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規問題

作者: lovecold (小豬頭)   2015-05-07 01:08:37
個人覺得人身攻擊這一條應該直接拿掉,
就像之前在討論網路霸凌時一樣,
一堆人說現有的法律就已經可以解決這類的事情,
所以想要人身攻擊,就是自己要去承擔後果,
何必再多加條板規去限制這種事?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7 01:10:00
認同 沒戰力的人才需要活在保護傘下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5-07 11:24:00
現有法律可解決 但是到最後如果全都訴諸法律這版誰還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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