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新!不用拆了 北市226違建戶改善完成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5-03-23 19:05:19
我找到當時讓我印象特別深刻的違建新聞了,原來是新北市。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98116
2樓蓋到8樓 新北「超級違建」開拆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今天上午
開始拆除位於新店區北宜路二段258號8層樓建築物的第3至第8層樓超級違
建,拆除大隊副大隊長蔡顯榮說,拆除大隊派出20名工作人員,預計以4
週時間拆除,花費約50萬元。
當時所有的電視媒體,都在尋找這種誇張的違建案例,結果就是我被植入「柯文哲
鐵腕要拆除違建」的印象。現在比較清楚狀況後,回頭看一下當時的新聞,比較能搞
懂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10/36319541/
拆226違建 北市供中繼宅
3隔間改2間可免拆 民轟虛晃一招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周二宣示,拆除全市226戶涉及公安危險的頂樓違建,
但列管違建若能將3間隔間改成2間,就可免拆,民眾轟雷聲大雨點小。
建管處長高文婷說,下周將通知226戶頂樓違建所有權人3月20日前完成
改善,否則強制拆屋,預計6月30日拆完。但若在2004年前興建,只要不
變更面積,將3間隔間改成2間即視同完成改善,可免拆,2005年後蓋的
則還是要全拆。但根據建管處統計,226戶違建全在2004年前就存在,若
全改成2個隔間,等於一戶也不用拆。
原來當時的媒體,已經知道這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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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當時的新聞與時序,現在我會把整件事情當成一個有趣的政治公關案例。
這個案例厲害的地方在於,一開始柯文哲團隊就根本沒有準備花多少錢,卻可以有效
地塑造出柯文哲市長的鐵腕形象。
故事大概是這樣發展的:
第一階段:違建災害
2014年12月29日,南港一處頂樓加蓋的違建失火。這件事情發生在柯文哲上任市長
沒多久(一週內),亦即是柯文哲的一次政治危機。柯文哲的處理很明確,他表示立
刻要檢討台北市的違建,拆除有立即公共危險的部分。
這個看起來很明確的宣示,在實際執行上立刻面對到一個問題:是要針對違建的哪
個部分?
南港區這個違建的案例很複雜,它違法的地方一卡車:頂樓加蓋、分隔為10間出租
,而且還是用木板分隔的。也就是說柯文哲的向違建宣戰,可以解讀為拆除違建、拆
除隔間、拆除木板隔間各種不同的情形。
柯文哲之後很快提出了226戶違建的名單,現在我們知道這226戶的主要違規是隔間
問題。相較於頂樓加蓋的違建,隔間是相對好處理的軟柿子:他的優點是要屋主自己
打通牆壁的話,市政府就不必出手了,然而頂樓加蓋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即使屋主願
意配合拆除,要拆掉也是太浩大的工程(不如直接等市府派人來拆)。
第二階段:塑造印象
這個形象塑造要能夠達到原先宣傳的目的,關鍵在於不能讓討論的焦點集中到隔間
問題上。實際上柯文哲團隊作了一件事,讓「拆違建」的議題更直接聯繫到頂樓加蓋
的印象:
http://ppt.cc/rB7j
因上周日南港違建大火燒死一房客,新科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馬上開拆
,今天中午前就拆光。其它225戶,則限期明年3月20日之前自行拆除。
柯文哲說按他醫生的個性,原本等不到那麼久,是想給住戶好好過年。
但以後,不但列必拆的違建全部上網,連議員來請託協調也要填表,通
通上網公告,引發議員譁然。
工人爬上南港興中路的公寓違建陽台,拆下門窗跟鐵條,這間頂樓違法
加蓋,上周日大火燒死一人後,台北市長柯文哲週二說拆就拆,週三中
午就會拆完。這是柯P上任後拆掉的第一間違建,但第一波公布就有226
戶,要求3月20日前都要自拆。
柯文哲現身拆除的那一間頂樓違建,原來就是已經被火燒掉的那一間。照理說火場
殘骸即使柯文哲未現身,也還是非拆不可的。但是在這樣大幅度的動作,經由媒體加
以報導後,就給了所有人「柯文哲真的會動手拆(頂樓違建)」的形象。
第三階段:概念混淆
而隨著其他縣市長的跟風與媒體的報導討論,越來越多人已經模糊了「違建」的概
念,特別是這226戶的違法之處究竟何在。這226戶也因此獲得一定的赦免:就算你跟
南港該戶一樣是頂樓加蓋很多隔間,屋主也只要把隔間打到剩下兩間,台北市政府還
是判定「緩建」不會去拆他。
於是我們還是回到了烏賊戰。網路上談論到這件事情時,支持者就跳出來拿出一些
誇張的違建案例,義正辭嚴地質問「難道這不需要拆嗎?」用這樣的方式為柯文哲作
辯護。
但是,柯文哲說要拆的,根本不是那種東西啊....
