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限台北市民」 柯首波公共宅最低租68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13 18:14:35
※ 引述《QCANCER (琉璃螃蟹)》之銘言:
: 前文吃光光
: 當然我相信500只是開始,這真的是好政策
: 不過本魯擔心的不是什麼二房東問題 (真的很好抓)
: 我在想的是這個條件,夫妻二人年收入120萬以內
: 在台北市工作,兩個人都上班,年收入要突破120萬,並不是什麼難事
: 可能申請的時候符合資格,但兩三年後就不符了
: 這種狀況怎麼辦? 難道為了要保有居住權而去限制自己的收入?
: 什麼時候有正式的公告?而不是這種媒體弄出來不知道正確性如何的新聞
夫妻年收入120萬
意思就是一人平均60萬
60/12=5萬
月收入5萬以下
等等,不是說現在的薪資。。。。
我知道有人會說薪水不等於收入這件事。
(我記得平均薪水好像47,000多)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2-13 18:17:00
這個對象應該是針對小資夫妻
作者: abibas (盜版愛跌倒)   2015-02-13 18:18:00
年收入不等於月薪唷~ 年終發放10個月, 也要算在年收入唷~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2-13 18:18:00
均薪是把全部的人都算進去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13 18:22:00
年終有10個月的行業。。。金融,房仲和保險這種業務才有可能吧?以上不包括管理職。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2-13 18:23:00
那種底薪通常都蠻低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13 18:26:00
按照現行法規 獎金(經常性)是屬於薪資。。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5-02-13 18:27:00
房仲保險除非有結婚才會租得到這種房子吧工作性質大多是在外面跑的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5-02-13 19:18:00
簡單說 你收入高過120萬的 也不用去跟窮人搶這些房子了不懂為什麼人說一般人很難搶到這種租屋 不就是要照顧少數這沒很難懂就是 不過如果是為反而反 那也不讓人意外就是
作者: Merlion (台台-獨派大老)   2015-02-13 19:38:00
主記處的薪資就是含年終阿 誰跟你說薪資只代表月薪 只要是用勞力換取的報酬都叫薪資所謂收入是你還有房租或投資股票 才叫收入 47000就是「年薪除以12」的結果每年1-2月的平均月薪還高達八萬 因為把年終都算在這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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