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黑箱政府 藍綠共業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8:56:10
不管是服貿或新舊課綱全是黑箱,已經制定政府「資訊公開法」,反黑箱的
應該走法律程序,而新課綱依照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只有資訊公開部分不夠透明,
行政程序並無不合法,而且法院也駁回新課綱暫緩在8/1實施的「假處分」,學生
到底還在抗議什麼?既然不是支持「台獨史觀」,那就要依照法律程序走,尊重
司法!
教育部都把編寫新課綱的委員學者名字都公開了,沒錯,全是「正統藍」的
學者,你們不滿意,那就訴求1/16選蔡英文當總統改回課綱,作政治操作有什麼
見不得人的嗎?無腦的小屁孩!綠色執政後的事,保證有讓你們反不完的黑箱,
到時候別裝瞎啊!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5-08-04 08:58:00
之前DPP改課綱有黑箱 ?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5-08-04 08:58:00
連藍軍口中萬惡的阿扁都沒黑箱課綱了,別再幻想了兩黨一樣爛,票投國民黨,這種爛梗別再用了,很噁心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5-08-04 09:00:00
阿扁沒黑箱沒貪汙這種說法 更噁心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8-04 09:00:00
一定會裝瞎呀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5-08-04 09:04:00
阿扁又來救援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05:00
阿扁救援成功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5-08-04 09:06:00
寫東西前要GOOGLE喔,神人很多到時又被打臉KMT和藍蛆的自爆能力是破表的
作者: cstf (.)   2015-08-04 09:09:00
每次都說反程序黑箱但其實反的是內容啊自己才是黑箱吧...不敢明白講自己反的是內容!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10:00
挺綠就挺綠 小孩子真不誠實
作者: cstf (.)   2015-08-04 09:12:00
我是說那些反服貿.反課綱的自己才是黑箱吧不敢明白講自己反的是內容!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12:00
不是喔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14:00
小孩玩把戲騙小孩 還哭成一團搞悲情 全學民進黨選舉花招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14:00
你光前面就黑箱了, 那還有臉講到內容?你作弊被老師捉到,可以和老師說,你不要管我答案怎麼來的,你只要管我答案有沒有問題就好了?
作者: cstf (.)   2015-08-04 09:16:00
自己才是黑箱吧...為何不敢明白講自己反的是內容?為何不敢明白講自己反的是內容?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16:00
阿壓,考試作弊只有偷看一題,其它能算分吧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16:00
前面就黑箱怎不先解決?什麼時候歷史課是由一群不是歷史
作者: cstf (.)   2015-08-04 09:17:00
反的就是內容啊...為何不敢光明正大說?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17:00
學家去制定的?是當歷史學家都智障、都不是人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17:00
你為啥要幫人預設立場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17:00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資訊公開有瑕疵 不違法 新課綱可以實施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5-08-04 09:17:00
過程不重要,產品看來沒問題就好?難怪有人可以接受鼎心黑心油。反正成品能吃,管它怎樣生產的
作者: higreater (覺醒)   2015-08-04 09:18:00
反不反內容再說啦 等你程序合法之後再來吵齁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18:00
作弊還有臉鬼扯答案沒問題~ 也是一絕
作者: cstf (.)   2015-08-04 09:18:00
哈...反的就是內容還嘴硬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18:00
就幫人預設立場阿,不用多說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19:00
行政程序合法
作者: higreater (覺醒)   2015-08-04 09:19:00
連程序合法都做不到了只好轉移焦點惹~
作者: cstf (.)   2015-08-04 09:19:00
哈...反的就是內容為何不敢講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20:00
因為作弊啊~ 都作弊了答案就不是重點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20:00
哈...反的就是內容為何不敢講,又在塞話到別人嘴裏
作者: cstf (.)   2015-08-04 09:20:00
哈...反的就是內容為何不敢講
作者: higreater (覺醒)   2015-08-04 09:20:00
沒甚麼敢不敢講的 等你合法之後再來Round2 懂?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21:00
這麼愛塞別人沒講過的話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21:00
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程序合法 資訊不夠公開也被強迫公開了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22:00
高等法院沒有判決程序合法, 他根本沒有審到這東西資訊何時被強迫公開了?教育部都還沒公開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22:00
蠻有聊,覺得無聊可以離開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23:00
那再去法院提告 打官司啊 告到明年下台 有法律不照法律走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24:00
無聊可以離開
作者: higreater (覺醒)   2015-08-04 09:24:00
一審才判敗訴而已突然就變判合法了 我到了平行宇宙?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24:00
提「假處分」被法院駁回 那表示連告都是誣告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5-08-04 09:25:00
好一句有法律照法律走,微調整個過程照哪個法律走?來開導一下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25:00
你沒看判決書吧. 假處分被駁回是因為行政法院認為那不關他的事藍蛆蛆最喜歡講依法行政, 但對法律的觀念相當的薄弱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8-04 09:27:00
樓上你期待他看得懂,那也太超過了 XD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27:00
像是有人可以不管作弊,硬要對答案
作者: higreater (覺醒)   2015-08-04 09:27:00
其實這裡是平行宇宙 所以是我們誤會惹~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28:00
前面某篇我才又電了一個以為林益世貪汙被判刑的傢伙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30:00
教育部 新課綱敗訴還能實施? 程序、內容都合法啊
作者: cstf (.)   2015-08-04 09:30:00
哈...那叫蔡英文來寫課綱啊...這樣可以了吧蔡英文寫的就是正確的了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32:00
沒有實施新課綱不合法的判決,只有針對資訊公開不夠的判決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32:00
蔡英文不是歷史學家~ 要寫歷史課綱輪不到他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32:00
哈,拉蔡來了,蔡真的變大魔王了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33:00
難怪藍蛆會容許王曉波這些人寫課綱,連誰唸歷史都不清楚沒錯~ 只有針對資訊不公開的判決,但只要教育部不補正,光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33:00
編寫新課綱委員學者都曝光了,這樣也達到法院判決公開了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5-08-04 09:34:00
好啦 你支持洪秀住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34:00
這一點教育部就過不下去. 教育部大可現在公開,補正程序但為什麼教育部不公開?拜託~ 那是兩碼子的事好嗎?公開和曝光完全不同,有沒有一點法律概念啊.....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35:00
你都知道誰寫的,這不就是你想要的嗎? 全是正統藍,不服?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36:00
政府有承認嗎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5-08-04 09:37:00
會議記錄還沒公開不是嗎?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39:00
你去和法官說名單已經曝光所以不用公開,看他怎麼回你...由此可知教育很重要,才不會培養出一堆缺乏法律常識的人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5-08-04 09:49:00
尊重司法判決要公開,實施新課綱一切合法,就這樣。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8-04 09:50:00
要公開,不合法就這樣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4 09:57:00
既然尊重司法判決,那就趕快叫教育部公開唄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8-04 11:14:00
兩黨一樣爛 票投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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