小結
其實這是繼蔡英文「三隻小豬」之後,另外一個讓我很讚賞的政治公關案例。幕僚
用最低的成本達到了宣傳的效果,化解可能的政治危機而變成塑造形象的作法。
然而,作為一個被治理的人民,在欣賞整個操作手法的同時,我還是應該要告訴自
己:別再輕易被政客糊弄了。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3-23 19:10:00
簡單的說,就是披薩八片變六片,但一張披薩一點都沒少這種都是在阿扁時代dpp一貫的操作方法,也沒啥好苛責的過去解決台北市違建最有績效的就是阿扁,直接用84年切割掉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9:11:00
簡單的說,馬郝連讓人拆隔間改善這件事都做不到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3-23 19:11:00
換言之,這個問題,除非毛澤東當市長才有可能解決嘿嘿,拆隔間改善,違建還是違建大家都在同一個框框裡做事,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抱歉說錯,是一百步笑五十步,反正天龍國鯛民都很安心了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9:16:00
看你重點在改善公安還是拆老違建,如果所有老違建都要拆,那就真的要請毛澤東了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5-03-23 19:16:00
那我請教一下,頂樓違建算不算公安問題?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5-03-23 19:17:00
推文被打臉笑死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9:18:00
例行即報即拆的果然又跟這批拿來比較=,=這批是郝時代列管5百多戶有公安危險老違建,郝時代拆
作者: chudly   2015-03-23 19:19:00
郝冰冰8年對柯p今天改善那226戶等級的戶數 10幾戶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9:19:00
到剩226戶,所以也不能說郝都沒處理,柯是接手剩下226
作者: wenge321 (wen)   2015-03-23 19:19:00
朱立倫拆的也是新違建壓 去查一下老違建有公安問題的拆了沒???
作者: chudly   2015-03-23 19:20:00
即報即拆84年以後的一直是每個月400 500戶 當時其實都是討論過了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9:21:00
mono兄我記得蠻認真的,竟然連這背景資料都記錯,有點吃驚 @o@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5-03-23 19:23:00
為了符合作秀=政策公關的靶心,標靶難免設歪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3-23 19:30:00
又來了 又一個把拆窗戶的例行公事跟226戶等級搞混的話說那間違建的屋主跳樓了你知道角色互換會有什麼媒體風向吧 哈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5-03-23 19:32:00
若柯對於違建沒有更進一步的處置的話 那是政治操作無誤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5-03-23 19:33:00
老違建基本上是緩拆=免拆,"除了"有公安疑慮的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3-23 19:35:00
至於免花市府一毛錢 讓226戶自行摸摸鼻子改善有沒有讓公共危險降低 這就不用討論了吧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5-03-23 19:35:00
事實上我也很想知道那種頂樓加蓋好幾層的 只拆隔間作用有多大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5-03-23 19:35:00
至於未列為有公安疑慮的老違建...相信會有人上綱要全拆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3-23 19:37:00
chudly已經完整說明了 這老話題再討論實在沒啥意思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3 19:57:00
說是行銷也沒錯啦,柿子挑軟的吃,可是有人連軟柿都吃不了,自然就被看扁了...不過行銷完還是要注意硬柿子怎麼了...話說現在硬柿子拆的進度在哪邊可以查?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3-23 20:17:00
話說 你怎麼知道226戶都是3→2 沒有全拆的 雖然不是重點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5-03-23 20:19:00
不知版上有多少很窮的人找很便宜的雅房你不知道有那種二個房間隔成十間的嗎..........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3 20:24:00
之前有列表公布上網啊,我沒有留連結,不過那時列表一看都是隔間超過兩間的其實把隔間超過兩間的先抓出來清理也是對的,因為拆違建動機是逃生不及燒死人,隔成兩間逃亡路線變很單純...先從這些動手倒是對的事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5-03-23 20:40:00
大家都說3間拆成2間就好 超爽的但是我看新聞有間是隔13間拆成2間,這樣不好嗎?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5-03-23 20:41:00
依法辦事,謝謝指教
作者: thomaspig (沈豬)   2015-03-23 22:56:00
那226戶就是有公安疑慮的 所以特別列出來限期改善隔越少間當然會越安全
作者: Hartmann (銀之朔風)   2015-03-24 1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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