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kcs: 全世界的議會除了美國以外,我沒聽說過用記名投票選議長的 08/20 15:01
→ lkcs: 除了美國眾議院以外,臺灣人說的出一個記名投票選議長的例子 08/20 15:02
→ lkcs: 嗎? 08/20 15:02
→ lkcs: 貌似臺灣人認為全世界的議會都不對選民負責呢 08/20 15:02
ㄎㄎ 日本首相選舉馬上打你臉了
議員在議會,是代表人民行使職權,議事公開是議會制民主主義的重要基礎,除了使國民
可以隨時瞭解議員的活動及主張,保障國民知的權利之外,同時可以達到以下目的。
1、國民可以充分監督國會議員及國會動向,使國民主權原理落實。
2、關鍵時可形成輿論,影響國會運作,使國會決議與民意互動,結合成一整體
3、透明化公開的國會,使議員一舉一動對外負責,成為下次選舉時投票之參考依據。
議員是代表人民在議會行使職權,憲法為保障議員無後顧之憂,已經特別給予各種特殊保
障,包括議會特權或議會自律權,因此,更無保障秘密投票的必要。
這才是議會記名投票的理由
議員不是一般人民
讀讀這段好嗎
「議員選舉正副議長乃公法上職務行為,與人民行使選舉權不同。前者係基於人民之付託
,
推出議事主席以促進代議士處理議事之效率,每個議員對於人民皆負「政治責任」,而履
行正副議長選舉之「權限」。後者為人民依據憲法保障,行使基於「自由意志」之選舉「
權利」。
照你這樣的說法 議員任何選擇都要不記名
就連議案都要秘密投票
你支持?
請去修一下比較政治學 再來說嘴好嗎?
再來德國議長的不計名投票也被學界砲轟很久好嗎
請再去修課一下再來啦 打你臉很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