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小段,別告了!◎ 李政達

作者: coober   2015-11-02 23:09:57
別拗了
食藥署長都出來講了
既沒有接到電話 也沒感覺到施壓
整個過程從去年12/8申請
到6月份核准這個申請 七個月時間
跟平常花四個月時間比起來
也沒比較快
再來最重要的一點~
如果列成食品 就可以照食品規格稽核
以往廠商可以裝成工業用 以規避檢查
但以後要當食品用 就得有許可
食品廠進貨後 物品要符合食品標準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02 23:10:00
小段是對的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5-11-02 23:12:00
超越世界的文組核融合的要照顧女兒的檢察官不會道歉的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5-11-02 23:15:00
這戰場是不分區嗎?第一次投 不是很熟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5-11-02 23:19:00
不是,這次戰場是文組
作者: rockchangnew (rock)   2015-11-03 00:03:00
鬼扯!進口工業偽裝食用很難嗎?護航得太難看
作者: coober   2015-11-03 01:52:00
偽裝成食品 檢驗標準更高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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