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 小屁孩團體
來看看它的主張
一、補正公投法
3. 公民投票提案門檻降至萬分之一
4. 公民投票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一‧五
6. 廢除百分之五十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二、修改選罷法
1. 罷免提案門檻降至百分之一。刪除軍公職不得提議之規定
2. 罷免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十,連署期間延長為三個月
3. 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4. 廢除50%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5. 廢除「罷免不得宣傳」、「不得與選舉同時舉行」、「一頁多位連署人」、
「母法未定之填寫欄位」等各項不合理程序限制
看了真好笑
不就是自己小團體辦不到的
還要靠拜託幫忙連署簽名
也過不了
就想靠修法過
這不是屁孩之亂是什麼
這些少數的小屁孩
老在幻想自己是全民的意見
屁孩之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