任區長只能當一屆這跟2.0選得如何無關
作者: wht810090 (娶妻當如加藤惠)   2015-12-21 13:35:00
了承...那這部份是我弄錯 抱歉
作者: EricOu0218 (歐寶)   2015-12-21 13:35:00
民國86年的國家發展會議就有廢除鄉鎮市自治的共識了不過就到現在還是動不了這部份..牽涉的利益太大...但也多虧改成六都..增加施政也減少很多貪贓枉法的空間
作者: wht810090 (娶妻當如加藤惠)   2015-12-21 13:40:00
但剛剛去看了地制法第58條後並沒規定四年期滿後這些區長不得再聘 相對於同法第58-1條的區政諮詢委員來看更明顯(區政諮詢委員期滿後不再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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