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版主候選人們請進,關於50320篇(已刪除)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5-04-07 12:50:29
感謝政黑前輩BanJarvan4大強勢回歸
一下就在50320篇藉由討論聖光大個資的議題,
為我們很好的演示了政黑先賢們是如何用這種
藉由在版面上以推文或者回文方式討論肉搜出來的板友個資或者斷章取義的言論
(( 不一定是個資, 可能是在他處發表的文章, ))
以達到打擦邊球惡意攻擊板友的目的
其言論內容可能不到刑法309. 310條之構成要件程度
但其語氣,態度, 絕對是挑釁式, 絕對會使當事人不快
雖然50320篇已經刪除, 但這樣的問題就是政黑以往為人所詬病的問題之一
例如,. 您如果在西斯版發過豪洨文說, 我在支那上過10個支那妹
然後在本版討論相關議題時, 政黑先賢們就會在回文或者推文說
哎唷, 這不是交過10個支那妹的英雄嗎, 是不是被支那妹拋棄了才來罵支那呀
或者您可能曾經在關於求職的討論區發言說:
國民黨部在徵行政人員,
想要累積相關經驗的可以去國民黨應徵
然後您在本版批評國民黨時, 政黑先賢就會把您這篇文章搜出來
然後回文推文說: 哎唷, 這不是鼓勵大家去國民黨找工作的xxx嗎,
這麼罵國民黨,是不是被炒不爽呀
類似這樣在版面上討論板友個資或者以板友曾經發表之文章內容斷章取義
挑釁板友的回文推文, 如果不處理, 那是否說以後想來本版討論的板友
都要特別注意不要在別處發表言論, 以免被找出來挑釁?>??
所以小弟在這裡請問各位欲參選版主的候選人們
關於這樣肉搜板友個資或相關言論, 而來板上以回文或者推文討論之,
並藉此挑釁板友的回文或者推文
各位候選人們要如何處理呢???
請各位候選人播冗解惑, 感謝各位......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5-04-07 12:52:00
說過的話不敢承認?
作者: lovecold (小豬頭)   2015-04-07 12:54:00
我一直不懂為何肉搜跟挑釁要防,犯法就直接法院見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4-07 12:55:00
沒犯法的話 就隨意拉~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5-04-07 12:57:00
況且在別版的發言是公開發言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07 12:59:00
如果是公開發言就算了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7 12:59:00
.......自己說過的話不敢承認-_-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07 13:00:00
但是透過非公開場合取得的個資那就應該杜絕
作者: Justinqqqq (4Q)   2015-04-07 13:01:00
看要不要考慮 匿名帳號 發佈政治言論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7 13:01:00
哈哈哈哈,非公開,笑翻了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07 13:01:00
而且每個人講話有他的語境 他有權要求不被使用像那種不尊重人的心態萬一給我選上 他被永桶機會不小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7 13:03:00
先看看ptt使用者權力規範再來泡說別人亂使用http://news.ltn.com.tw/news/supplement/paper/628083照你的邏輯連報紙都不得使用個資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4-07 13:10:00
題外話,有人對鄉長豐功偉業有興趣的話可到SPORTCENTER...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7 13:11:00
至於我的部分,我坦白講我沒像你能力這麼好,可以航跨三大板到最後被送分身帳號.....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4-07 13:12:00
要是禁止ptt站內肉搜那會少了很多樂趣der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7 13:13:00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12735892.A.67F.ht你還好意思說別人散佈你個資阿=.=,個資法的條文去看一下你現在要追就的應該是自由時報,而不是morn至於你這個人,該檢討你自己為什麼到現在連東拉估他門都對你不理不睬,你可以說一個人不理你是對方的問題阿一堆中立的人對你都很厭惡的時候,那,檢討自己吧XD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4-07 13:18:00
連網址都貼不好,去練練再來吧 呵呵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7 13:18:00
不用練阿,這種自己去家一下就有況且我已經下手很清了,連這樣就會動不動受不了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4-07 13:19:00
你下手從來沒有重過阿XDDDD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7 13:19:00
那說真的,我更怕你打球的時候面對我的防守稱不了20分鐘要說比較下重手,我只對0496當頭棒喝比較狠一點而已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4-07 13:20:00
打球? 你是說台籃板事件然後被組長打飛的那種打法嗎xddd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7 13:20:00
但是我基本上都有保留對方的自尊,只是故意弄他的自尊而已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4-07 13:21:00
總之看你在這邊說這些話真的很有趣wwwwwww如果整體規定是只幹政治不能幹板友,那當然就不行啦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5-04-07 13:41:00
感謝korsg大回應, 話說你要選版主不? 支持你喔..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4-07 13:45:00
這樣對你有何困擾 堅守就事論事很難?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4-07 13:47:00
發文數量未達標準,無法拉XD
作者: Miule (Miule)   2015-04-07 14:29:00
以攻擊目的蓄意曲解和單純引用是相同的?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4-07 14:40:00
他是自己堅持要跳下去戰,又自己坦承說真的,從來沒看過這麼容易掉入文字上的矛盾的人這種人可以寫文章.....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5-04-07 23:00:00
不是很懂 我原本文章哪裡有牽扯到個資了再說公民覺醒版時 我問就沒事 怎麼在政黑就有事?再說啦  服貿版的言論 跟政治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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