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GG了 李蒨蓉登阿帕契慘變內亂罪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5-10-02 13:23:33
1.新聞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02/703513/
2.新聞來源︰
蘋果
3.新聞內容︰
重創軍紀的阿帕契貴婦團參訪案,桃園地檢署上月將帶隊參訪的陸軍航特部601旅前中校
副隊長勞乃成、藝人李蒨容等15名貴婦親友團全部不起訴,但因阿帕契本體是否屬軍事機
密,涉及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陸海空軍刑法》洩漏軍事機密罪,桃檢日前依職權將15人
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經過審慎了解後,認為該法的第20條、第21條為內亂外患罪的
特別法,為二審管轄,因此認定管轄不合法,將全案發回桃園地檢署,再由桃檢依規定移
轉管轄至高檢署續行偵查。
阿帕契案全案15名被告,包括勞乃成、勞妻邱雅靖,勞的妻舅邱泰翰、邱柏翰、邱泰翰妻
子王君怡、勞的小姨子邱雅琦、邱雅琦男友平山直人,藝人李蒨蓉、李女丈夫李德立、姊
妹淘賴佩珍,FENDI前行銷經理朱愷葳,奧迪AUDI在台經銷商張婉愉、張女丈夫郭大為,
信賴行銷董事長賴佩珍、賴女密友蔡佩宜等15人,全在高檢署要求移轉管轄名單之列。
今年3月29日,勞乃成帶藝人李蒨蓉等15名成人、8名小孩、4名外傭及1名司機,28人搭6
輛車進入陸軍601旅參觀阿帕契直升機,眾人登上直升機,戴上飛行頭盔拍照,事後李女
還把照片PO上臉書引發軒然大波,各界撻伐捍衛我國安全的重要武器、軍品,竟成為這些
貴婦炫富的奢侈品。軍方發覺事態嚴重,接連處分6位將官10顆星星(將級)、15名校級
軍官共37朵梅花(校級),並將勞乃成以及貴婦團共計15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檢依照國防部認定601旅駐地並非《要塞堡壘地帶法》劃定地點;拍攝相片顯示的阿帕
契直升機、飛行頭盔、機棚等,依「國防部外洩機密資料審議委員會設置及鑑定要點」,
也未核定為軍事機密、國防秘密;向美方查證李女等拍攝的阿帕契機體外觀、飛行頭盔、
儀表板、座艙及各組件,均非機密等級,在8月21日處分不起訴。
由於全案涉及《陸海空軍刑法》第20第1項、第21條的洩漏職務上持有或知悉軍事機密罪
嫌因而獲不起訴,桃檢在處分書上提到,當李蒨蓉在臉書上PO出了與阿帕契的合照後,當
天有進去的人與勞乃成、李蒨蓉等人,都成為洩露軍事機密的共犯,由於該罪屬最輕本刑
3年以上,桃檢不起訴後,依職權須送高檢署再議。
高檢署在調查後發現,當初軍方認為勞乃成涉犯的法條包括《陸海空軍刑法》竊取及侵占
軍用物品(飛行頭盔)、洩漏軍事機密、洩漏國防秘密、《刑法》洩漏國防秘密,以及《
要塞堡壘地帶法》之非法入出及攝影要塞處所等罪嫌,其中《陸海空軍刑法》第20第1項
、第21條,為內亂外患罪的特別法,屬二審法院管轄,因此認為桃園並無管轄權,應移轉
由有管轄權的二審檢察署偵查,因此將全案發回桃園地檢署,再由桃檢移轉由高檢署接手
偵辦。(綜合報導)
4.附註︰
未審先猜,先內亂罪起訴,平反一下民怨
(之前不起訴連一堆藍藍都幹死了)
一審可能也判有罪....吧....假如在大選前判的話
二審也選舉完了,重罰三萬,回家吃豬腳麵線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5-10-02 13:24:00
辦死這些鯛民魚婦
作者: tsgd   2015-10-02 13:27:00
內亂罪= = 現在換最高檢把人民當白痴耍高檢署你機關要塞如此認定都辦不了 竟然還拉到內亂罪的層次 唉
作者: wht810090 (娶妻當如加藤惠)   2015-10-02 13:28:00
檢察官有種快去辦馬先生的外患罪不要刻意用大砲裝作自己在打小鳥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10-02 13:30:00
內亂與外患罪又不罰未遂犯..
作者: her0418 (曉楓)   2015-10-02 13:31:00
甲賽,最後一定無罪,有錢人怎麼可能被鬼島法律判刑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5-10-02 14:22:00
笑翻 到底在演哪招啦 是最近案子太多被公幹 不敢同意不起訴 拖台錢嗎 高檢偵查再拖個一年也爽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5-10-02 14:29:00
會不會GG也能開賭盤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5-10-02 14:39:00
誰知道是不是又是虛晃一招....
作者: ERIE34 (白鶯草)   2015-10-02 14:41:00
樂觀點看 聽說現在有些基層的檢查官滿有正義感 說不定還在努力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10-02 14:51:00
光犯意就打死了 怎麼可能成立內亂罪連起訴都不可能
作者: Gallardo   2015-10-02 15:07:00
笑死 怎麼可能有罪 名嘴上空軍一號都沒事了 XD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10-02 15:08:00
以台灣特權階級官官相護的現狀,有辦法搞到這些人在豪宅有一陣子晚上睡得不自在,小老百姓就該偷笑了
作者: herrowui (帝虎改)   2015-10-02 15:32:00
內亂罪??其實是想巧立名目讓他們脫罪而已
作者: zingy (zingy)   2015-10-02 17:03:00
貴婦團耶!選前作作樣子罷了,避免拖累選情,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作者: fegu (詠棠)   2015-10-02 17:10:00
有這種判了又放,放了判的法院,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了,有時候覺得浪費司法資源的是法院本身吧!搞的像連續劇一樣。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5-10-02 18:10:00
洩漏國防機密還真的在外患罪章內,沒遇到還真以為是一審管轄,高檢署見解沒錯,本案不起訴僅程序瑕疵,予以補正即可,最後結果應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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